中孚,豚鱼吉。 利涉大川,利贞。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
中孚,信也。 而谓之中孚者,如羽虫之孚,有诸中而后能化也。 羽虫之孚也,必柔内而刚外,然则颐曷为不中孚也? 曰:内无阳不生,故必柔内而刚外,且刚得中,然后为中孚也。 刚得中则正,而一柔在外,则静而久,此羽虫之所以孚天之道也。 君子法之,行之以说,辅之以巽,而民化矣。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
信之及民,容有伪,其及豚鱼,不容有伪也。 至于豚鱼皆吉,则其信也至矣。
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易》至于巽在上而云涉川者,其言必及木。 益之《彖》曰「木道乃行」,涣之《彖》曰「乘木有功」,中孚之《彖》曰「乘木舟虚」,以明此巽之功也。 以巽行兑,乘天下之至顺而行于人之所说,必无心者也。 舟虚者,无心之谓也。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天道不容伪。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化邦之时,不可以用刑。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虞,戒也,燕安也。 六四,初九之应也,而近于五,为五所攣。 所谓它也,六四不专于应,而有心于五,其色不安,此必变者也。 初九及其未变,而戒之不轻往应,则远于争矣,故吉。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 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此中孚也,而爻未有能中孚者也。 中孚者必正而一,静而久,而初九、六四,六三、上九有应而相求,九五无应而求人者也,皆非所谓正而一、静而久者也。 惟九二以刚履柔,伏于二阴之下,端慤无求而物自应焉,故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 鹤鸣而子和者,天也,未有能使之者也。 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有爵者,求我之辞也。 彼求我、而我不求之之谓也。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六三履非其位,虽应在上九,而上九非下我者也。 上不求三而三求之,求之必过五,五无应而寇我,故曰得敌也。 得敌而躁,躁而失常,故或鼓或罢,或泣或歌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初九以应而从我,九五以近而攣我,一阴而当二阳之求,盛之至也。 故曰月几望。 月几望者,非四之所任也,故必舍五而从初。 如有二马而亡其一,然后无咎,类五也。 四与五皆巽也,故得称类。
九五,有孚,攣如,无咎。
《象》曰:有孚攣如,位正当也。
有孚者,六四也。 自五言之,则以得四为无咎,非应而求,从必攣而后固。 特以其位当,是以无咎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翰音,飞且鸣者也。 凡羽虫之飞且鸣者,其飞不长,雉鸡之类是也。 处外而居上,非中孚之道。 飞而求显,鸣而求信者也,故曰「翰音登于天」。 九二在阴而子和,上九飞鸣而登天,其道盖相反也。 惟不下从阴得阳之正,故曰贞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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