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图:小配) |
龙困浅滩,等待时机,不宜即刻前进。 二月之卦。
「需」传统解释为「须」,等待的意思。 但原义应作「濡」,沾湿之义,引申为迟滞、陷入…,因此「需」应正音为「如」。 帛书作「襦」,归藏作「溽」,两字都通「濡」。
需字甲骨文从大从水,为大人身上有水,与需卦上坎水下干大的卦象完全一致。 周代金文之后作,上为雨为水,下为天,也是与需卦卦象相符。 但是到小篆开始谲变为,为上雨下而,「而」通「须」,因此需字解释作「须」通「䇓」,也是现今主流的解释,但这不但偏离需字本义,也切断了字形与卦象之间的关连。
需古字兼具「儒」和「濡」的意思,也是这两个字的本字,但后来又在文字上加人字旁成「儒」用以专指司礼的人,此可能是儒者、儒家的由来。 或加一水字旁成「濡」作沾湿,湿润的意思。 「濡」引申也有等待、延迟、耽溺、难进、陷入… 之义。 需字后来也演变为我们现在说的需要、需求的意思,意指人生命上有所待而不可缺乏的事物,《序卦》说「需者饮食之道也」,《象传》说「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杂卦》「需不进也」,《彖传》「需,须也,险在前也」。 卦序上需卦是继屯蒙而来,屯、蒙为开天辟地之后文明初开,人民草昧无知的时候,需卦讲的则是文明进展停滞、解决饮食基本问题之事,所以《序卦》说:「蒙者物之稚也。 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
卦象上水险下刚健,君子虽刚健而有能力,但却有坎险阻隔,而无法前进,为龙困浅滩,等待时机之象。 又坎为沟渎,若要强行渡过,则沟渎成困难险阻。 若君子居内不动则沟成天险屏障。 故君子虽有乾阳之德可以涉险犯难(卦辞曰「利涉大川」),但若能守静居内则能以逸待劳,饮食宴乐,养精蓄锐。 所以《象传》说「君子以饮食宴乐」。
得需卦者,虽有刚健的德性而可以涉险行事,能力足以解决困难与渡过危险,但仍以退守、静待时机才是上策,若执意行动,虽然事情或许可成,但恐会历经一番浴血苦战。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 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等待,有诚信则能够光明而嘉会。 贞定为吉,亦宜于涉大川。
需卦乾阳在内,坎险在外,可静可动。 贞定则有利而吉,但亦可涉大川,因此卦辞说「贞吉」又说「刚健而不陷」、「利涉大川」。 干通倝,为天光的意思,故曰光亨。 处需之时,诚信为上,有诚信则可光耀四方而嘉会,无诚信则否。
光亨为赞美君子汇聚嘉美之条件,光明而亨。 亨字上博楚简皆作卿,古卿字即飨的本字,象两人对坐饮食,为聚会用餐的样子,宴会、飨宴之义。 古亨、享、飨本互通,因此「光亨」亦可解释为荣耀、显赫之飨宴,此更符合《象传》「需,君子以饮食宴乐」之义。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 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滞留于郊外,宜有恒心,没有罪咎。
虽然眼前有危险,但懂得避开锋头不强行冒险。 因为不冒险犯难、勉强前进,与危险保持安全距离,所以终能免于罪咎。 原本就六爻卦位来说,郊应该在五或上爻。 此初九言郊者,因坎在外,初九距坎最远。 此言干阳「涉大川」的边进边等的过程,初九至九三以距坎险之距离而言「郊」、「沙」、「泥」。 由于郊外离坎险还很远,距涉大川时间还久,因此必需要有耐心,故曰「利用恒」。 又初九变下卦成巽,巽为渐进,为进退,为不果。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以吉终也」或作「终吉也」。
滞留于沙地上,遭到轻微的言语中伤,最后为吉。
初至三为干阳边等待,边视情况而前进的过程。 初九距坎险远而说「需于郊」,九二离水边较近,已至河边的沙地说「需于沙」。 九二变为离,成黄离之中,为元吉,故曰终吉。
「言」在《周易》中多属负面的意思,指言语上的中伤。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滞留于水边的泥泞,引来了盗贼。
九二还在沙岸边,再进一步就准备要涉水。 九三则已踩进水边的烂泥,为烂泥所困。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灾在外意指坎险在外,坎为灾。 自我致寇,因为自己让自己身陷险地,自曝弱点,而引来了盗贼。 干阳为大,足以御寇,因此只要谨慎小心就不会失败,可以逐退盗贼。 九三近逼坎险,坎为盗,又居互卦离之下,兑之中,离为戈兵,兑为毁折,因此有致寇之象。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滞留于沟渎之中,等敌寇离开之后,离开所躲藏的洞穴。
另一解释为浴血奋战,从洞穴中逃出。 血喻受伤、处于险境。
六四已进入坎,也就是危险之地,血传统讲法认为是流血的血,比喻进入危险之地,因坎为血象。 需即濡,濡为沐浴或沾湿,引申为滞留、停滞。 濡于血,就是浴血,血战。
坎也可为沟渎。 血作洫,即沟渎的意思。 「需于洫」即滞留于沟渎之中,躲藏在沟渎中为避难的意思。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滞留于酒食,享受酒食,贞定为吉。
虽然身处险中,但九五刚中,所以能够享受酒食宴乐。 《象传》说:「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序卦》说:「需者饮食之道也。」 九五爻是需卦的主爻,也是需卦卦义的核心,所以九五爻「需于酒食」呼应了象传及《序卦》传。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因逃难而躲入洞穴之中,有不请自来的客人三人来,礼敬他们,最后则吉。
上六是需卦外卦水险的最后阶段,也就是滞留即将结束时,这时逃难到穴中,遇到不请自来的客人三人,这是来搭救自己逃离危险的,因此礼敬他们最后可以顺利逃难,化险为夷。
速为召的意思。 不速之客就是不召之客,不请而突然自来的客人。 速或作促,不催促他而自己来。 另有一说认为,「不速之客」即小偷,「敬之」当解为「儆之」,儆为小心谨慎、预防的意思。 言有小偷来,小心预防最终为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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