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小帖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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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易小帖卷二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互卦三圣俱有之,见予《仲氏易‧系辞注》中。 若汉儒则京焦马郑以后,无不备及,非是不足以成易也。 且汉儒尚有四爻五爻连体一法,与二四三五以中爻立互者又别,如虞仲翔于豫卦易小帖卷二-毛奇齡《易小帖》云:初至五体比,故利建侯。 三至上体师,故利行师。 一以上四爻连体,一以下五爻连体也。 若贲卦易小帖卷二-毛奇齡《易小帖》侯果曰:自三至上有颐之象。 中孚易小帖卷二-毛奇齡《易小帖》虞氏曰:自三至上体遯。 皆四爻连体一例。

 

《本义》奔其杌无解。 按字书,杌只是木,与易义不合。 此杌字当是机字。 机几同。 《程传》谓俯而凭之是也。 若朱允升谓车中之杌,则车中是軏,车傍从兀,系辕端衡木,并无通作杌字者。

 

「帝乙归妹」《程传》以帝乙为成汤,又为祖乙。 按:纣父名帝乙,成汤名天乙。 天乙、祖乙自皆与帝乙不同。 但《干凿度》云:易之帝乙为成汤,书之帝乙六世王,同名不害以明功。 又曰:汤以乙生,嫁妹本天地正夫妇。 则当时原有以帝乙属成汤者。 观《后汉‧荀爽传》其对策引易有云: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妇人谓嫁曰归,言汤以娶礼归其妹于诸侯是也。 惟《左传》杜注则指定微子之父,与虞氏易曰纣父正同。 此是正解。 若又曰祖乙,此即《凿度》所云六世王者。 商自汤至祖乙,虽有十余帝,而父子相嬗,祗得六世,则正指其人。 要知,天乙祖乙原非帝乙。 第汉儒解易,必谓文王口中或不应斥言近帝,则宁将三乙溷称之,而后儒冒昧,即亦相习不察耳。

 

《本义》既济「亨小利贞」以小字作句,谓之亨小。 此本王辅嗣注。 然实不始辅嗣,虞仲翔即有「小谓二也,柔得中故亨小」之文,则始于虞矣。 后儒不见王以前易,不知所始,然《本义》则亦但本王注耳。 他何从知之。

 

「小狐汔济」,汔几也。 王辅嗣谓能刚健拔难,然后克济。 此稍有以汔为毕力之文,然未尝明注。 曰:汔当为仡也。 《程传》遵其说,竟改仡字,且引《秦誓》仡仡勇夫为証,则失汉儒注书义矣。 易有习用字,井卦汔至亦作几解,且与坎水接济彼此隐合,则何不如字为恰当乎。

 

丰之初爻「虽旬无咎」,旬者十日之名,郑康成所谓十日者朝聘之礼是也。 自荀慈明本作均字,而王辅嗣遂注旬为均,致《程传》、《本义》俱以均字为旬字释间。 尝疑之,及考《周礼》「均人」注,「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康成注云:「旬,均也。」 引《易》「坤为均,今书亦有作旬者」为証,此即荀王释均之所始。 第细绎礼文,此是康成误注者。 按:公旬三日,此与《王制》用民之力不过岁三日同,其曰公旬者,非谓均人公役必当限以十日也。 岁以日为始,日以旬为终,但言旬而日之成数已该,所谓公旬亦祗曰公役之日云耳。 康成意以为三日两日不当称旬,故遂注为均,此孔仲达疏郑意所谓三日非十日者。 然以均人、均力而立为均政,亦何难直作均字,且本文前后凡为均字者不止十余,独此一字忽以异形参其间,世无是理。 若《内则》「旬而见」文亦注作均,此即康成注公旬之成见而一误致再误者。 按《内则》:「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 冢子未食而见,适子、庶子已食而见。」 其所云「旬而见」者,正云越十日而始得见也,曰「未食」、「已食」者,于十日之际,见时或已食或未食也。 乃注旬为均,则其义难解,于是增其说云:有时适妾同时生子,均而见者,以生之先后见之。 既见乃食。 则于本文既周章不明,而且增同时生子之说,傅会增饰,大无理矣。 若其引均旬字义証左絶罕,既引易《说卦传》坤为均,有今本作旬字为証,则有无今本原不足凭,纵有之,亦字形之误,非本义也。 乃既取作証,而其注《内则》则又云旬字是均声之误,则仍属误字,并非字义。 且几见均旬为同声者,即此两证皆周章之特甚者,而王氏承误注旬为均,是王氏作注本欲攻郑氏之短,而此独拾其弃唾而不自知何也。 况康成注易,则又仍作十日也。

 

郑康成注「虽旬无咎」以旬为十日,此是确解,前既已详言之矣,但其云:「初修礼,上朝四。 四以匹敌,恩厚待之,虽留十日,不为咎。 正以十日者,朝聘之礼止于主,国以为限,聘礼毕归。」 又云:“大礼曰:旬而稍,旬之外为稍,久留非常。」 详其说,似云礼限十日,过限即非常礼也。 此于易义为最合者。 第其礼,别无他据。 且初爻朝四爻,亦不可解。 岂以初九爻辞有遇其配主语,谓四本初配,而主有君称故当朝耶。 然则九四亦有遇其夷主语,此谁主耶? 此四又当朝谁耶?

 

师中之中,虽以二居中得名,然兵法大将居中,即《春秋传》所云将中军者。 盖兵虽凶礼尚右,然兵贵有参,参则胜,而两则争。 何氏《订诂》,以周书人道尚中,耳目役心当之,非无为也。

 

师左次者,兵礼尚右,右前左后。 八阵以前冲为右,后冲为左是也。 若焦弱侯云:四乘坎之上,与兵法右背山陵,左前水泽意合,故曰左。 朱枫林旁注谓:四变则互震为左。 来矣鲜云:乾先坤后,乾右坤左,故明夷六四阴也,曰左腹。 丰卦九三阳也,曰右肱,此皆以兵法并乾坤为说,统不如卦例以上一爻为右,下一爻为左之简。 当然此犹尚是有据之言。

 

七日来复,只从剥之上爻至复之初爻,合七爻,为七日。 盖十二辟卦以剥为阳之将尽,复为阳之初生,故特取二卦为辟卦之验。 则就剥上爻歴坤六爻至复而合为七日。 (十二辟卦平分阴阳,阴六卦自五月建午一阴生姤卦始,歴二阴遯,三阴否,四阴观,五阴剥,而阳将尽矣,至六阴坤则阳既尽,而于是一阳复生,谓之复。 )其所以必从剥起者,缘姤遯观坤,皆别为象义,而惟剥与复则专言阴阳消长之理,与否泰同。 故剥复倒对易小帖卷二-毛奇齡《易小帖》,但观复而剥在其中,不必别取他象。 而惟以复之所始者为剥之所竟,曰七日,如临观倒对易小帖卷二-毛奇齡《易小帖》,但言临而观在其中,不必别取他象,而惟以临之所进为观之所止,曰八月。 (临进而泰、大壮、夬、干,反而生姤、遯、否、观,为八月),此定理亦定例也。 侯果谓:十一月天行至子,五月天行至午,凡歴七月,为七日。 其不言月而言日者,犹《豳风》以一月为一之日,二月为二之日也。 则自十一月子至十月亥,仍是六阳六阴临观八月之说,恐辟卦相形例无重见。 且八月是月,七日是日,以月作日,究为未安。 且六阴六阳亦是六月非七月也。 若何氏《订诂》谓:七日即七月,然非自五月建午抡至十一月建子为七个月,只五月便名七月,周之七月,夏之五月也。 则七日二字,专属五月,一月谓五月,一月而即已来复,大是无理。 惟李鼎祚《易解》谓:易轨一岁有四时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以坎震离兑四方正卦(坎北方之卦为冬至,震东方之卦为春分,离南方之卦为夏至,兑西方之卦为秋分,此四正卦,若巽坤乾,则四隅卦矣)分直四时,每一卦司一季,一爻司一气,每卦六爻六气,合之得四六二十四气,而以十二辟卦直十二月(复十一月起至坤十月止, 说见前)每一卦各管四卦(如坤十月卦也,其所管为未济、蹇、颐、中孚四卦),凡五卦直一月,一爻直一日,合之得五六三十日,是易六十四卦除四正卦不直日外,自十 二辟卦以及余四十八卦,凡六十卦,合之刚得三百六十日,当一岁周天之数,其余五日四分日之一,则又每日分为八十分,五日分为四百分加之四分日之一,又为二十分,合之得四百二十分,而以六十卦计之,六七四十二,每卦又各得七分,是一卦六爻该所得六日零七分,而以为七日,举成数也。 今剥之至复,隔坤一卦,则正隔六日七分,为七日。 此以《易纬》分卦直日之法解易,似乎精确,但其中有大谬者。 夫剥之至复,虽曰七日,实在坤亥一月之中,特未尝外兼他月。 如临观八月之可以月计,故却月书日耳。 所云七日,约七爻之日耳。 今直限七日,而又非一爻一日,反以六爻该七日,是专以日不以爻,似推历法,非推易法。 固已非是,至实以分卦直日之法计之,则所云自坤至复者,计坤直十月,凡管四卦坤之至复,必歴未济蹇颐中孚四卦,而后至于复,则已隔四七二十八日,而况复之所接,又是中孚,并不是坤。 若谓中孚与复止隔一卦,阳气之动,实兆中孚,则于阳生于复,兴于复,见天地之心诸语,又龃龉不通,况京焦纬学甚属矫强,即时月与日,并无分别,积日成月,积月成时,原无有二。 今十二直月,既同列直日之数,而独于直时四卦不录直日,此皆以历数强合易数,而究竟不齐不可训者。 至覈日则尤谬之谬矣。 若近儒因推算不合,又从而小变之谓七日之日,以历书每日一周天之日言,不以纬书六日七分作一卦之日言,则此说易乎? 抑说历乎? 何不通至此。

 

《论语》唐孔氏疏引《春秋元命苞》及《乐纬‧稽耀嘉》云:夏以十三月为正,息卦受泰。 殷以十二月为正,息卦受临。 周以十一月为正,息卦受复。 此即三正。 相传旧说而以三辟卦合之,复辟十一月,临辟十二月,泰辟正月。 十三月者正月也。

 

《易纬·通卦验》论八风,服䖍以为八卦之风:乾风不周,立冬之候。 坎风广莫,冬至之候。 艮风融,立春之候。 震风明庶,春分之候。 巽风清明,立夏之候。 离风景,夏至之候。 坤风凉,立秋之候。 兑风阊阖,秋分之候。 此即直日卦气说而又小变者,然亦《说卦》次第也。 融风一作调风,即条风。

 

《汉‧艺文志》列《尚书》目引《易》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故书之所起远矣,则汉时皆以图书为书册,非㸃注图画,如今陈抟所传也,但祗以《洪范》当洛书,则惑于孔安国、刘歆诸说,为非是耳。 若《隋志》谓:「河洛纪易代之徴,先王恐其惑人,秘而不传。」 又云:「孔子别立纬文及䜟,以遗来世。 其图出于前汉,有河图九篇,洛书六篇。」 又云:「自黄帝至周文王所受本文,又别有三十八篇。」 虽其言不经,然其以图书为书册之名,则在宋人以前大抵相同。

 

河洛图书有谓自尧舜时所出,《尚书中侯》曰:「尧沈璧于洛,玄龟负书,舜礼坛于河,黄龙负卷舒图,出水坛畔。」 见《后汉方术传》序河洛之文龟龙之图注。

 

汉代图䜟皆冒河洛名,如元和下诏「有河图称:赤九会昌,十世以光。 十一以兴类。

 

东汉《杨厚传》就同郡郑伯山受河洛书,及天文推步之术,此以图䜟为河洛书。 如《曹褒传》河图括地象类。 然亦是书,非陈氏图也。 传称厚祖父善图䜟,又云厚晓读图书,及太后引见,特问以图䜟,可验。 若黄琼疏顺帝谓「宜开石室」,案:河洛则专指灾异,言又不同。

 

崔骄达旨,故能「扶阳以出,顺阴而入」,注引《干凿度》谓:太乙之行,从阳出而从阴入,起于坎北,从中男出也。 止于西南之离,从中阴入也。 则离不在南,而在西南矣。 故二四为肩,离二与兑四也。 蔡氏以洛书配皇极,而不知出入先后,误以坤九在南者为离,离二在西南者反为坤。 是以九宫袭《大传》方位,而全失大衍之卦数者也。 其误如此,而斯世尚指为洛书何耶。

 

旧儒论互卦以京焦马郑诸说为据,此师承之说也。 后有据及《大传》者,如二四同功为下互,三五同功为上互类,亦既明晓。 奈俗学鄙陋,终执王韩之说,谓无互卦。 予作《仲氏易》时已引本易爻词及春秋传断词,确示之矣。 后作《推易始末》又悟伏羲卦名,早及互卦,如乾兑为履,履者礼也,干兑西金之卦,于行属义焉,有所谓礼者。 既视其画易小帖卷二-毛奇齡《易小帖》则上互为巽,下互为离,离巽于南方为火,于行为礼,则在卦名已有之。 又泰之六五有帝乙归妹之文,泰为坤乾并,非震兑,安得有兄妹之称,第以三五上互震。 二四下互兑,故及之。 易小帖卷二-毛奇齡《易小帖》则演卦立名,且有旁及互体者,况其他耶。 予同馆乔侍读作《易俟》一书,极驳互卦,且曰折衷,孔子予不知其何所解,惜不作一劄诘之。

 

「震来虩虩」,虩字不见他书,即音与义亦不明。 尝考许叔重《说文》,虩字无训,但引易云履虎尾虩虩恐惧。 按履卦四爻祗有「履虎尾愬愬终吉」,并无「虩虩恐惧」四字,疑有错误。 后观黄氏《韵会》,其释愬字曰:音与索同。 又云:惊惧谓之愬。 而丁氏《集韵》则云:或作虩,亦作覤。 至毛晃《增韵》则并出愬虩覤三字,皆释惊恐,始知《说文》所引虩虩即愬愬,其引易文则止「履虎尾虩虩」五字,而恐惧二字则释虩虩之文也。 履卦止愬愬,而震卦有虩虩、苏苏、索索三重字,虩与索与愬同音,皆生责切。 而愬与苏又同音,皆生徂切。 惟毛晃音汔逆切稍异,而其释恐惧则诸书并同。 宋儒不识苏苏索索之解,误祖虞仲翔说,谓苏者死而复生,索者索然气尽,吴澄熊过奉为金科,至妄为解义云:虩者蝇虎之名,则岂有生物名而叠之作重字者。 其诞妄可知也。 (按覤亦重字,庄子覤覤然惊。 )

 

愬愬虩虩同字,故履之「履虎尾愬愬」马季长本作「虩虩」。 震之「震来虩虩」荀慈明本作「愬愬」。 对较便明,易不经秦火,任人传读,故同读之字,一字数形,其譌反多于他经有如此。

 

商瞿鲁人,春秋时善易者,其为孔子弟子,他无可考,惟《汉》、《史》有云,鲁商瞿子木受易于孔子,以授鲁桥庇子庸,庸授江东馯臂子弓,弓授燕周丑子家,子家授东武孙虞子乖,子乖授齐田何子装。 汉兴,田何以齐田徙杜陵,号杜田生。 是孔子之易,五传至何,为汉代传易之宗,而其亲受孔子者,实商瞿也。 若《干凿度》称:「孔子生不知易本,偶筮其命,得旅,请益于商瞿氏,曰:子有圣知而无位。 孔子泣而曰:鳯鸟不来,河无图至,天之命也。 于是始作十翼。」 是夫子素不知易,反受教商瞿氏,而后作易传,谬矣。 若后儒作伪《子夏传》有云:孔子之易传之子夏,商即子夏名。 瞿子木者,别是一人。 则桥庇子庸,馯臂子弓辈,皆连类并称一人耶,抑两人耶?

 

子夏传易,无考史志。 子夏传诗,《文选》有《子夏诗序》,或云,诗小序亦子夏作。 又子夏有《仪礼丧服》一篇,马融诸儒曾为训说,《风俗通》云:谷梁赤子夏门人故旧,称诗礼春秋皆子夏所传述者,然并不及易。 即后汉徐防上书有云: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于子夏。 则诗礼春秋而外并书,亦并归子夏,然亦无易名。 《汉‧艺文志》易十三家,无子夏撰述,惟隋唐志有《子夏传》二卷,不知所始。 或谓:系汉时杜子夏作,以子夏名同见误。 其说见孙坦《周易析藴》,然亦无实据。 尝考陆德明《释文》及李鼎祚《易解》亦偶引及,则在唐时已信行其书。 然陈氏有云:《释文》、《易解》所引者,反为今《子夏传》本所无有,又在隋唐志止云二卷,上卷已残阙,今所传本有十一卷,又孙坦云或取左氏传证之,晚又得十八占,称夫子曰县官,今亦无左传与县官之称。 则不惟非子夏传,亦并非隋唐所传本矣。 若晁以道谓:旧《子夏易传》二卷,唐刘子玄已知其伪,然其书不传,今号为《子夏传》者,《崇文总目》知其为伪,而不知其所作之人,乃独知为此唐时张弧所作,不知何所据而云。 然按弧为唐试大理评事,《馆阁书目》曾载弧所著书,然亦无言作伪《子夏传》者。 予《仲氏易》中亦偶引传文,并经文互异字,总见陆氏《释文》及李氏《易解》本。 若今所传本,则向无其书,今适为昆山徐氏所雕刻,亦急阅一过,然并不引及。 总之,伪书无可道耳。

 

《左传》「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不知所指。 孔安国谓:三坟者伏羲神农黄帝之书,五典者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 则其三与五,亦但合三皇五帝数目。 而作伪三坟者,窃子华子,出于一,立于两,成于三。 连山以之而呈形,归藏以之而御气,大易以之而立数,遂造三坟名色,曰:山坟、形坟、气坟。 谓即羲易,与连山龟藏三皇之易,则无理矣。 至八索九丘,孔氏谓夏商周所传大训,然又谓八卦之设谓之八索。 求真义也。 九州之制谓之九丘,言九州所聚也。 则岂八卦之设,在夏商后耶。 若《山堂考索》曰:八索八卦之说。 则正述孔氏语。 然孔氏又谓:先君孔子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 则八索九丘,总为夫子所除黜者,更不可解。

 

《周礼》:「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 郑康成谓:「连山夏易,归藏商易,与周易而三。」 此必师承有据之说。 故《礼运》引孔子曰:「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徴也,吾得坤乾焉。」 注者谓:即归藏之书,其名坤乾者,以《周易》首乾,商易首坤也。 然又名归藏,以《大传》曰坤以藏之也。 由此而推,则连山为夏易可知。 故干宝谓:连山者列山氏之书也。 而夏人因之。 归藏轩辕氏之书也,而商人因之。 小成者,伏羲之易也,而文王因之。 则以连山归藏适与炎黄二帝氏号相合,则必二帝原有其书,而夏商因而用之,此与皇甫谧《帝王世纪》夏人因炎帝而曰连山,商人因黄帝而曰归藏正同。 若杜子春、贾公彦辈注三易谓:连山作于伏羲,归藏作于黄帝,合周易为三易。 则以连山属伏羲为夏易所因之书,与连山本神农,周易本伏羲之说大相刺谬。 而后儒祖其说,以辟康成。 且有谓连山归藏并非夏商之易,则并贾杜亦矛盾矣。 贾杜谓夏易本羲易,未尝谓有羲易无夏易也。 正惟夏商原有易,而周官太卜掌卜筮之法,则三易兼用,故并及之。 观《左传》、《国语》筮卦,有遇艮之八、泰之八语,注者谓:夏商易占变,不用九六,而用七八,故云。 《公羊传疏》:孔子欲作春秋,卜之,得阳豫之卦,宋氏云,此夏商之卦名。 则明明夏商有易,且亦明列之。 三易之数,为太卜兼用,与周官同,而不学之徒尚谓,夏时非易名,羲易非夏易,何其陋乎。

 

旧儒作三统说者,有谓:周正建子,实得天统,故周易以乾为首,干者天也。 商正建丑,实得地统,故商易以坤为首,坤者地也。 夏正建寅,实得人统,故夏易以艮为首,艮者人也。 按:乾天坤地,以之合天地二统,最为明确,惟艮为人统,颇费解说。 一曰:艮卦画象似古文人字(易小帖卷二-毛奇齡《易小帖》 易小帖卷二-毛奇齡《易小帖》),不无穿凿。 一曰:周易艮卦六爻皆以人身取义,则夏易连山何得先晓? 周易爻辞而取义于此,若宋人谓乾始万物,坤终万物,而艮则终始万物者,其于首艮之义则得矣。 然以为人统,则仍未解。 按《说卦传》,艮为东北,卦于方为寅,寅者人也,所谓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也。 则艮为人统亦犹之寅为人统,而又何疑焉。

 

十二辟卦十二月卦也,自复至夬而为乾,自姤至剥而为坤,凡十二卦。 配十二月,每一卦为一月之主。 辟者君也,主也,谓主一月之卦也。 若推易之法,则适以此十二卦为聚卦,为他卦移易之主,亦名十二辟卦。 其或以乾坤二聚卦无移易法则,又去此二卦名十辟卦。 故汉儒又有十辟卦之说。 宋朱震,元朱升,倣汉儒说作十辟,卦变是也。 其又名六辟卦,如《乾凿度》洛书摘六辟以建纪,则又去十二之半者。 若晁景迂谓归藏伪书中及十二辟卦,似辟卦之说,在夏商已有之,则以归藏本后儒伪撰而辟卦之说在伪书前,遂袭取之,非有他耳。

 

干宝注三易谓:连山首艮,归藏首坤,周易首乾。 然又云:「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此小成之易也。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 成言乎艮」,此连山之易也。 初乾初易小帖卷二-毛奇齡《易小帖》(即坤)初艮初兑初艮(即坎)初离初釐(即震)初巽,此归藏之易也。 则连山终艮,归藏次坤,与首艮首坤之说自相牴牾。 且以《大传》帝出乎震一节为归藏之易,亦不合,且亦不知所据。 若又云伏羲之易小成为先天,神农之易中成为中天,黄帝之易大成为后天,此即宋儒以伏羲为先天,以文王为后天,以八卦为小成,以六十四卦为大成之所始。 夫《大传》祗有「八卦而小成」一语,此又增中成、大成,原是不妥。 且其云小成者,就揲蓍者言之,谓十八变中九变而成内卦,祗为小成,必十八变而后引伸触类,能事已毕。 非谓伏羲祗画八卦,至神农而后重之。 如京房所云:神农重乎八纯。 《史记》所云神农观日中交易而作重卦也*。 八卦因重,皆伏羲事,与神农无与,《大传》自明其以小成属羲易,固已可怪。 若宋人造为因重之法,阴阳太少,层累加画,指为先天,而以先天属伏羲,乃取《说卦》中夫子所传羲易卦位,撴扑不破者指为后天,反以为此文王易非羲易,则悖诞极矣。 小成大成,先天后天,太阳太阴,少阳少阴,皆前人已言,而更易其说,遂致悬絶,始知偶然之言,后将凭倚,不可不慎也。 又《大传》有「上古结绳而治」、「作易者其于中古」语,后儒遂增入下古,以为伏羲上古,文王中古,孔子下古。 易之影向可笑,类如此。

*編按:此段有誤,查《史記》並無「神農觀日中交易而作重卦」之文。

 

连山归藏二易久亡,按《北史》刘弘奏购求天下遗书,其时刘炫颇有名遂,造伪连山易、鲁史记等百余卷,上之,已取赏,去而后有讼之者,免死除名。 郑樵谓:连山易至唐始出,皆伪书也。 《崇文总目》载归藏易晋太尉参军薛贞注,在隋世尚存十三卷,后祗存《初经》、《齐母》、《本蓍》三篇,至唐世又有司马膺注十三卷,至宋亦亡。 晁以道谓:商易为张天觉伪作。 或云:即司马膺作。 故吴澄谓:连山归藏,刘光伯、司马膺伪书也。 若卫元嵩作《元包》亦以先天后天太少阴阳立卦,一如干宝所言,为宋人窃袭伪造之始。 然亦冒名归藏易,以坤先乾,此则倚傍不足道者。 第桓谭《新论》云:「连山八万言,归藏四千三百言。 连山藏于兰台,归藏藏于太卜。」 则必汉时尚见其书,故字数凿凿如此,惜不可考矣。

 

宋人以羲易为先天,文王易为后天,始于陈抟。 此窃干宝伏羲先天,神农中天,黄帝后天之说,而改袭之。 然不及中天也。 先天后天见《文言》,若中天则扬雄《太玄》列九天之名,一曰中天,非中古之谓。 后有造为陈氏中天图者,已可笑矣。 至宋咸淳末,有东嘉朱元升者,全袭其说,作《三易备遗》,以连山为先天,即伏羲易。 以归藏为中天,即黄帝易。 以周易为后天,即文王易。 此窃干宝中天之名,而又改其说,以附于陈氏三天之所未备。 仍取蔡季通所定河图洛书,而反之以一至九为河图,一至十为洛书,悉如刘长民《钏隐》所传者,以之纠缠八卦之中,命为易本,乃取陈氏先天图反复回互,以当连山。 取旧儒纳音说,牵强傅会,以当归藏。 然又以礼器引夫子曰「吾得夏时」一语,杂及律历,枝干阴阳分合之数,以充连山。 欲避文王后天卦位,仍用先天,转旋四象老少诸说以充归藏,则又与连山先天归藏纳音之私说,又无所分别。 且干宝以《大传》天地定位一章为伏羲易,以帝出乎震一章为连山易,而此又窃袭而更改之,以天地定位帝出乎震二章总为连山易,以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一章为归藏易。 大易何书? 夫子之传何传? 乃可任意割剥。 拗枉揉曲,尔创彼见,我执此臆有如是者,此侮圣言无忌惮之甚者也。 元升中嘉定武举为处州龙泉等处巡检,咸淳中两浙提刑上其书荐之,而不见用。 今昆山徐氏雕其书入经解中,凡十卷。

 

易小帖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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