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延寿卦气直日图
延寿字赣。 西汉外黄令
《易林》无此图,今增置之。 其序用后天六十四卦,而去坎离震兑四正。
此与后京房图当并观。
双湖胡氏曰:费直作《易林序》引孟康曰:「分卦直日之法,一爻主一日,六十卦为三百六十日,余四卦震离坎兑为方伯监司之官,所以用震离坎兑者,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时各专主之气。 各卦主时。 其占法各以其日观其善恶也。」
又按项平庵曰:「焦氏卦法,自乾至未济,并依易书本序。 以一卦直一日,乾直甲子,坤直乙丑,至未济直癸亥,乃尽六十日。 而四正卦则直二分二至之日,坎直冬至,离夏至,震春分,兑秋分,不在六十卦轮值之数。」 此即京房六十卦气之法。 但京主六日七分,此但主一日,与费氏一爻直一日之说不同。 姑记以俟参考。
今按:焦延寿时尚未有先天六十四卦之传说,易者多用后天之卦,焦氏宗之,故其所去震离兑坎,乃后天八卦之四正也。 项平庵谓起乾坤以至未济者是矣。 但曰一卦直一日,自乾直甲子以至未济直癸亥,则六周为360日而气余5日4分日之一,又当以甲子起之,非周一岁之义也。 故卦气之说当以费直序一爻主一日,六十卦主三百六十日者为是。 如此则每卦主六日而加七分,气盈之数在其中矣。 此其法所以至于邵子莫之能改也。
朱子答种泰之书曰:易卦之位,震东离南,兑西坎北者为一说。 十二辟卦分属十二辰者为一说。 及焦延寿为卦气直日之法,乃合二说而一之。 既以八卦之震离兑坎二十四爻直四时,又以十二辟卦直十二月,且为分四十八卦为之公侯卿大夫,而六日七分之说生焉。 若以八卦为主,则十二卦之乾不当为巳之辟,坤不当为亥之辟,艮不当侯于申酉,巽不当侯于戌亥。 若以十二卦为主,则八卦之乾不当在西北,坤不当在西南,艮不当在东北,巽不当在东南。 彼此二说互为矛盾,且其分四十八卦为公侯卿大夫以附于十二辟卦,初无法象,而直以意言,本已无所据矣,不待论其减去四卦二十四爻而后可以见其失也。 杨雄《太玄》次第乃是全用焦法,其八十一首盖亦去其震离兑坎者,而但拟其六十卦耳。 诸家于八十一首,多有作拟震离坎兑者,近世许轮始正其误。 至立踦赢二赞则正以729赞又不足乎。 六十卦六日七分之数而益之,恐不可反据其说以正焦氏之失也。
今按:朱子此论卦序与公卿大夫侯辟之配,大抵京房卦气图也。 特以房之学出于焦延寿,故相传以为焦法耳。 其曰乾为巳辟坤为亥辟,艮侯于申酉,巽侯于戌亥(艮当作巽,巽当作艮),正京氏起中孚,复至蹇颐之序也。 以后天八卦言之,则此四卦之位,不当如此。 又以公卿大夫侯,历十二辰而为四十八卦,以合辟卦十二,共六十卦,此真臆见。 何一毫之关大义乎。 焦于《易林》每卦变六十四卦,共四千九十六。 卦卦为之辞,其辞虽近于妄,而六十四卦之变,朱子深有取焉。 其变一以文王六十四卦为主而次第之,此犹不失周易之本序意。 其所传于房者,必卦气直日之说。 至房始得卦气起中孚之传。 故以其自复至颐之序易之,而以公卿大夫侯辟分配。 焦虽未见易理,然于文王卦序乃所深信,亦未如房之陋甚也。 故常曰:「得我道以亡身者京生也。」 必有所不足于房矣。 房自以其传出于延寿,借之以为重,且谓受之孟喜,故史称延寿独得隐士之说,托之孟氏,而刘向则直谓京托孟氏,在当时言传,受者已不甚的。 故断以项平庵自干至未济者为焦法也。 若杨雄太玄次弟不用震离兑坎,而用六十卦者,乃焦法也。 其卦则京卦耳。 因京卦六十而又重以二十一卦,以合八十一首,亦不尽同于京,但所不用之四卦,或以坎移于兑,兑移于坎,而通计六十四卦,则许翰之所辩也。 余详见后京房杨雄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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