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易小帖卷五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易帖目有十卷,后止存五卷。 且卷末多载学人杂问杂识,今节录数条于后。
《仲氏易》改《系传》旧本一条始末。
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
旧传本
此其中有至理焉,极者至也。 所谓易其至焉者也,其在天地以不二之物而生阴生阳生四时,以生万物,此天地之至理也。 乃易亦有之。 以羲卦言,太极一画也,一画者理之至也,即阳也,乾也,乃以一生两,则生坤也。 坤象乾,故曰仪,仪者则也。 生坤而阴矣,乃取乾坤各二之,以成四象,如二乾为巽离兑,二坤为震坎艮,则两阴两阳,合之为四,而于是八卦成焉。 (三索以一言,四象以二言。 《珠囊集》曰:阳二画,阴二画,即四象也。 )乃以之推易,则乾坤成列,为太极阴阳对聚为两仪。 易止于四,为四象。 (移易以一卦始,以四卦止。 )而以之揲蓍,则象两。 象四前文可验也。 故自八卦成而刚柔相推,以之属辞,即以之揲筮通民志而定大业,皆在于此。 (系辞以明吉凶,就系辞言,此就占卦言。 然系辞所以占卦,故两属之。 )
先生嗣君姬潢南昌舟次上先生书
远宗读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诸语,不能释然于心。 如陈氏之徒,授受图说,其非经悖圣,不必言矣。 今传本以一画为太极,加一阴画为两仪,阴阳各二之为四象,极其精辟。 然再四绐绎,犹似与陈氏相传之说不甚相远,何则? 彼第以虚中夹画为太极,一阴一阳为两仪,不分二层,亦即以阴阳各二之为四象,而有老少之名,与我所为一画而不虚中,阴阳各二之而不名老少,岂甚远乎。 夫庖牺以一画始,即当画至三画干也。 三画偶之即坤也。 乾坤成而一索再索三索,即可成六子之卦,安见当日一必生二,二必生四,四而后生八也。 以此转展未安,不能无疑,乃反复熟玩系传前后文,窃意夫子太极两仪四象之说,当耑为揲蓍言也。 自大衍之数五十至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也复重提“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申之,曰:夫易何为者也? 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 夫子于大衍之数如此其三致意也。 而朱子不解其意,竟移天一诸语于大衍之数之前,真妄甚矣。 大衍之数,蓍数也。 揲蓍在八卦既画之后,非八卦未画之前也。 是故易得而有之。 盖大衍之数,总而聚之,阴阳奇偶,浑然未判,谓之太极。 太者大也,极者中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 阴阳奇偶之未判而谓之太极,亦犹是也。 及分而为二以象两,是生两仪也。 揲之以四以象四时,是生四象也。 乃再扐而后挂,以至十有八变而成卦,是生八卦也。 虽挂一象三,三字未尝再及,然玩下文易有四象,所以示也。 即继之以系词告,吉凶定,亦不言太极,亦不言两仪,此不必泥也。 且使四象在八卦未画之前,则四象惟伏羲画卦时有之,何以云? 所以示而系辞以告,吉凶以定也。 系辞以告,吉凶以定,则在占筮之时也。 则四象者,即是揲之以四以象四时,无疑也。 而太极之为大衍未分,两仪之为分之以二以象两无疑也。 且夫生之云者,生生之谓易也。 生变化,生吉凶,生情伪,生利害,参赞于神明而生蓍(生蓍非谓生蓍泽中,亦即因占筮而生)。 发挥于刚柔而生爻皆是也,故一则曰易有,再则曰易有言,皆易之所有。 而揲蓍时则生之者也。 非推原作易之始也。 乃若作易之始,夫子言之矣。 「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是图书者,圣人之所则,以作八卦者也。 又曰: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即圣人则之之说也。 此则言作易之始也。 曰作卦所以别乎生卦也。 故曰:太极两仪四象之说,当耑为卜筮言也。 卜筮之道,圣人成能,百姓与能,故言圣人洗心藏密。 圣人斋戒以神明其德,推而至于利用出入,民咸用之之谓神。 直接是故易有太极云云。 又推言法象变化之大,而总以为莫大于蓍龟,又推言圣人法天地图书,以为作卦之本。 而结之曰:易有四象,所以示也。 系辞焉,所以告也。 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 夫子之意本是深切着明,而后人何用纷纷其说乎。 观崔憬以舍一蓍为太极,又或以四十九数合而未分时为太极,则古人相承,原有耑指卜筮言者。 而其后言人人殊,遂失之矣。 然本文前后脉络贯串,自无他指。 只顺文解经便可了然。 故敢附呈管见禀问可否,冒昧死罪。
先生得书遂立改前本
改传本
此为揲筮三致意也。 夫祗一揲筮,而本乾坤,而全民用,至于如是。 是故未揲之先,合五十之数,聚而不分,有大中之道焉。 《说文》:极,中也。 屋极谓之中,言不分于一隅也。 崔憬云:舍一蓍为太极是也,而于是分之为二以象两则是太极生两仪也。 李氏《易解》云:祗四十九数而未分为太极,分之为阴阳是也。 而于是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则是两仪生四象也。 虞翻谓:四象即四时是也,而于是一扐再扐,再变三变,而八卦成焉,则是四象生八卦也。 荀爽云:四时通变为八卦之所由始是也。 夫如是,而所生止八卦已哉。 吉凶定则大业即于是生,而况其他矣。 所谓生生之谓易,如是矣。 其不及挂一象三归余象闰者,略言之也。 犹后文祗言象四时耳。 余详本传。 予初释此节,凡两换稿,已略有成说。 忽儿子远宗从南昌舟中寄书谓,终狃习见,恐是申言揲筮之意反复举似予幡然从之。 然此亦秘旨,不谓其遽见到此。
李恕谷初授易旧传本,从桐乡署寄先生札子
塨启塨读先生易传,已廓然大辟一天地矣。 第系传一条,尚有请者。 易有太极节,先儒旧说,原不解,以两仪为天地,则八卦之乾坤即天地也,岂天地生天地乎。 系辞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是易者从乾坤六子而名之者也。 所谓有天地然后有易也。 今乃言易有太极,以生天地,岂有易然后有天地乎。 先生直以太极为乾,两仪为乾坤合一,而后从两乾两坤分四象,以生八卦,其首末一串,相生无碍。 真度越前儒远矣。 今塨细读易传,至先生解夫易何为句,谓是阐大衍五十之数,怳然有省,因生一妄解,敢请教。 正太极者,大衍之舍一不用者也(崔憬有此说),两仪者分而为二以象两也,四象者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也,八卦则四揲十有八变而成之者也。 言易大衍之数,递生以成八卦,而吉凶以定,趋吉避凶,而大业以生,仍阐明揲蓍之故也。 其不言挂一归奇者,即在两四之内也。 观前有兴神物以前民用,后有定吉凶莫大乎蓍龟,及易有四象,定之以吉凶诸语,似申言大衍之数以为揲蓍致意者。 惟先生教之。
先生答扎子
昨来所讯,病中不能阅,并不能一一裁复。 越二日,家姪文辉检及举易系一节,谓此经改过,何缘又讯,岂前所付易是旧未改时本耶。 仆见大惊,且仰天呼曰:天复生是人耶! 噫乎! 吾学从此兴矣。 当某注易成时,已斋宿告先仲兄主前,将付梓人,而独于此节凡两换稿,而终不自惬,然已见様本矣。 既而,儿子从南昌寓家人信,以为此节似申言揲筮之意,因幡然改之,今足下又见及此何其相契之深若是也。 岂非羲文三圣,嘿有以启之也耶。 足下观书如观流水,寓目即驶,而又灼灼若观火,此非轰近学儒所可到者。 《论语》曰:德不孤,必有隣。 吾既得隣,古学岂孤乎。 勉矣。 改易二叶,并发惟查核不具。
李恕谷问易
问:先生辨钱生五行之说有云:易象配五行无理,又尝别论易卦配五行无理,何以言之?
答:某谓易配五行不合者,以卦义言,则离为火,坎为水,巽为木似矣。 然而震不为木,兑不为金,即干之为金,不过与为玉并言,非五行之金也。 若坤则又不为土而为地,艮则又不为土而为山,则其于五者不详不备,不合一也。 以卦位言,则震木兑金离火坎水似矣,然而坤不是火,艮不是水,有四正而无四维,即曰坤艮是土,正合五行,然何以水火各一卦,而金木与土则各有复卦,且何以中央之土,反无卦位,二不合也。 以卦数言,则天一为坎,地二为离,天三为震,地四为兑,而乾巽艮坤则又以六七八九,就天地而分属之似矣。 然而土为五十,反为卦数所不取。 夫三五至精,五行之数,全在正五。 今卦有合五而无正五,如金水为一五,木火为一五,皆可两合,而土之正五卦反不及,三不合也。 况仆作是说,亦自有为言之。 谓太极图说专论五行,且欲以五行生八卦,则世无此理。 故言之颇断,至于五行八卦,本不相碍,且亦彼此有根据处。 至京焦之易,则直以五行为主,而撇卦辞卦义卦象于不问,此虽非三圣之易,然其不相碍而可相通,固有然也。
问:康成天地生成五行之说,思之未解。 易乾大生,坤广生,皆生也。 而成在其中。 观坤曰「资生」,又曰「成物」,可见也。 今天地各分生成,不解一。 易曰:乾知大始,坤作成物,则或可言天生而地成,乃各或生或成,不解二。 天三生而二成地,三成而二生,不解三。 水木土何以当生于天而成于地,火金何以当生于地而成于天,不解四。 土之生似当先于金,而反居五,且五行之配,一二三四五何居,不解五。 求先生教之。
答:天地俱有生成万物之理,虽言生,而成在其中。 然而有生必有成,成亦生也。 如人物之生,皆不能以生该成。 人不生于衣食,然无衣食则不生,故又曰衣食者人之生也。 物可无衣矣,然无食则不生。 植物可无衣并无食矣,然无气之寒燠如衣,雨露之滋养如食,则又不生。 是物之成者,亦即其生之者也。 是以天地可各分生成,有从阴生者,有从阳生者,黄鸟鸣春,蟋蟀吟秋,菱蒂结于夜,槿花落于昼,凡物皆然。 其从阴阳生者,亦即以阴阳成之。 故以易大生广生言之,则天地皆生,以中庸悠久成物言之,则天地皆成。 若夫天三生而地三成,则究竟天主生而地主成,其主客多寡之数,原自有别,犹之阳主生,而阴主杀,虽阳有时杀,阴有时生,而其为主客多寡不可沫也。 如谓水木土何以生于天,火金何以生于地,则其中有至理焉。 天之生水,阳生阴也。 故水居阴方,而抱阳质,以北方之卦而为中男,后儒所谓水外阴而中阳者是也。 地之生火,阴生阳也。 故火居阳方,而抱阴质,以南方之卦而为中女,后儒所谓火外阳而中阴者是也。 天之生木,阳生阳也。 木阳位阳质,以东方长男而生阳火,无非阳也。 地之生金,阴生阴也。 金阴位阴质,以西方少女而生阴水,无非阴也。 至于土本地也,然不谓之地而谓之土,惟其本地则地不得生而天生之,惟不谓之地而谓之土,则不生于地而得成于地,此固合阴阳之气以为质者。 天数地数,皆全彚于中,而共为生成。 其在四行之后者,以生成大数得此而全,非谓生成递行以此为殿。 盖火不必后于水,木亦不必后于火,生成有先后,五行无早晚也。 至谓水火木金土何以必配一二三四五,则《洪范》曰:一曰水,水数一也。 乃易以坎为水,以北方之卦当之,而曰天一生水于北,是五位相得。 所云天一者,正天地生水之数也。 水必一也。 《洪范》曰:二曰火,火数二也。 乃易以离为火,以南方之卦当之,而曰地二生火于南,是五位相得。 所云地二者,正天地生火之数也。 火必二也。 至于三曰木,而易以东方之震当之,曰天三生木于东。 四曰金,而易以西方之兑当之,曰地四生金于西。 五曰土,而易以中央之土当之,曰天五生土于中,是五位相得。 所云天三地四天五者,皆天地生木金土之数,而木之必三,金之必四,土之必五,原本自然,非有强也。 顾人第知一二三四五之可疑,而不知六七八九十之更当审也。 《洪范》有生数而无成数,故有一二三四五而无六七八九十。 且有天地生五行之数,而无五行相生之数。 故但有五位之相得,而无五位之相合。 夫一二三四五,此五位也,此相得者也,而一合五而成六,二合五而成七,三合五而成八,四合五而成九,五合五而成十,则相合也。 以五生五,即以五合五,所谓成也。 乃即此成五而生在其中,何也? 一之生水,天之生水,也有六之成水而金之生水见焉,何也? 六金数也,西北之数也,水以金成,然即以金生也。 二之生火,地之生火,也有七之成火而木之生火见焉,何也? 七木数也,东南之数也,火以木成,然即以木生也。 至于三之生木,天生木也。 木非水不生,而艮八居东北,以水合土而生木于东,谓之水生木四之生金。 地生金也,金非土不生,而坤九居西南以火合土而生金于西(火无土则尅金矣),谓之土生金至五之生土,则有十以成之,而木三与火二为五,金四与水一为五而合之,而总成为十。 是五行之生,《洪范》有之。 五行合生成,而即兼相生之数。 惟大衍有之。 大衍与五行原相为表里,而文王六十四卦中从无五行。 夫子易有太极章亦无五行,故曰易卦无五行,太极配五行无理,并非曰易无五行也。
盛枞阳问易
问:《汉‧五行志》谓:蛊卦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谓其父有过,为子者必当见而改之,否则私其父,厥妖为人死复生,是以哀帝建平中山阳女子田无啬,生子不举,葬之陌上,及三日,儿啼而生。 平帝时,朔方女子赵春死,敛棺积六日而出于棺外,太守以闻。 当时引《京氏易传》以为后人不能改前人之非,故有此也。 夫干父之蛊,则不死其父者也,子不死父,则父虽死而犹生,故兆为死者复生,今反曰不干父蛊,恶其生,而谓之妖,得毋与易义相乖反与。
答:人不能解,易苟以为能干父蛊,即不问父与考,死与生,爻义词义一概蒙溷,但曰有子而已。 殊不知,父与考不同。 父者生,父考者死。 父也既名考,则尔时父死可知也。 然仍称父,则蛊尚未干父,此时又不可以死也。 故必也有子干之,而后可曰此考矣。 今而后,其可死矣。 是干蛊之子,愿考父不愿父父也,父父则死而复生矣。 此其义。 推易有之。 蛊从泰来,以泰初三干之阳,推而为蛊初下巽之阴,干为父,是亡父也。 又蛊从损来,以损初互坤之兑,推而为互震倒兑之阴,坤为死,今无坤则不死也。 然而震为生,将欲生而又为倒兑以毁折之,是生仍不生也。 盖卦义爻位,原有死而复生之象,而干之有子,则概反之。 是妖非兆,是考非父,是干非不干,演辞占筮,两俱妙合,向非推易,其能发京易之秘有如是乎。
问:隋《梁四公记》,梁天监中,蜀闯四公谒武帝,帝命沈约作覆,令射。 时太史适获一鼠,缄匣以献帝,筮之,遇蹇 之噬嗑 ,羣臣占射无中者。 惟帝谓:上坎下艮,坎为盗,而艮为石,则似有盗物不得而反见拘者,此必鼠也。 噬嗑六爻无大咎,而终曰荷校灭耳,又似以噬戾获戾,必死鼠也。 而闯公之占则曰:处暗而适,离舍艮止而之震动,是必幽隐之物,不当昼见,失本性而受拘系者,其为鼠固也。 然而又曰:坎虽为盗,而又为隐伏,盗能隐伏,犹未死也。 惟从坎变离,离者南方之卦,日中则昃,日敛必死矣。 且必有四鼠。 金盛之月,金数四,此必四矣。 及发,而止一生鼠。 帝与闯公皆失色,逮晚,鼠死剖之,则怀妊三焉。 此种璅屑,似两晋已后,管辂郭璞诸筮法,不知与推易之法,春秋太史诸占筮同异若何。 且蹇与噬嗑,正互顺逆,并无兑象,而曰金盛,曰数四,某未解焉。
此即推易法,与春秋太史占筮并无不合。 特其说有未当者。 既曰坎艮,则不俟推测而即知为鼠,何则? 夫子明曰坎为豖,艮为狗为鼠,则未有狗豖而可入匣者,此不必以隐盗显拘从卦象求也。 况既变噬嗑,则更与黔喙之属有明证者乎。 第鼠必不死。 梁武与闯公各有误者,舍蹇而之噬嗑,则蹇足虽不行,而噬口尚能囓,不死也。 去坎陷艮止而就燥与动,则燥出渎閟,动可决行,又不死也。 且艮为鬼㝠门,死象也。 今乃变而为震之反生,夫反生非生乎,又不死也。 然且鼠者艮也,今改艮鼠而为震,则鼠亡矣。 亡鼠宜死,乃观其同功,而自二至四,嵬然一艮,高出于离震之间,未亡也。 又不死也。 若云荷校灭耳,则坎为耳,坎受灭艮不受灭。 云日中则昃,则蹇有互离,噬嗑有小离大离,三日递出,并未尝昃,况他物畏日昃,鼠不畏日昃也。 至云逮晚鼠死,则在射后矣。 射者当前之是射与后何涉? 此必当时傅会帝与公者,故为是言以饰之而不知其无是理也。 至若金盛数四之说,则更属大谬。 春秋太史并无有以时气占易者。 自临之八月,复之七日,偶及月日,而汉后易家遂有十二辟卦,及纬书六日七分卦气直日之说。 然总非古法。 且于诸事并未一验,故一概屏去。 今即以其言按之,觉有大荒唐者。 据焦氏卦气直日,则蹇为立秋,七月之卦。 然兑初用事,并非金盛月也。 若噬嗑则已在夏四月中矣。 至京房卦气直日,则蹇在大雪十二月中。 噬嗑在立冬十月节,并无秋金,与《唐书‧》律歴志所载并同。 而后儒作循环变通诸法,则更以噬嗑为木道,蹇困为火行金,且无有,何有于四。 如以卦言,则蹇与噬嗑并无一兑,兑四之数于何见之。 子所言固不谬耳。
问:艮之为鼠,夫子之言也。 然夫子于离亦言为蠃为蚌为龟为蟹为鳖,今噬嗑有离,何以不曰此龟蠃属乎?
答:善哉问也。 但占物之法,以遇卦为主。 遇卦有物,则不必更占之卦。 龟与蠃,究之卦物也,然物可兼占。 惜当时君臣见不及此,无有以龟鼠作兼占者。 既占为鼠,即当云坎为水为湿,而艮为山为门阙,是必有水中之物,去隐湿而登艮山,可以藏诸室,献诸阙者,得非龟乎。 况之卦之离,显有龟名,则此中是龟,亦容有之。 特吾谓,必是鼠,不是龟者,坎为盗,龟不盗也。 噬嗑能囓物,龟不囓物也。 震为动为躁决,龟能动不能躁决也。 则鼠长耳。 使春秋太史而占物,当必如此。 (李恕谷论《仲氏易》)
李塨曰:八卦相错,即承上定位通气相薄不相射而言,正刚柔相推之法也。 《诗传》曰:东南为交,邪行为错。 《中庸》曰:如四时之错行。 《大传》曰:寒暑相推而岁成焉。 则错即推也。 先生解错综其数曰:乘除往复是也。 数往者顺,知来者逆,即先生言推易。 所谓讼本遯推,三来二往。 诸言往来者也,盖从内向外曰往曰顺,从外向内曰来曰逆。 顺而数内之,所出即逆,而知外之所入。 《大传》曰:神以知来,智以藏往。 彰往而察来,往来不穷谓之通,皆指此也。
又曰:有来必先有往,而易彖象言来者多于往,故曰往者屈也,来者信也。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正所谓易逆数也。 不特此也。 即聚卦无往来,而泰曰小往大来,复曰七日来复,是亦数往知来也。 复主来复。 泰卦为正月主三阳,否卦为七月主三阴,亦逆数也。 又不特此也,易为卜筮,重知来物数已往之卦,而逆知将来之事,故曰极数知来之谓占,亦逆数也。
又曰:子张问十世,欲知来也。 夫子举夏殷周相因之礼,是数往也。 然而百世可知,是顺以数往而即能逆以知来,亦逆数也。
又曰:参天两地而倚数,以上文读之,谓蓍依之以立,数也。 筮法老阳数九,九干天也。 老阴数六,六坤地也。 三奇为老阳,三三奇而九,是参天也。 三偶为老阴,两三偶而六是两地也。 言周易之占,九六也。 占法用九六七八者,先生河洛原舛,编解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曰:衍数以五为主,一合五为六,二合五为七,三合五为八,四合五为九,故用九六七八也。 不用十者,再五为十,即五也。 且衍法有一(除一不用)二(分而为二)三(挂一象三)四(揲之以四)而成卦用,九六七八总为大衍之数五十,而天地之数备矣。 若老变而少不变,以阳九为老,阴六为老者,盖以阳主上进,九六七八则九无可进,故曰老阳。 昔人云:退变而为八,阴主下。 退九六七八,则六无可退,故曰老阴。 昔人曰:进变而为七。
又曰:用九用六用四十有九,三用字同。 故朱子以用九六为筮,言盖易原为卜筮作也。 至朱子言爻变尚有只占本卦者,则非易之占法矣。 闻韩苑洛曾辨之,今观先生言,益信。
又曰:大衍之数五十者,以天数五地数五也,一五五也,二五十也。
盛枞阳与人论《仲氏易》
盛唐曰:《周易》有三易序,易用转易分经用对易。 其对易取六子化体,如咸恒既未济为首尾卦,以上四对下八而两篇五十二卦,阴阳各对,无有畸零,固已发前圣所未发矣。 然其功莫大于推易。 尝细细领会详究始末,辄如接文孔,谦欬于在前,始而憬然,又既而爽然,又既则愉快愧悔不可名状。 盖汉魏以还,学者失师承久矣,自八比行世,率泥于功令,间有异义,如马郑荀虞诸说,辄变色摇手,充塞两耳,比闻父母之过尤甚。 纵有阐精微以绍三圣,如推易法,而皆睥睨不一顾。 向时朱骋《程传》以为只说得一理,于《本义》不相合,然其作《本义》则又不推原始,不详比例,不观参互,转侧不善,触类引伸,是仍一呺然廓落之理而已。 即间及往来上下,或只据单卦,如十辟之一,而不知其他。 或泛引别卦,如需讼非类聚,既未本羣分而来,而多杂至,若顺文说理,罔谛前后,刚柔得中,凿称五二,阳奇阴偶,即名当位,豖负涂曰见汚,车载鬼曰无有,失前禽曰开一面,田获狐曰去媚邪,由不晓居方辨物,类聚羣分之秘,而斤斤说理,理那得该。 履五何为,夬同人何为,遇自道何自,颐豫何由,谦大畜无坎体而何川利涉,困三上皆阴爻而何妻不见,厥宗何宗,涣羣何羣,月何而望,日何而昃,雨何而亏,云何而密,何一握为笑,而谬误一班。 何革言三就,而浑沌已审,果十分之格乎。 曳翻之看乎。 小时蒙师授易,讲义寓目即能通晓,如看《论语》、《孟子》不异,凡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尽得胪而数之,曰某卦何云,某爻何云。 及于揲筮所得,不过如神庙簸诗,吉凶早定,确不可移。 所谓屡迁变动者安在。 虽若春秋史传,发繇布辞,洞如观火,旷如发矇者,鲜不目为诞漫不经,为缘饰附会,是《周易》不亡于后世,而亡于人心。 不亡于人心,而亡于谬说流传,正义晦蔑。 夫易道难穷,圣人韦编三絶尚蕲假年。 末学小子,干禄鄙夫,谈何容易。 曩者侍坐艾堂,吾师曾举坤屯二卦,而说其大义,怵然于心。 既读《仲氏易》,反复研寻,累日不能了数卷,自恨根钝智昏,不得与闻斯道。 已再发愤,苦力研索,遂稍稍达其条理。 一日至读得十数卷,大哉推易,由聚而分,因移而辨,屡易而终不易,凡焦赣,康成,范贤,侯果,虞翻知之不尽者,悉演之而系之,神明默成。 盖三圣在天,百世以俟,非偶然也。 或曰:推移变化,抑又何常东家之东即西家之西,非株兔筌鱼则边獐边鹿耳。 是不知,率辞而揆方者也,夫东西无定,立则有定。 獐鹿鹘突,左右可鹘突耶。 泉从石冷,风自花香,铜山遥崩,洛钟近应。 公父文伯薄长者而厚妇人母言之贤而妇言之妬。 宋富人墙坏,有盗,其子见智而邻父见疑。 试观推易,属词有一句一字无着落者耶? 有理障义阂不具神解者耶? 或曰:君子引而不发,若兹之推,一卦而受数卦之来,一爻而具数子之象,而且卦背有错有伏,有坎离正位,六画有互有倒,有大象,首尾有环,上下往来以经之,广陈卦象以纬之,语不伤尽乎哉。 不知圣人尝云尔矣。 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生生之谓易,往来不穷谓之通,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 则吾师推易,象其物宜,观其会通,摩之盪之,拟之议之,犹引端焉耳。 昔元仁宗朝限《程传》,《本义》取士,而尽去汉易,犹有曰:我治汉易不过不得科第耳,况三易之旨,发自文孔,而茫然不晓。 则大经沦没,终古聋瞶,将虚生浪死,不止不取科第矣。 至若王辅嗣独标清议,世竞宗之,浸淫流溃,范宁谓弼罪浮桀纣。 夫弼尚罪浮桀纣,况宗弼者耶。 然则吾师之功,何如乎。 读者思之。
易小帖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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