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日讲易经解义卷七
䷘〈震下干上〉
无妄之谓诚。 以天道言,实理之自然也; 以圣人言,实心之自然也。 震者动也,动以天为无妄,动以人则妄矣。
《彖传》释卦辞曰: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刚德在内,心不妄也; 为震主,动不妄也。 动而健,则勇于义而不屈于物欲。 九五以刚居中,在己正也; 下应六二,柔顺中正,所应正也。 正则天命之当然也。 匪正则违乎天命之正,而不可以有行矣。 对时育物,先王亦顺天时而已,何有妄焉? 初之吉,二之利,其无妄也,一时也。 三之灾,四之贞,五之疾,上之眚,亦非有妄以致之也,亦一时也。 时当动而动,不当动而不动,所谓动以天也,所谓正也。 彖辞于利贞之下,即系以「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明无妄之不可不出于正也。 爻辞于无妄之极,亦系以「无妄行,有眚,无攸利」,明执一不变者即匪正而妄也。 然则彖言全体,爻言一节,其无不以正垂训也,意深切矣。 有无妄之实心者,可不审时以趋于正也欤。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此卦震下干上,本天而动,动而不妄,故为无妄。 卦辞言,心出于正,则随感而皆通。 稍涉于妄,则往行而有碍也。 无妄,实理自然之谓。 匪正,谓不合正道也。
文王系无妄彖辞曰:盈天地间,惟此真实之理而已。 卦变刚来而为震主,其心纯乎天理,动而皆实。 卦德震动乾健,卦体刚中而应。 则德既纯一,而诚能动物,此无妄之所以元亨也。 然其所以亨者,利于至正耳。 若知有未至,理有未穷,而以偏倚之见行之,则自信为正者,政匪正之所伏也。 虽无妄心,而不合于自然之理,即匪正矣。 匪正则灾眚随之,以之处事应物,徒有纷扰之患,而安能利有所往哉?
按:无妄即所谓诚,诚则自无不正。 而又勉以利贞,何也? 盖人无格物致知学问思辨之功,则有志在祛妄而反堕于妄。 本欲从正,而反悖于正者,以此自治,必有言伪而辨,行僻而坚之失,而受病在一身。 以此治人,必有不谙物情,不识时宜之弊,而受病在天下。 从来妄之溺于利欲者易见,妄之溺于意见之偏、学术之误者难知。 惟其难知,是以果于自用,轻试之世道民物,而贻害无穷也。 宜圣人极论而深戒之欤。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 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命也。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 天命不祐,行矣哉?
此《彖传》,是释无妄彖辞,以明无妄则应天之命,匪正则失天之祐也。 内外,以六画之卦言,下三画为内,上三画为外; 以三画之卦言,下画为内,上画为外。 凡画卦者,自下而上有由内及外之义也。 刚中,指九五。 何之,言无所往也。 祐,助也。
孔子释无妄彖辞曰:卦之名为无妄者,以卦变刚自讼之二来而居初。 则天德之刚,不驰于外,而还为一心之主。 此中浑然,一无妄也。 卦德震动乾健,既有震动之才,而不屈于物欲之扰。 所主之刚,不因动而移也。 卦体五之刚中,下应于二。 既有实意之孚,而不涉形迹之伪。 所主之刚,不因应而私也。 无妄如是,理宜大亨,而必利于以正者。 盖以天之赋命于人,本无不正之理。 而人之受命于天,必尽去邪妄之私。 斯人之妄去而天之命见矣。 所谓「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者,以正则可行,而匪正则不可行。 乃犹自以为无妄而欲往焉。 动而辄阻,又何之矣? 失其所主之刚,而悖乎天命之正,其何以获祐而行之哉? 盖天人无二理,总不出于一诚。 所以惟命不于常,惟德为有常。 若无无妄之实,而逞其私智,妄意天命可冀,其不流于后世图谶之说几希矣。 圣人之书,不且为奸雄嚆矢哉!
【今注】
嚆矢:响箭,或猛箭。 此言如果人没有无妄的实心,圣人之书也同样会沦为嚣雄所利用的有利工具。 《庄子. 在宥》:「吾未知圣知之不为桁杨接槢也,仁义之不为桎梏凿枘也,焉知曾史之不为桀跖嚆矢也!」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此《象传》,是言先王体无妄之象,以尽参赞之道也。 茂,盛也。 对时,顺合天时也。 万物之物,兼人言。
孔子释无妄象曰:卦体干上震下,为天下雷行之象。 雷行于天下,阴阳交和,相薄而成声,正发生万物之时。 天所赋与,洪纤高下,各正其性命,无有渗漏,是随物而皆与以无妄之理。 先王法天理物,以为天之无妄不可见,其可见者时也。 受天之无妄以成形者,物也。 本至诚充积之衷,以对天时而顺序布和,以育万物而省刑弛禁,则时与物皆归无妄之中,而先王亦惟顺承夫天命而已矣。
按:《尚书》有羲和之命,《周礼》重教养之条,皆本无妄之念,以对时育物,使各得其性而已。 若稍涉妄念,如汉武之封禅,梁帝之戒杀,又奚足法焉。 为人君者,其务以圣帝贤王为则哉。
初九,无妄,往吉。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此一爻是言无妄之初,动与天合者也。 无妄,以心言。 往吉,以事言。
周公系无妄初爻曰:初九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是其中心诚实,遏人欲之萌,存天命之正。 而又在卦初,上合九四,两刚相遇,不牵于系应之私,无妄者也。 但居动体之下,理无不往,然初非有心于往也。 至诚所感,而物我交通,此以诚求,彼以诚应,何吉如之!
孔子释初象曰:所谓「无妄之往」者,盖天下惟诚能动物。 初志存于无妄,以之处事,则顺而祥; 以之临人,则感而化。 又何往而不得其志哉? 大抵身世之扞格,皆由私见之未除。 无妄则一实理相感召,所谓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 圣贤之待物,帝王之御世,总不出一诚而已矣。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此一爻是言,六二任天而动,不襍以人欲之私也。 耕,春耕。 获,秋收。 菑,开田。 畲,成田。 一岁之农始于耕,终于获。 三岁之田始于菑,终于畬。 未富,无求利之心也。
周公系无妄二爻曰:凡理之自然而然者,非妄也。 心之有为而为者,乃妄也。 二柔顺中正,又上应五之中正。 居动体而能顺乎中正,实能无妄者也。 其于天命之正,所宜尽者,纯其心于无间,而絶无求得于外之心。 辟之耕获菑畬,皆求得于外者也。 去其耕获菑畬之心,而后可还其无妄之本体,故有不耕获,不菑畲之象。 然有无妄之心,亦有无妄之福。 二能如此,福泽自至,则有所往而自无不利矣。
孔子释二象曰:所谓不耕获者,二之立志淡漠,泊乎无营,絶不念及于利而为之,则无妄之心,一如未富之心也。 汉儒董仲舒曰:「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人但尽所当为而已,利害得失,岂足营心乎! 然不正谊则已,正谊则利必归焉; 不明道则已,明道则功必集焉。 又属一定之理。 以此在下,则孔子所云寡尤寡悔,禄在其中; 以此在上,则大舜之有天下不与,而禄位名寿之必得。 此六二利有攸往之旨也。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此一爻是言六三处不得正,而致无妄之灾也。 邑人,谓居者。
周公系无妄三爻曰:三以阴居阳,不中不正,处下之上,则居非其地。 应上之刚,则遇非其人,是无妄而有灾者也。 然天下事,有失则有得,乃三处得失之外,而独撄其灾,此盖出于寻常意计之外者。 象犹或系之牛,行人牵之以去,而居者反遭诘捕之扰也。 君子于此,亦惟听之适然之遭,以顺受乎天命之正已尔。
孔子释三象曰:得之所在,灾亦及之,此人所及防也。 行人得而邑人灾,此盖有不及防者。 君子于此,惟有顺以听之,而安能预为避患之计乎?
按:六二得位而有无妄之福,六三失位而有无妄之灾,皆时为之也。 如李泌周旋肃代之朝,深为小人所忌,而得以功名终,此无妄之福也。 陆贽竭知尽忠,济其君于险难,卒以被谗而斥逐,此无妄之灾也。 君子亦惟尽其在我,而祸福不以动其心,庶全乎天之正命矣。
九四,可貞,无咎。
《象》曰:可貞无咎,固有之也。
此一爻是言,九四以正道自守,而无妄动之失也。 有,犹守也。
周公系无妄四爻曰:四得干体之刚,下无系应,是天德为主于中,而物交不引于外。 无妄不待言矣。 然刚则思动,动即离于咎。 幸以九居四,絶无过恃其刚之心,故可坚守其刚,而事变云为,皆不为之动。 则天德在我,而命亦祐之,又何咎之有?
孔子释四象曰:四之可贞无咎者,盖以无妄之理,去与来,其几甚微也,稍懈即妄矣。 故必固守而勿失之,然后可免于咎耳。
按:诸卦有以九居四为不正者,为其以刚居柔,而损刚正之德; 有以九居四为可贞者,为其以刚居柔,则不过乎刚而有可贞之道。 大抵刚不足则以居阴为戒,刚有余则以居柔为美。 无妄震动在下,乾刚在上,此刚有余者,必固守之而后无咎,其亦刚柔相济之义乎。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此一爻是言制变在乎能静,不可轻动以滋咎也。 试,谓少尝之也。
周公系无妄五爻曰:五以中正居尊位,二复以中正应之,是君臣道合,政治脩明,无妄之至者也。 然世变无常,人心叵测。 或远人不服而外侮堪虞,或奸顽弗率而内化未谧,是为无妄之疾。 设鍼砭过当,攻击太深,则毒深而愈不可治。 故必镇静以俟之,彼将自然消弭,而底于宁晏,为勿药有喜之象。 所谓不治正所以治之也。
孔子释五象曰:人之有妄乃宜治之,既无妄矣,复药以治之,必至伤损国脉,朘削元气,而妄反生矣。 药其可轻试乎? 盖邪不能胜正,而德可以动天。 元气固则疾自平,内治脩则敌必服。 虞苗之格,格于舞羽,非格于誓师也。 周顽之化,化于保釐,非化于忿疾也。 彼躁妄而动,动即招尤。 汉武马邑之师,太宗征辽之役,岂不可以为鉴哉?
【今注】
朘削:剥削。 朘,音捐,缩减。 《汉书. 董仲舒传》:「民日削月朘,寖以大穷。」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此一爻是言上刚已过极,妄行而取灾者也。 穷,极也。
周公系无妄上爻曰:上九以阳居卦之终,无妄而处时之极者也。 极而不知变,将自恃其无妄,不可行而行,必至有过情越理之失,而乖乎天命之正矣。 眚必及之,而又何利焉?
孔子释上象曰:所谓无妄之行者,特以势处于穷,决不可有所行耳。 行则与灾会矣。 三犹可委其灾于人,上直自掇其灾于己耳。 此卦六爻皆无妄,初得位而为震动之主,时之方来,故无妄,往吉。 上失位而居干体之极,时之已去,故其行虽无妄,而有眚无利。 是故善学易者,贵识时。 初与二之可动而动,时也。 三四五上之不当动而静,亦时也。 理无不可行,而时或有所尼,君子不得不顺时以听焉。 此《洪范》之稽疑所以亦云「用静吉,用作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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