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重叠而成六十四卦
各经卦之形分别相重,便构成六十四别卦之形。即每一经卦除与本经卦相重外,尚可与其余七经卦两相重叠而得八别卦,而经卦共八,八八六十四,这是顺理成章的事。以下为六十四别卦的卦名与卦象:
按今通行本《周易》卦次,六十四卦以《乾》《坤》二卦为首,每两卦为一组,其组合规律正如孔颖达在《周易•序卦》的《正义》里所说:“今验六十四卦,二二相偶,非覆即变。”所谓“覆”,就是每组的前一卦倒过来,即成后一卦。如《屯》倒过来是《蒙》卦,而《屯》《蒙》相偶。又如《需》言倒过来是《讼》卦,而《需》《讼》相偶。所谓“变”,有的卦倒过来倒过去还是一样,如《坎》,倒过来仍为《坎》卦,那么就变,即凡阴爻变为阳爻,阳爻变为阴爻,这样一变,就成《离》,而《坎》《离》为偶。又如《颐》圖,倒过来仍为《颐》卦,也是将阴爻变为阳爻,阳爻变成阴爻,就成《大过》圖,而《颐》《大过》为偶。六十四卦中,唯《乾》与《坤》,《颐》与《大过》,《坎》与《离》,《中孚》与《小过》,都不好覆,只能变。《泰》和《否》,《随》和《蛊》,《渐》和《归妹》,《既济》和《未济》,则既是覆又是变。
覆与变,来知德则谓之“错综”,其所撰《周易集注》自序云:文王“序六十四卦,其中有错有综,以明阴阳变化之理。错者,交错对待之名,阳左而阴右,阴左而阳右也。综者,高低织综之名,阳上而阴下,阴上而阳下也。虽六十四卦,止《乾》《坤》《坎》《离》《大过》《颐》《小过》《中孚》八卦相错,其余五十六卦皆相综而为二十八卦”’来氏将孔氏所谓之“变”称为“错”,“覆”称为“综”,而将既覆又变的八个卦归入综类。
黄宗羲《易学象数论•卦变》:“上经三十卦,反对之为十二卦(农按:十二对,实二十四卦);下经三十四卦,反对之为十六卦(农按:十六对,实三十二卦)。《乾》《坤》《颐》《大过》《坎》《离》《中孚》《小过》,不可反对,则反其奇偶以相配。”①黄之所谓“反对”,即孔氏之所谓“覆”,来氏之所谓“综”;黄之所谓“反其奇偶”,即孔氏之所谓“变”,来氏之所谓“错”。很显然,黄氏亦把既是覆又是变的八个卦归人“反对”之例。
六十四卦,每卦先列卦形,次列卦名,次列卦辞(按卦辞又称“彖辞”,而“彖曰”云者则为《彖传》)。每爻先标交名,次列爻辞,爻的次序自下而上。爻名以二字标之:一字取于位次,按其次序,第一爻称“初”,第二交称“二”,第三爻称“三”,第四爻称“四”,第五爻称“五”,第六爻称“上”;另一▲字取于爻性,即阳爻用“九”字,阴爻用“六”字。第一爻与第六爻“初”字、“上”字在前,中间四爻,“九”“六”二字在前。今举《屯》卦为例: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六二:屯如遭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为卦形,由震二和坎两经卦组成(古代刻本在其下往往尚有“震下坎上”四个小字分两行注之)。“屯”为卦名。“屯”下“元亨”云云为卦辞。《屯》卦六交自下而上,第一爻为阳交,故称“初九”,第二爻为阴爻,故称“六二”,第三爻为阴爻,故称“六三”,第四爻为阴爻,故称为“六四”,第五交为阳爻,故称“九五”,第六爻为阴爻,故称“上六”。各爻下所系之辞即为爻辞。余卦仿此,这是经部每一卦的结枸。
知道了一卦的基本结构,就这样去看《周易》,仍然是困难重重,故非借助古人或今人的注解不可。但不管看何种注本,就立刻会发现许多专门术语。所以还得先介绍一些最基本的术语。
欲读《易经》,必先明“位”。王弼云:“爻之所处,则谓之位。”说爻位前,先简单讲一下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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