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 端法后天占(并)老人有忧色占
己丑日卯时,偶在途行,逢一老人从巽方来,有忧色。 问其故,曰无。 怪遂占之,以老人属乾为上卦,巽方为下卦,是为天风姤。 又以干一巽五加卯四为十,总数除六得零肆数为动爻,是为天风姤卦之九四。 《易》曰:“包无鱼,起凶。」 是易辞不吉。 以卦论之,巽木为体,用卦乾金尅之,互卦又见重乾,俱是尅体,盖无生意。 且时在途行,其应又速。 遂以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谓老人曰:「汝五日之内谨慎出入,恐有重祸。」 果五日,老人赴吉席,因食鱼被鱼硬而终。
大凡占看自己之动静,以决事之迟速,故行则事应速,遂以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也。 坐则事应迟,当倍其成卦之数而定之也。 立则半迟半速,止以成卦之数定之可也。 虽然如是,又在变通。 如占牡丹、观梅之类,则二花皆朝夕之故,岂待成数之久也。
第二十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时,有少年从离方来,喜形于色,问有何喜? 曰:无。 遂占之。 少男属艮为上卦,离方为下卦,得山火贲。 以艮七离三加午七为十七,总数除二六一十二,得零五数为动爻,是为贲之六五。 《易》曰:「贲于丘园,束帛戔戔,吉。」 是易辞吉矣。 卦则变家人,互见震、坎,离为体,互变俱是生气之卦矣。
断曰:子于十七日内必有聘币之喜。 至期,果然定婚。
第二十一牛哀鸣占
癸卯日午时,有牛哀于坎方,声极哀,因占之。 牛属坤,为上卦,坎方为下卦,得地水师。 以坤八坎六加午七为二十一,总数除三六一十八,得零三数为动爻,是为师之六三。 《易》曰:「师或轝尸,凶。」 是易辞凶也。 卦得师变升,互见震坤为体,互变俱尅之,并无生意。
断曰:此牛21日内必遭屠杀。 果后二十日,有一人来买此牛,宰以犒匠众,悉皆应之。
第22鹚悲鸣占
甲申日卯时,有鹚鸣于乾方,其声甚悲怆,因占之。 鹞属巽,为上卦。 乾方为下卦,得风天小畜。 以巽五干一加卯四为十,总数除六得零四数为动爻,是为小畜之六四。 《易》曰:「有孚,血去惕出[1]。」 以卦论之,此有割鹚之义。 卦属小畜之乾,互见离兑。 干为体,离火克之。 况卦中巽木离火,又有烹饦之象乎。
断曰:此鹚十日内当烹之。 果十日有客至,炰而食之。
第23枯枝坠地占
戊子日辰时,偶行途中,有大树蔚然,无风无雨,而有枯枝坠地于兑方。 因占之。 藁木为离,为上卦,兑方为下卦,得火泽睽。 以兑二离三加辰五为十,总数除六得零四为动爻,是为睽之九四。 《易》曰:“睽孤,遇元夫。」 卦则睽变损,互见坎离,兑金为体,离火尅之,且睽损卦名,俱有伤残之象。
断曰:此木十日当伐。 后十日,果有人斫伐之,为公廨,而匠者偶名「元夫」。
已上诸卦例,并后天数。 以卦起数,所谓后天也。
1. 血去惕出:原文误作「血去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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