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占筮书卷二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兑下震上〉之睽〈兑下离上〉。 史苏占之,曰:不吉。
此又追记晋嫁姬筮辞,以并验其事。 史苏,晋筮官。
其繇曰:士刲羊,亦无衁也。 女承筐,亦无贶也。
繇,即易词。 士刲羊二句,本归妹上六爻词。 先述之,以明不吉之故。 盖归妹名卦,原以上震长男与下兑少女难为匹配,故以震兄兑妹作长兄嫁妹之象。 此本不利嫁娶者,况归妹上爻正言新娶谒庙礼,所称男以特羊告庙,女以枣栗脯脩承筐进献者,而乃上非正位,下又无应,娣姒匹配,荐享不行。 则虽震为筐《震仰盂为筐,又服䖍谓:震为竹,竹为筐》,兑为羊,离为刃,坎为血《皆说卦》,诸象皆见,而上位过髙,不惟超兑亦越离坎,虽欲行谒礼,而无其具也。
西隣责言,不可偿也。 归妹之睽,犹无相也。
兑西方之卦,秦在西,恰是西隣。 服䖍以为,三五互坎,坎为月,月出在西,为西隣。 则间一层矣。 责言不偿,正指伐晋责报,言兑为口舌,动多责让,而互坎之耳半掩于震〈互坎半体为震所掩〉,谁能偿之。 相,助也。 婚姻以求助,传所谓繋援之者。 而归妹之睽,则一嫁而睽隔之矣。 且上曰睽孤,孤亦何助。
震之离,亦离之震。 为雷为火,为嬴败姬。
且其象有大异者,夫以归妹之震变而生离,谓震之离,则当未变时,震之下刚生于互离,亦离之震也。 震以木而生,雷火则木为火母,震母家也。 乃震变为离,而离反以火而转焚其木,此俗所云生女外向,不利母家者,非嬴败姬乎。
车脱其轼,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 〈丘读欺。 《国风》送子涉淇,至于顿丘。 〉
然且震为车,车上变而下轼脱矣。 震木上动则为旗,乃变为火刚而旗上焚矣。 虽离为戈兵,为甲胄,有行师之象,而辙乱旗靡,亦有何利? 夫震我也,之离,客也。 我之主震,倒艮山,而为之丘,是主丘,即宗邑也。 而乃变客之离,刚而败于其地,是败于宗丘矣。 此指韩原之败,言旧注韩有先君庙。
张文檒曰:震木上动为旗,本杜氏注。 旧谓:荀《九家易》兑为常。 吴澄谓:常为九旗之一。 此归妹原有兑,则火焚在上,当是兑旗。 不知上震之灾,不及下兑,且睽亦有兑,焚无两旗,则其象乱矣。 故不取焉。
归妹睽孤,寇张之弧。
此指获晋侯并归晋侯。 言夫归妹之所之者,睽孤也。 之彼为敌,则睽孤者,寇也。 然而其辞曰:先张之弧,后脱之弧。 夫犹是弧也。 而寇张之寇,忽脱之,则犹是晋侯而获之寇忽归之,其象正同。
姪其从姑,六年其逋〈句〉。 逃归其国,而弃其家〈读孤〉。 明年,其死于髙梁之虚〈墟同〉。
此下皆指子圉事。 言子圉以十六年质秦,秦妻之二十二年。 子圉逃归,二十三年。 惠公卒,子圉立,是为懐公。 二十四年,秦穆纳公子重耳。 懐公奔髙梁,重耳弑之。 此其事也。 今筮者谓,归妹以震兄嫁兑妹,则火本为震所出,故以嫁女言之,则离火者震木之女也。 而以归妹言之,则离火者又震兄之子也。 母女为姑,而兄子即为姪。 则同此一离,而姑姪并居,有似乎。 从之者然。
顾以环占言之:不曰震之离亦离之震乎。 卦盛极必反,自震一之离而两卦上下合成四离〈两正两互〉,火炎极矣,极则离必之震,故自上之初阅六爻,而上又变,则六年矣。 六年而离上之刚仍变震柔,变者逋也,逋则震为宗国,今复逃归,而所妻之家,所云男以女为家者,亦弃如敝屣,岂非离亦之震乎。 然而六爻相巡一周而尽,阴生阳死不俟多日,况上刚既亡,将向之一梁,髙出岿然横亘者,亦变而为墟,归于是,死亦于是矣。 此栍括晋惠子圉两事,而预㫁之者。 髙梁,晋邑,后子圉被弑果在其地。 或谓,此筮在昔人相传巳久,服其神验,故圉死之地,即名髙梁,此死后称之,非先有其地者。 然此皆少见多怪,以小人之腹妄度君子欲为回䕶,而反见其陋。 成季未生时,卜者谓当名为友,及生而果有文在其手曰友。 因名之。 此在百余年后,赵简子史墨犹能道及,不知此腹中友字,在生后刺之,抑先有其文者,试亦度之。
张文楚曰:环占法,前毕万筮仕,传既占,屯震之坤为诸侯,又转占比坤之震亦为诸侯,谓之终复其始,法同。
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
此时无子圉事,故仅记此语,以完秦伯伐晋传。
〈僖二十五年传〉
秦伯師于河上,將納王。狐偃言于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使卜偃卜之,曰:吉。〈卜文不載〉
時襄王以王子帶之亂出,居于鄭秦。穆將納王,狐偃勸晉文先之,以攘其功。勤王即納王,以勞于王事。曰:勤卜偃卜筮官。
筮之遇大有〈離上乾下〉 之睽〈離上兌下〉,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也。戰克而王饗,吉孰大焉。
公用享于天子,即大有九三爻詞。在本辭之義,原謂乾三踞下國之首,象屬三公,三公近天子,往得受天子饗禮。而兌口離腹加之,夏離秋兌值,時物長養之,候可行燕饗〈說卦兌為羊,鄭氏本作養〉,故即用其辭以為戰克而王饗,吉孰大焉。其云戰克者,以勤王必戰也。舊註謂卜辭有黄帝戰于阪泉之兆語,故云則卜筮兩辭,安得雜見,誤矣。
張文彬曰:兩卦皆有離,離為甲胄,戈兵,正戰象也。況變兌而得互離,則兵甲愈盛,戰已勝矣。
且是卦也,天為澤以當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復,亦其所也。
且以乾天變兌澤,是天為澤也。天最高,而澤最下,是降心也。天為澤以承日,則與王之降心以迎公何異。此觀其所之,而有斷然者,乃即以環占推之。縱去睽,而占大有,下乾上離,以乾天而下離日,降心亦然。所謂無往而不得其所者,雖還復其卦,亦如是也。是時謀迎王反。曰逆公者,以勤王言。則迎王,以王饗言。則逆公,乃其象。則《正義》謂乾變澤以延日影,如迎日然。此為得之。
晉侯辭秦師,而下次于陽樊。右師,圍温左師,逆王,王入于王城,取大叔〈即王子帶〉于温殺之。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此勤王戰克王饗之驗〉
饗醴既饗,而又設醴酒。宥,助也。又以幣帛為助
〈附宣十二年傳〉
晉師救鄭,及河,聞鄭既及,楚平桓子欲還〈即荀林父將中軍者〉,彘子不可〈即先縠佐中軍者〉,知莊子〈荀首〉曰:此師殆哉。
此記晉楚戰于泌,而晉師敗績之事。然口語及之,並非筮詞。與蔡墨說龍,子太叔論楚子並同。惟此傳與占筮相表裏,故附載之。
《周易》有之,在師〈坎下坤上〉之臨〈兌下坤上〉曰:師出以律,否臧凶〈此師卦初爻辭〉。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
此引易而亦占變者。先引遇卦爻辭論之。《釋言》云:坎律銓也。樊光曰:坎水也。水性平,故律與銓皆取水為平準。又郭璞曰:易坎卦主法,法律皆所以銓量輕重,是坎為律象。又且黄鐘為律本,而位乎坎,故坎為律為法。今以坤眾之師出之以内坎之律,是中軍有令,而師眾從之,所以臧也。否則不臧而凶矣。所以執兵事者,坤為順,順成為臧,逆則凶。
眾散為弱,川壅為澤,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
此兼論之卦坤眾〈說卦〉。水亦眾〈見《白虎通》并杜註〉,既失坎律,則坎眾亦散,將變而為兌之少女,弱矣。又且坎本川流,改為兌澤,川亦壅矣。夫有律,以從己也,如者從也〈見杜註〉。今不從而逆,則律敗。竭者敗也。川盈而竭,律甚嚴正而夭邪不整以至敗壊,非凶而何。
不行之謂臨,有帥而不從,臨孰甚焉。此之謂矣。果遇必敗,彘子尸之,雖免而歸,必有大咎。
且師貴行也,惟臨則坤土所行,遇澤即止,謂之不行。今彘子逆命,師不行矣。若遇楚師,恐將不免師在三五,不能無輿尸之象。其人佐中軍,即弟子也,弟子輿尸。彘子能免之乎?縱或免歸,必有大咎。此為明年殺先縠傳。
〈成十六年傳〉
晉侯將伐鄭楚子救鄭公,〈晉侯〉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復〈坤上震下〉。
此晉楚戰鄢陵,而晉筮之者。復是專卦。
曰:南國䠞,射其元王,中厥目。〈䠞目韻〉
其卦本六陰而一陽來復,故謂之復。則當未復時,固重坤卦也。坤為國,兩國寛然,及陽復而在南一國,實有一剛挫其地而不成,為坤則南國䠞矣。南國者,楚也。且夫復之加一陽而為震也,震為長為諸侯,即元王也。顧卦位,坎離爻純,即見今坤本純陰,而坎之弓輪,離之戈甲〈皆說卦〉兩師俱見,獨南離為目〈說卦〉,横集一矢,有似于坎弓之射之而中之者。則夫震剛之受射者,非其王而離眶之半掩者,非其目乎。
张文檒曰:明何楷说易,稍识筮法,其说此卦谓:贞我悔彼,初九元吉在我,上六灾眚大败以其国君皆属彼。 且以震木克坤土,射之义也。 以灾眚而致大败,眚为目疾,则中厥目之象也。 此较之宋儒之妄诞,庶几近理。 然中目无象,且以贞悔分彼我,亦筮法一节,顾与此卦大不合。 说见《仲氏易》。
及战,射共王,中目。
〈襄九年传〉
穆姜成公母,以通于叔孙侨如,欲废成公而立公子偃、公子钻。 且使侨如愬于晋,而逐季孟,事败,故徙居东宫。 此因其既死,而追述始往之筮,以为戒。 虽姜氏自为筮辞,然悔罪亲切,辞与事有恰合者。 东宫,太子宫也。 艮之八者,揲筮之策,以六七八九为阴阳老少之数,从来莫解,说见《仲氏易》乾卦及《易小帖》。
张文檒曰:艮不能变随,必艮之五爻俱变,独第二不变,则为随。 则此第二爻者,即之随之爻也。 乃商易揲策,以八为少阴不变,故指此不变之爻为八,是艮之八。 实艮之第二爻耳。
此史就随卦名略说,以慰姜氏之心。 以为随者,上兑下震,口乍启而足随之,且动而得悦〈兑口震足,震动兑说,皆说卦〉。 有出之之象。 君小君也。
姜曰:亡是。 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 〈此随卦辞〉
而姜曰:否,此在《周易》卦词曰:随,元亨利贞,无咎。 然果无咎哉。
元,体之长也。 亨,嘉之会也。 利,义之和也。 贞,事之干也。 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 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
元体之长至足以干事,古释卦辞。 凡卦有元亨利贞者,皆以此释之,故孔子取以为《文言》,而姜亦用以释随。 不然,姜氏先孔子生时十有余年,而反得用孔子语,谬矣。 然故不可诬也以下,是姜自解筮之词,以为此四德者,固元亨利贞之谓也。 然虑其诬也,男女相随,动而得说,稍有假借,便是失德,是必不诬于其德,而后内刚外柔,虽随无咎。
今我妇人,而与于乱。 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
今我不然,东宫本下位,而降而居之,然且震为太子宫〈长男出震,为太子宫〉,而位居东方,即东宫也〈震东方之卦〉,乃以艮变随而震宫在下,则其在下位有固然者。 然而,坤元也。 坤元之位,岂不尊上,而我以妇人而与于婬失〈婬失为乱〉,一似人之无良。 我以为君者,元君犹在,无良〈仁良〉奈何。
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
然且坤元本安靖,而在艮之坤,二阳扰之,在随之坤,三阳扰之。 凡筮遇为我,而之为彼,在我家也,在彼国也〈坤妻道为家为国,见前〉,今在国则一君扰内〈指成公〉,二臣扰外〈指季孟〉,在家则又二少男〈指二公子〉,合扰中外,国家之不靖甚矣,不亨矣。
乃由国而家而身,其在遇艮则曰「艮其背不获其身」,而在艮二变随则又曰「艮其趾,不拯其随」,是身不得作,虽欲随所之而不可得矣,而况作而之震,震又随兑,一举足而蹈泽中〈震足兑泽〉不惟不得作,即作而身亦何利。
弃位而姣,不可谓贞。
且夫匹配各有位也,坤位西南,本与艮位之东此相配对也。 今重艮一变,而坤弃位而左降为兑,艮亦弃位而左降为震〈随之兑震,适俱位坤艮之左〉长男幼女,颠倒配合,是姣也。 姣者淫也,坤贵安贞,而弃位而淫,可谓贞乎。
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 我则取恶,能无咎乎。 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是四徳不备,不可为随。 去德取恶,焉能无咎。 此在艮卦辞有云:行其庭不见其人,我之死此中必也。 若欲出此,则一入震宫,而艮门两刚,有若重键〈二四互艮上有二阳〉,然且山填之〈艮〉,泽蔽之〈兑〉,少男少女环守之〈三艮〉,泽蔽之〈兑〉,少男少女环守之〈三艮〉,泽蔽之〈兑〉,少男少女环守之〈三艮一兑〉,虽艮有多门,而总已毁拆〈重艮所变有五文,兑为毁折〉,在艮彖有云:艮者止也,止其所也。 止此而已。 虽欲出,弗可得矣。
按姜此筮辞,实多才有学。 虽悔罪不吝,而尚隐乎为辞者,故词似浅近,而卦象微眇,推测不尽,策书载此以示妇人,无德有才,何用中冓。 自讼祇增媿叹。 此与《邶风》之录氓诗并同。
〈附〉
此正相反之卦,六爻俱动,然仍占遇之。 两卦彖,朱氏谓六爻皆动,则占遇卦,大谬。
占者曰:我有震威,
震为出威,见《国语》。
而外當毁拆,
兌為毁拆
敵敗之象也。
内我外敵。
皆三陽推易法。
而蠱之所變,亦復如是。艮上變柔,
蠱艮上九變隨兌上六。
蠱巽初六變隨震初九。
乾元往上,下填坤初。斷敵兵之首,而墜于地矣。且兩互為漸,
三五互巽,二四互艮,合之为风山渐。
渐之辞曰:夫征不复。 其何能返? 此倣汉魏诸家断法而为说者。 其后果验。
〈襄二十五年传〉
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 棠公死,偃御崔武子以吊焉。 见棠姜而美之,使偃娶之。 筮之,遇困〈坎下兑上〉之大过〈巽下兑上〉。 陈文子曰:夫从风,风陨〈句〉,妻不可娶也。
坎为中男,故曰夫变而为风,故从风。 然而风能陨物,则此妻何可娶也。
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此困六三爻词。
困于石,往不济也。 据于蒺藜,所恃伤也。 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
此文子占筮之辞。 按推易法,困从否来,虞翻谓:否三在互艮之二阴,而前当艮刚正石也,水逢石而险,则不济矣。 荀《九家易》:坎为丛棘,为蒺藜,所恃如此,不又多伤乎。 且三居互离之中,而前后掩空,此非中空若房,世俗之所称离宫者哉。 夫坎男之阴,亦即离女之阴也〈三为坎之上阴,即互离之中阴〉,既为坎男而已入离宫,即欲再求所为离女者,而何可复得? 男以女为家,无家将安归? 所以凶也。
崔子曰:“嫠也何害? 先夫当之矣。」 〈言棠公已当此凶。 〉遂取之。 庄公通焉,崔子弑之。 二十七年,崔成崔疆杀东郭偃,崔子御而出,见庆封〈避庆封家〉,庆封曰:请为子讨之。 使卢蒲嫳帅甲以攻崔氏《止崔子于家,驾言讨贼,而反使攻崔氏》,遂灭崔氏。 其妻缢〈即棠姜〉。 嫳复命于崔子,且御而归之《嫳御崔子归》,至则无归矣。
〈附〉
《晋史》:元帝为晋王时,将渡江,使郭璞筮之,遇豫之睽,璞曰:会稽当出钟,以告成功。 上有勒铭,应在人家井泥中,得之繇辞,所谓「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是也〈豫《象》辞〉。 及帝即位,太兴初,会稽剡县,果于井中得一钟,长七寸二分,口径四寸半,上有古文奇书十八字,人罕识者。 先仲氏以推易法衍之,豫上震下坤,震为龙为首出之子,而下连坤土,此奋而出地之象也。 悔为睽,上离下兑,向明而治,而金以宣之,体离互亦离〈睽二四互离〉,此重明重光,中兴之象也。 震为鸣为声《说卦》,故先王以作乐崇德,而合睽之兑金,以升于睽之离火,是坐明堂向南离而考击钟镛以作乐之象也。 祇两卦,皆有坎水以陷之〈豫睽三五皆互坎〉,则尚在陷中,未经出土,而豫坎互坤〈豫三爻为坎坤互用〉,则当在水土之间,况豫之震为东方,离为南方。 会稽者,东南郡也。 豫有互艮〈豫二四互艮〉,艮为成,万物之所以成终者也〈说卦〉,则非告成功乎。 若曰:钟有勒铭,有古文,则睽离为文,兑为言,以文为言,非勒铭乎。 至若长七寸二分者,南北为纵,纵即长也。 南离之数,天七地二〈此大衍之数,宋儒误以为河图,下同〉,则七寸二分也。 大数阳,小数阴也。 径四寸半者,东西为衡,衡即径也。 西兑之数,地四天九,则四寸半也。 阴数四,折阳数之九,而半分之,则四寸有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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