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甲图
纳甲不知定于何时,盖本以月之盈虚象卦之消长也。 京房易云:“降五行,颁六位。」 即纳甲法也。 以十甲配上八卦,与之脗合,则西汉时在京之前已有此法矣。 朱子谓:「先天图与纳甲相应。」 今观纳甲,坎为阳中,当在东。 离为阴中,当在西。 与先天离东坎西之位不同,其术似亦异传也。
汉上朱氏曰:《系辞传》悬象着明莫大乎日月,虞翻曰:谓日月悬天成八卦象。 三日暮,震象,月出庚。 八日兑象,月见丁。 十五日干象盈甲。 十六日旦,巽象,月退辛。 二十三日,艮象,月消丙。 三十日,坤象,月灭乙。 坎水流戊,离火就己,成戊己土位,象见于中。
今按:月有六候,每候五日三日者,第一候之中,月生明之时,象震。 夕见西方庚分,故震纳庚。 八日者第二候之中,月上弦之时,象兑,夕见南方丁分,故兑纳丁。 十五日者,第三候之中,月既望之时,象干。 夕见东方甲分,故干纳甲。 十六日者第四候之始,月生魄之时,象巽。 旦没西方辛分,故巽纳辛。 二十三日者第五候之中,月下弦之时,象艮。 旦没南方丙分,故艮纳丙。 三十日者第六候之终,月晦之时,象坤。 旦没东方乙分,故坤纳乙。 壬癸非月所出没之地,则以壬为阳水而包于东方之甲,故干并纳壬。 以癸为阴水而包于东方之乙,故坤并纳癸。 纳甲之图有似先天八卦,但汉时先天之图未出,不闻有离在卯中,坎在酉中之说,故坎为中男而为阳中。 离为中女而为阴中。 在脩养家,则以坎为阳土,离为阴土。 土者气之得中者也。 震兑巽艮皆其所调停以得中者也,故不列定位,而居于中宫。 此《参同契》所以虚之为二用也。
浑天六位图
即前纳甲法而加十二支及其所配之五行
沈存中曰:纳甲未知起何时。 予考之,可以推见天地胎育之理。 乾纳甲壬,坤纳乙癸者,上下包之也。 震巽坎离艮兑纳庚辛戊己丙丁者,六子生乾坤包中,如物之处胎甲者。 左三刚爻乾之气,右三柔爻坤之气。 乾初爻交坤生震,故震初爻纳子午,中爻交坤生坎,故坎初爻纳寅申。 上爻交坤生艮,故艮初爻纳辰戌。 坤初爻交乾生巽,故巽初爻纳丑未,中爻交乾生离,故离初爻纳卯酉,上爻交乾生兑,故兑初爻纳己亥。
今按:纳甲卦皆乾坤为父母,而六子对峙。 阳卦纳阳干阳支,而皆顺行。 阴卦纳阴干阴支,而皆逆行。 故乾起甲子则坤当乙丑。 旧法误以坤起乙未,今改正。
附诸神煞
按双湖胡氏谓:京氏易传有卜筮新条例,及六十四卦定三百八十四爻断法,即晁氏所谓章句者,说尤详备。 顾其书不传,不知近世所存皆出于京否也。 今以诸神煞歌诀附列于后,以备考证云。
定身例,视持世。 辰子午持世身居初,丑未身居二,寅申身居三,卯酉身居四,辰戌身居五,己亥身居六。
「身」郭璞《洞林》即指为「世」,宜以意会之。 盖推持世之辰所居本位而言,非以身在世外为两位也。
定六亲例:生我者为父母,我生者为子孙,尅我者为官鬼,我尅者为妻财,比和者为兄弟。
此以后天之卦乾金,坎水,艮土,震巽木,离火,坤土,兑金为主,而以卦中六辰为生尅也。
定五行旺相休囚例:当生者旺,所生者相,生我者休,尅我者囚,我尅者死。
旺乃四时旺气,即望神,如春木旺,则火相土死金囚水休。 夏火旺,则土相金死水囚木休。 秋金旺则水相木死火囚土休。 冬水旺,则木相火死土囚金休。 夏季土专旺,则金相水死木囚火休。 今市肆所传,多以土旺四季,殊不知,生秋金以为相者,但可言于季夏,而春秋冬三季不能通也。
定五行生旺墓绝于十二辰例:起长生,次沐浴冠带,次临官,次帝旺,次衰,次病,次死,次墓,次绝,次胎,次养。
此以长生之辰为主,顺十二辰轮之,如木长生在亥,火长生在寅,金长生在巳,水长生在申,皆从此轮起,历十二辰,以终于养。 旧说以土长生亦在申,与水同例,于义不通。 窃意,春辰夏未秋戌冬丑,但以土寄旺则各从其时可也。 故亥卯未会木局,寅午戌会火局,巳酉丑会金局,申子辰会水局,各以三方相照,谓之三合,皆在十二辰内,摘取其三。 卯午酉子即木火金水之旺位也,亥寅巳申即其所生之辰也,未戌丑辰即其所藏之墓也。 墓主于藏,故又谓之库,见绝处含生之意也。
定六神例:木青龙,火朱雀,戊土勾陈,己土腾蛇,金白虎,水玄武。
此即五方之神也。 《洞林》以八卦十二辰干支之属五行者配之,近世有甲乙起青龙,丙丁起朱雀,戊起勾陈,己起腾蛇,庚辛起白虎,壬癸起玄武之法。 意亦本此。 长沙周祥卿谓:尝见市肆旧编有以戊己日共起勾陈者,则无腾蛇矣,岂得为六神哉。
定十二辰属十二禽例: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
世传此十二禽体各有亏,故名十二少。 何燕泉《余冬序录》考此颇详。 然物体之亏者尚多,而独以此十二辰相配,则有所不通,况非大义所系乎。 王充以制伏之巧便言。 洪巽以指爪之奇偶言,亦泛论耳。 陆农师谓牛土畜,马火畜,豕水畜,鸡西方之物,兔东方之物,庶几知物性之阴阳者,但其说不详而谓巳象蛇形,亥象豕形,皆以字画取义,抑又强焉。 近日郎草桥七脩藁亦略发之理,亦未畅然。 汉时已有此属,则所从来久矣。 意必以子午分阴阳而各因六位取象欤。
定空亡例:甲子旬戌亥空,甲戌旬申酉空,甲申旬午未空,甲午旬辰巳空,甲辰旬寅卯空,甲寅旬子丑空。
空亡即兵家所谓孤也。 对孤之辰则为虚。
定龙德虎刑例:十一月子在坎,卦左行为龙德,五月午在离,卦右行为虎刑。
子主阳生,为龙德,本位常在子。 午主阴煞,为虎刑,本位常在午。 十一月阳用事,子从坎上升至午极,虎刑继之。 五月阴用事,午从离下降至子极,龙德继之。
定祿神例:甲祿寅,乙祿卯,丙祿巳,丁祿午,庚祿申,辛祿酉,壬祿亥,癸祿子。
戊陽土,祿辰戌。己陰土,祿丑未。舊從丙丁者非。
定天乙貴人例:甲見丑牛,戊見未羊,乙子鼠,己申猴,丙亥豬,丁酉雞,壬卯兔,癸巳蛇,庚午馬,辛寅虎。
舊本有誤,故混而無別。今俱查正。
今按:诸神煞有顺理而可通者,有强排而不可通者。 有一名而彼此互异者,其言甚杂,故司马迁谓「术太详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谓」,其所取不过四时之大顺耳。 盖自春秋以来,梓慎裨竈之徒,各以私见附会,而京房为尤,非羲和历象之正传,羲文卦爻之宗旨也。 然用之卜筮,每多奇验,亦有不验者,此则随人精神之所推测,而岂系于神煞哉。 临川王大鼎谓:京房不知易道,乱留神煞以误后人。 则神煞所传之杂,在日家固自以为误人,不待智者而后知矣。 今略举数条,以见大意,余不尽录也。 如用之,唯信其可信而已。
卦象立成图
右纯卦举乾坤,属卦举屯蒙,而余可类推矣。 如有动爻,并推之卦六辰所主宫卦。 五行仍从本卦。 其断吉凶,则主岁月日时论神煞,并推分野元声云。
今按:火珠林之术以世为主,以应为配,而世之所以为主,则本在身,大抵以其所遇阴阳盛衰五行生尅断吉凶。 用十二辰以定父母、子孙、官鬼,妻财、兄弟之等,为兆六十,又以十干之所运者乘之,为六百兆。 又以加于世应者乘之,总为千二百兆,如《周礼》之颂千有二百法,亦密矣。 窃意火珠林或亦古龟法之遗意欤。 但龟之尽变本于义理之正,必不若火珠林之以臆见强排耳。 然京房之用其法最为有验,而晋郭璞之《洞林》亦火珠林法也。 观其所占,亦多奇应,岂其术之果合于易理哉。 《图象辨疑》曰:天下之小术,虽阅择日时,筭布五行,寻察地脉,以至猥琐邪僻之书,无不借易以为说。 盖天下之物,无有不丽于阴阳者。 故浅陋之术皆得假圣人之糟粕以为精深,所以眩惑斯人而取售于世。 房之所以用之之验者,迺其术也,而非易也。 观于此言,则房之占验,本非异事,安可谓之知易而尽神哉。
还没有评论呢,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