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御纂周易述义卷二
䷏ 豫卦〈坤下震上〉
豫,利建侯、行师。
豫,和也。 三阳泰后,雷乃发声,时之和也。 一阳用事,五阴从之,位之和也。 顺理而动,人之和也,故曰豫。 坤为国,震主器,其侯也。 坤为众,震长子,其帅也。 国人爱戴,则立君而民服; 大众同心,则师出而有功。 此以豫而建侯行师也。 君能子民,则兴利而人心悦,将能和众,则除害而民气顺。 此以建侯行师,而益成其豫也。 因天之道以兴人事,尽人之事以亮天工,易教也。
初六,鸣豫,凶。
四震雷,初应之,故鸣也。 柔不中正,而上应由豫之四,是小人有强援也。 宠过其分,故不胜其豫而鸣。 满无不损,骄无不危,当其鸣即可知其凶矣。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互艮为石,二在下体之中,故曰不终日。 二上应五,为四所隔,宜求四也。 守其中正,义利之介,辨之甚明,确乎不拔,如石之坚,故曰介于石也。 心能有定,静则生明,于四之权势,决然去之,不俟终日,不溺于豫也。 贞固守此,则德进而害远,故吉。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柔不中正,上比于四以得豫,故曰盱豫。 仰面求人,可耻之甚,宜速悔之。 变巽不果,故悔而迟,不如二之速也。 明知其非义而姑待之,一旦而与其害,则不胜其悔,且悔无及矣。 故克己贵勇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九四卦主,豫之由也。 阳为大,坤得朋,一阳横贯于五阴,以簪括发之象也。 阳得位而志行,诸阴之豫,皆由于己,故曰由豫。 近五而得坤朋,是能汲引羣贤以事君,其所得者大也。 互坎为加忧,故疑焉。 疑君之忌其专也,又疑人之分其权也。 圣人教以勿疑,开诚布公,为国进贤,使人才汇合而已。 总其成,如簪括发而不乱,则下得贤而上得君,保豫之要道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
坎心病,故疾。 震反生,故不死也。 六五居尊,宜豫者也。 受制于四,而不得豫,其心有病焉。 常病人之豫,不由己也; 常病己之豫,不自由也,故贞疾。 然因疾知戒,则损其骄盈,而益其畏慎,其疾也乃其所以不死也。 所谓生于忧患者欤。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阴终而迷,故冥。 动极而变,故渝也。 上处豫终,沉溺于豫,迷而不返,故曰冥豫。 幸居震体,动而能变,一旦悔悟,尽反其所为,是疾虽成,而有渝也。 过而能改,斯无过矣,故无咎。 胡炳文曰:「成而有渝,尚可无咎,则未成者可知。」 初鸣即凶,遏其恶于始也; 上渝无咎,开其善于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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