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易卦数
第30%心易占卜玄机
天下之事有吉凶,托占以明其机。 天下之理无形迹,假象以显其义。 故干为健之理,于马之类见之。 坤有顺之理,于牛之类见之[1]。 故占卜寓吉凶之理,相卦象而见之[2]。 然卦象虽云一定不易之理,而无变通之道,不可也。
易者变易而已。 占卜之道,如今日观梅,得革兆,有女子折花。 异日观梅,复得革,亦云有女子折花,可乎? 今日占牡丹之姤兆,为马所践伤,异日占牡丹复得姤,亦谓之有马践伤,可乎? 且兑之属类,非止女子。 干之属类,非止马也。 谓他人折花,他物毁花皆可,而见之切[3],验之真如此,是必有术矣。 占卜之道,要在变通。 而得占卜之妙,在于口授心传耳。
第31占卜统说
大抵占卜之法,成卦之后,先看《周易》爻辞,以断吉凶。 如乾卦初九潜龙勿用,则诸事未可为,只宜退隐伏藏之类。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则宜于谒见贵人之类。 余倣此。
次看卦之体用,以论五行相尅相生,即动静体用之说。 以体为主,用为事之应。 用生体及比和则吉,体生用及用尅体乃不吉之兆。
第32次看尅应
三要灵应之类。 如闻吉说,见吉兆,则吉。 闻凶说,见凶兆,则凶。 见圆物,则事易成。 见缺物,终毁之类则事难成[4]。
复验已成之动静。 坐则事应迟,行则事应速,走则愈速,卧则愈迟。
数者皆备,可以尽占卜之道矣。 然须以易卦为主,体用尅应次之。 俱吉则大吉,俱凶则大凶。 有凶有吉,则观其卦辞,及体用尅应之类,详审轻重,以断吉凶也。 更在圆机,不可执滞。
第33占卜论理诀
数说尚矣,必以理论之而后备。 苟论数而不论理,则拘于一见而或有不验矣。 盖如饮食得震为龙,以理论之,则龙岂可食乎? 以类推之,则鱼类是也。 如占天时得震为雷,当有雷声,若冬月占之得震卦,以理论之,冬月安得有雷? 当以风撼震动物声之类是也。 心易之学,既知已上数条之诀,复明乎理,则占卜之道无余蕴矣。
第34先后天论
先天断卦凶吉,止以卦论,不用易爻之辞。
后天则用易辞,兼以卦断。
何也?
盖先天未得卦,先得数,是未有易书,先有易理,是无卦画,无易书之谓也,故不用易书之辞,专以卦断。
后天则已得卦,是有卦画,有易书之谓也,故用易书之辞,兼用易卦之断也。
又起后天卦与先天不同,然其要则一。 今人多以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兑七、艮八、离九此数为用。 盖圣人作易画卦,始于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加一倍数,自成一干、二兑、三离、四震、五巽、六坎、七艮、八坤。 故凡起卦,只合以此数为用。
又今人起后天卦,多不加时,得此一卦,止以此一爻动变为断,更无移易,岂变易之谓乎? 故后天卦卦爻既定,必加以时而后可也。
又先天卦定事應之期,則取諸卦炁。如乾兌則應於庚辛及五金之日,或乾應於戌亥月日時,兌應於申酉月日時。震巽當應於甲乙及五木之日,或震取寅卯,巽取辰巳之類。倣此。
後天則以卦數時數總之,而分行坐立臥之遲速,以為事應之期。然卦數時數者,應近而不能決諸遠,必合先天後天之卦數,通用取決可也。
又凡占卦中決斷吉凶,其理洞然,可止於全卦體用生尅之理,及參以易辭凶吉,斯可矣。今人後天卦卻於六十花甲子之日取其時方魁破敗亡滅迹等,以取斷決,此迺曆家選時之法,並與《周易》不相干涉,何可用之?
第卅五 卦斷遺論
凡占卦决断,固以体用为主[5],然有不拘体用者。
如起例中,西林寺额得山地剥卦,互变俱比和,则当吉矣,而迺不吉,何也? 盖寺者,纯阳人所居之地,而爻有纯阴之象,是为群阴剥阳之义显然矣。 此理昭然,又何必拘体用之论也。
又若有人问:「今日动静如何?」 得地风升初爻,用克体卦,互俱不生,无饮食矣,而亦有人相请,虽饮食不丰,而有人请,何也? 此又当时必有他应,有以「如何」二字带口,为重兑之义。 未详是否。
又有用不生体,而互变俱生之为吉者,如少年有喜色占,得山火贲是也。
有用不克体,而互变俱尅之为凶者,如牛哀鸣占得地水师是也。
盖少年喜色,而略知其有喜,而易辞又有「束帛戔戔」之吉是也。 二者俱喜,互变俱生,愈见其吉也。 虽用不生,不害其为吉也。 牛鸣而哀,则知其有凶,而易爻辞复有「舆尸」之凶,加以互变俱尅,愈见其凶也。 虽用爻不尅,不能掩其凶也。
盖易断卦,当于理胜处验之,不可拘执于一也。
1. 今坊本梅花易皆缺「坤有顺之理,于牛之类见之」。
2. 相卦象而见之:今坊本梅花易多作「相卦象内见之」。
3. 见之切:原文作「见之功」。 此依他本订正。
4. 事难成:他本及豊兴堂本作「事难易」,于语义不通。
5. 固以体用为主:原本作「周以体用为主」,此以他本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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