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过,亨,利贞。 可小事,不可大事。 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
阴自外入,据用事之地,而囚阳于内,谓之小过。 小过者,君弱而臣强之世也。 小者过而亨,则大者失位而否矣。
过以利贞,与时行也。
《彖》之所谓利贞,则《象》之所谓过乎恭、俭与哀者,时当然也。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小过者,臣强而专。 小事,虽专之可也
有飞鸟之象焉。 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小过有鸟之象,四阴据用事之地,其翼也。 二阳囚于内,其腹背也。 翼欲往,腹背不能止。 翼欲止,腹背不能作也,故飞鸟之制在翼。 鸟之飞也,上穷而忘返,其身远矣,而独遗其音。 臣之僭也,必孤其君、远其民,使其君如飞鸟之上穷,使其民闻君之声,不见其形也,而后得志。 故曰:「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小过之世,其臣则逆,而其民顺,故不宜上,宜下。 上则无民而主孤,下则近民而君强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小过之君弱,是以臣子痛自贬以张君父也。
初六,飞鸟以凶。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大过之栋,小过之飞鸟,皆以为一卦之象。 而其于爻也,皆寄之于初、上者,本末之地也。 《春秋传》曰:「凡师能左右之曰以。」 飞鸟见以于翼; 欲左而左,欲右而右,莫如之何也,故凶。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 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卦合而言之,小过者,臣强之世也。 爻别而观之,六五当强臣。 六二以阴居阴,臣强而不僭者也。 大过以夫妻为君臣,而小过寄之祖与妣者,大过君骄,故自君父言之; 而小过臣强,故为臣子之辞,其义一也。 曰:不幸而过其祖矣,而犹遇其妣。 妣未有不助祖者也,不幸而不及其君矣,而犹遇其臣。 臣未有不忠于其君者也。 故小过之世,君弱而不能为政,臣得专之者,惟六二也。 然而于祖曰过,于君曰不及者,以见臣之不可过其君也。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 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小过,阳失位而不中,故其君在三、四。 三之所臣者,初与二也。 四之所臣者,五与上也。 《春秋》:臣弑其君,故曰弑。 或曰戕。 弑者,其所从来有渐,而戕者,一朝一夕之故也。 六二,强臣也,而未之过。 九三刚而不中,莫能容也,故曰:「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言六二弗过,而九三疑之,故或从而戕其君。 谓之戕者,以明二本无意于逆,咎在三也。 九四以阳居阴,可谓无咎矣,然而失位自卑,臣虽弗过,我则开之。 遇,逢也。 臣未僭而逢其恶,故曰:「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言九四失位,而往从五,危而非正,不可长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已上者,其势不可复下之辞也。 六五之权,足以为密云,而终不为雨,次于西郊而不行。 岂真不能哉? 其谋深也,强臣之欲为变也。 忧在内,是故见利而不为,见益而不取,绎畜以自厚,持满而不发者,凡皆以遂其深谋也。 当是时也,必有穴其间而为之用者,故戒之曰:「公弋取彼在穴。」 君子之居此,苟无意于为盗,莫若取其在穴者,以自明于天下,而天下信之矣。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至于是,则亢而不可复返也,故曰弗遇过之,言君虽不逢其恶,而臣自僭也。 离,遭也。 君失其政而臣得之,其所从来远矣。 而忧患集于我,非我失政而遭其凶者,天祸也。 故曰:「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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