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卦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 不宁方来,后夫凶。
水附地,阴从阳,故曰比。 原,再筮问也。 刚在外卦,故曰原筮。 五乾中,故为元。 坤永贞也。 初远而三应上,故不宁。 成卦之次,上在五后,是后夫也。 九五一阳居尊,众阴从之,是一人首出而天下归心,吉可知也。 欲保人比之吉,宜有比人之道。 民罔常怀,怀于有仁,必再三自问吾之元仁,存于中者能不息而永贞,发于外者能执中而无咎,则天德纯而王道备,疑贰之方,自革心而向化。 顽梗之夫,亦势孤而自穷矣。 来者自宁,后者自凶。 吾惟筮吾之元,期于永贞无咎而已。 此王者比人之道也。
【今注】
- 民罔常怀,怀于有仁:人民不会心怀拥戴一定的君主,谁有仁爱之心就心怀拥戴谁。 《尚书‧太甲下》:「惟天无亲,克敬惟亲。 民罔常怀,怀于有仁。 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 《集传》:「天之所亲,民之所怀,鬼神之所享,皆不常也。 惟克敬,有仁,克诚而后天亲之,民怀之,鬼神享之也。」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 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变震刚来,故有孚。 震缶象,坎水注之,故盈也。 卦之诸阴,皆上比五。 初最先比,而发于诚心,是有孚也。 比人之道,诚信为先。 能有孚,则无咎矣。 若能积其忠信,至于充盈,则至诚感通,不惟无咎,终有他吉焉。 吉言他者,初与二隣,二与五应,名位之来,皆由二致。 初之意中,实不计及此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内者内卦也。 二本应五,不外从五。 而比之自内者,以道致君也。 积德于身,敦行于家,由是以信友而获上,得出处之正,故吉。
六三,比之匪人。
三不中正,而应上六之后夫。 虽亦比五,而有二心焉。 不孚不贞,故曰匪人。 否之匪人,害君子者也。 比之匪人,党小人者也。 不言占者,不为匪人谋也。
六四,外比之,贞吉。
外者外卦也。 四本应初,不内顾初,而外比五者,絶系累之私也。 忘其身家,离其党类,以致身而敬事,得臣道之正,故吉也。 二偕初以内比,坤之得朋也。 四舍初而外比,坤之丧朋也。
九五,显比。 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艮辉光,故为显。 五君位,故为王。 坎车坤马,驱象也。 坎为禽,坤为邑,互艮止,故不诫也。 阳刚居尊,建中表正,以为民极,而无邀结之私,其道光明,故曰显比。 大公之心,廓然无外,比者亲之,不比者任之,如合三驱之围,而纵失前禽,邑人亦不警戒,以求必得也。 上下相忘于顺逆,大同之世也,故吉。 师比皆有禽,师禽在内,境内之寇也,故执之。 比禽在外,化外之民也,故失之。 师执言,犹诫也。 比不诫,并其言而无之矣。
【今注】
- 建中表正,以为民极:语出《尚书‧仲虺之诰》:「天乃锡王勇智,表正万邦。」 「王懋昭大德,建中于民。 以义制事,以礼制心。」 前段言,老天赐给百姓一个勇智双全的大王,可以仪表天下,做为万国的正确表率。 《尚书正义》:「言天与王勇智,应为民主,仪表天下,法正万国。」 后段言,大王应该自我勉励,以昭明伟大的德行,为百姓建立大中之道。 以义来治理事情,以礼来管理人心。 《尚书正义》:「欲王自勉,明大德,立大中之道于民,率义奉礼,垂忧足之道示后。」 懋,勉也。 昭,明也。 何谓“建中”? 《书经集传》:「中者天下之所同有也,然非君建之,则民不能以自中。 而礼义者,所以建中者也。 义者心之裁制,礼者理之节文。 以义制事,则事得其宜。 以礼制心,则心得其正。 内外合德,而中道立矣。」
上六,比之无首,凶。
阳者阴之首也。 卦之四阴皆上比五,是为有首。 上在五上,不下从五,而其上无阳,是无首也。 当比之时,人皆得主,己独无君,凶可知矣。 干无首而吉者,阳不自以为首,得君道也。 比无首而凶者,阴不以阳为首,失臣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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