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系辞传今注 2024年0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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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第一节注释)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 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干之策210有6,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300有60,当期之日。 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第二节注释)

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 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祐神矣! 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第三节注释)

【解读】

〈大衍章〉分为三节。

此依朱熹《本义》重新编排的版本。 世传本的《大衍章》,不论是韩王本还是《周易集解》,皆是以第二节的「大衍之数五十为开始」,而且没有首节前半段的文字。

首节前半「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这一段原在〈大衍章〉之后两章「子曰夫易何为者」之前。 其余后半文字从天数五至「行鬼神也」则在〈大衍章〉内,但原本在「故再扐而后挂」之后,「干之策」之前。 详见本文末的附录表。

《周易》本是占筮之书,占筮则必需经过揲蓍演卦,利用蓍草的演算取得数字,再以数字组成卦象,解读卦象吉凶。 《周礼》中所谈到的占筮法有三:连山、归藏,与周易。 连山与归藏的占筮法已经失传,其具体方法已不可考。

清华简《筮法》是目前最早,而有系统可言的数字卦占筮法文献。 简文最后说:「凡是,各当其刲,乃力占之。 占之必力,刲乃不忒。」 力借为扐,扐即揲蓍过程当中的挂扐。 刲借为卦或挂。 透过此段文字大略可知,清华简《筮法》的占筮,也是要揲蓍演卦。

关于《周易》占筮要如何揲蓍演卦,《大衍章》是最古老的文献。 只不过,《大衍章》所记载的方法,只有一个大致的框架,缺乏具体细节。 现今所传承的揲蓍法,大概是在宋朝时重建的,当中以朱熹的〈筮仪〉最具代表。 其重建的文献依据,主要即利用《大衍章》,另还有《仪礼》等古书记载。 宋朝时还有唐朝易学家的传承,因此也可见宋儒引述唐代易学家的方法。

然而,《大衍章》的写作,恐怕也不够古老,该章可能是在汉代所作,不见得就是西周古法。 《系辞传》并非传统易学所宣称,是孔子所作,而是汉代儒生整理当时易学著作的易学集成。 比对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书易传可大致看出《系辞传》的形成历程。

帛书易传抄写于汉文帝时,并没有完整的十翼内容。 今存的十翼当中,只有《系辞传》。 但帛书《系辞传》没有篇题,也不分上下。 与今本有很多文字上的差别,比对文字可确定是今本《系辞传》的另一抄本。 其最大的差异,就是缺乏〈大衍章〉。 至于朱子从后文挪移过来的「天一地二」一段,帛书原本就有该章,因此这一小段文字,可见于帛书本。 若比对《注疏》本,则整篇《大衍章》都缺。 因此《大衍章》很可能是汉初之后才增补进来的。

第一节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今译】

天数一地数二,天数三地数四,天数五地数六,天数七地数八,天数九地数十。 天数共有五个,地数也有五个,分居五个方位,彼此相得而各有不同的组合。 五个天数总和得二十五,五个地数总和为三十,将天地之数相加之后得到五十五,这些数理,是所以成就变化而行使鬼神的法则。

【解读】

依孔颖达《注疏》,《大衍章》分为第八章,「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原本在第十章的章首。 「天数五」至「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则在〈大衍章〉里面,「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之后,「干之策」之前,若以朱子的分篇来说,相当于夹在下一节中间。

《汉书. 律历志》引「易曰」,文字与此节同,或许是朱熹之所本。 朱子将此节编排于《大衍章》首,下接大衍揲蓍法,这种安排,是因宋儒认为易经数理本于河图洛书。

【系辞传注解】系上第九章 大衍章此节依宋儒说法,讲的是河图。 天数即奇数,一、三、五、七、九,共五个数,图中的空白点; 地数即偶数,二、四、六、八、十,也是五个数,图中的黑圆点。 依五行之位(四方加中央),两两相对而排列,故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五个奇数相加得二十五为天数,五个偶数相加则得三十为地数,天数与地数再相加得五十五。 这就是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的奥妙。

如图,东方三、八为木,西方四、九为金,南方二、七为火,北方一、六为水,中央五、十为土。 一至五为五行生数,万物皆因土而生成,生数分别加五成六至十,为五行成数。 水生于一成于六,火生于二成于七,木生于三成于八,金生于四成于九,土生于五成于十。 五行生数则是依《尚书. 洪范》五行数所排列:「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虞翻注解似乎指向纳甲图:「五位谓五行之位。 甲乾、乙坤相得,合木,谓天地定位也。 丙艮、丁兑相得,合火,山泽通气也。 戊坎、己离相得,合土,水火相逮也。 庚震、辛巽相得,合金,雷风相薄也。 天壬、地癸相得,合水,言阴阳相薄而战于干。 故’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或以一六合水,二七合木,三八合火,四九合金,五十合土也。」

【注释】

郑玄:天地之气各有五,五行之次:一曰水,天数也; 二曰火,地数也; 三曰木,天数也; 四曰金,地数也; 五曰土,天数也。 此五者,阴无匹,阳无耦,故又合之。 第六为天一匹也,天七为地二耦也,地八为天三匹也,天九为地四耦也,地十为天五匹也。 二五阴阳各有合,然后气相得,施化行也。

孔颖达:「五位相得而各有合」者,若天一与地六相得,合为水,地二与天七相得,合为火,天三与地八相得,合为木,地四与天九相得合为金,天五与地十相得合为土也。 「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是天地二数相合为五十五,此乃天地阴阳奇偶之数,非是上文演天地之策也。 「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者,言此阳奇阴偶之数,成就其变化。 言变化以此阴阳而成,故云「成变化」也。 而宣行鬼神之用,言鬼神以此阴阳而得宣行,故云「而行鬼神也」。

《本义》:此简本在第十章之首。 程子曰:「宜在此。」 今从之。 此言天地之数,阳奇阴耦,即所谓河图者也。 其位一六居下,二七居上,三八居左,四九居右,五十居中。 就此章而言之,则中五为衍母,次十为衍子,次一二三四为四象之位,次六七八九为四象之数,二老位于西北,二少位于东南,其数则各以其类交错于外也。

《朱子语类》云:自「大衍之数五十」,至「再扐而后挂」,便接「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至「可与祐神矣」为一节,是论大衍之数,自「天一至地十」,却连「天数五至而行鬼神也」为一节,是论河图五十五之数,今其文间断差错,不相连接,舛误甚明。

项安世:姚大老云:天一地二至天九地十,班固《律历志》及卫元嵩《元包运蓍篇》皆在天数五地数五之上。

吴澄:案《汉书. 律历志》引此章「天一地二」至「行鬼神也」,六十四字相连,则是班固时此简犹未错也

第二节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 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干之策210有6,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300有60,当期之日。 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今译】

大衍之数总共有五十,但它的运用则只有四十九。 将四十九策一分为二以象征天地两仪,挂一根蓍策于指间象征天地人三才,四支四支捡取蓍策以象征四时,将剩余的蓍策归还于指间以象征闰月。 五年而再次得闰月,所以再次归奇于扐之后才将余策挂在指间。 乾卦的策数总共有216,坤卦的策数共有144,总和共有360策,相当于1年的日数。 《周易》上下二篇六十四卦的策数总共有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相当于万物的总数。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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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传《系辞传》的《大衍章》自此节而起,谈的是揲蓍方法,也是关于揲蓍法最具体而最古老的文献。 然而《大衍章》只记载基本框架,如何操作的细节则缺乏资料。 今传的揲蓍法多是宋儒所重建,当中又以朱熹〈筮仪〉的方法为代表。

原本上一节后半段文字「天数五」至「行鬼神也」穿插于此节之中,朱熹重新编排将「天地之数」的相关文字统合在一起,并置于章首。 而此节文字则只谈揲蓍之法与相关的蓍策计数。 相较之下,世传《系辞传》文义混乱,显然有错简。 而朱熹的编排,让《大衍章》内容更加整齐而有条理。

策数的算法,一数有四策,因「揲之以四」:

阳数九,其策数为 9 x 4 = 36,

乾卦六个阳爻共 6 x 36 = 216 策。

阴数六,其策数为 6 x 4 = 24,

坤卦六个阴爻共 6 x 24 = 144 策。

乾坤两卦相加的策数 216 + 144 = 360,相当于一年的日数。

《易经》六十四卦阴阳爻数分别为 64 x 6 / 2 = 192爻。

总策数为 192 x 36 + 192 x 24 = 11520策。

【注释】

大衍:「大」读作大小的大,或读作太。 古文中大太互通,如太极作「大极」。 干《彖》「太和」作「大和」。 大当太用时,先儒注解会说读作「泰」,如《系辞》「大极」吕祖谦《古易音训》:「陆音泰。」 而大衍则未作注。 详观先儒注解,未特别主张「大衍」当读「太衍」,并以「大衍」与「小衍」对举,大宜作大小之大,而非太。 如《汉上易传》:「小衍之五,参两也。 大衍之五十,则小衍在其中矣。」 《诚斋易传》引程子曰:「数始于一,备于五,小衍之为十,大衍之为五十。」 当今坊间易师有读作「太衍」者,亦可。 「《说文》:「衍,水朝宗于海也。」 衍为水汇流入海,引申为布,布卦也。 王弼则注解为演,即演算、推演之义,《日讲易经解义》:「推衍也。」 又解释为合,干宝:「衍,合也。」 《释文》:「演同。 郑云:衍,演也。 干云:合也。 王廙蜀才曰:演,广也。」

大衍之数五十:承前一节,“天地之数”为五十五,为何这里的“大衍之数”只有五十? 然后用来演算的只有四十九? 关于五十之数,自古注解相当纷歧。 京房:“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 马融:「易有太极,北辰是也。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 荀爽:「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有五十。」 崔憬以五十为八卦卦数之总和:「艮为少阳,其数三。 坎为中阳,其数五。 震为长阳,其数七。 干为老阳,其数九。 兑为少阴,其数二。 离为中阴,其数十。 巽为长阴,其数八。 坤为老阴,其数六。 八卦之数,总有五十。」 虞翻:「天二十五,地三十,故五十有五。 天地数见于此,故大衍之数略其奇五,而言五十也。」 朱熹:“大衍之数五十,盖以河图中宫,天五乘地十而得之。」 李光地则似乎以河图洛书相合(一百)的平均数为五十,可参考《启蒙附论》的〈河洛未分未变方图〉。

其用四十有九:有读作又,同「五十有五」的有。 四十有九即四十九,五十有五即五十五。 大衍之数五十,虚一不用,因此其用四十九。 揲蓍用五十根蓍草,先抽出一支,演算时不用。 王弼以为,不用之一为太极。 韩康伯:「王弼曰: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 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 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 四十有九,数之极也。 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孔颖达则以为不用之一是太一:「五十之内,去其一,余有四十九,合同未分,是象太一也。」 朱熹亦用孔颖达之说。

分而为二以象两:以四十九根蓍草开始演策,随机将所有的蓍草一分为二,以象征阴阳两仪。 两,两仪,即阴阳,或云天地。 这也是后文「四营」的第一营,第一次演策经营。 孔颖达:「五十之内,去其一,余有四十九,合同未分,是象太一也。 今以四十九分而为二,以象两仪也。」 朱熹:「以四十九策分置左右两手,左手象天,右手象地,是象两仪也。」

挂一以象三:取一策挂于指间,以象征三才。 这是四营中的第二营。 三,天地人三才。 朱熹:“三,三才也。」 传统认为所谓的三,分二之后两边的蓍策分别象征天地,再加上挂于指间的一策为人。 如孔颖达:「挂一以象三者,就两仪之间,于天数之中,分挂其一以象三才也。」 窃以为,由于每一爻的产生,要历经三变。 四营即一变的过程,三变过程当中,会历经三次的挂一,象三的三或许指的是得到一爻时挂于指间的三策。 关于挂一的时机,有个争议。 朱熹认为,三变中,每一变都要挂一。 但有些易学家认为,只有第一变要挂一,如张辕:「初揲挂一次,两揲不挂。」 郭雍亦用此说。 然而计算其机率,一次挂一者极度不合理。 朱熹《蓍卦考误》一文对于郭雍这个主张,提出反驳,并计算机率作为证明。 《易学启蒙. 明蓍策》:「凡此四者,皆以三变皆挂之法得之,盖经曰『再扐而后挂』,又曰『四营而成易』,其指甚明。 注疏虽不详说,然刘禹锡所记僧一行、毕中和、顾彖之说,亦已备矣。 近世诸儒,乃有前一变独挂,后二变不挂之说,考之于经,乃为六扐而后挂,不应’五岁再闰’之义,且后两变又止三营,盖已误矣。」

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四策四策将其捡取出,以象征四时。 揲,音舌,《说文》:「阅持也。」 揲为检阅其数之后将它取出,揲四就是四策四策捡取出来。 这也是四营中的第三营。 在分二、挂一之后,分别在左、右两边的蓍策「揲四」与「归奇」。 郑玄:「揲,取也。」 朱熹:「揲,数之也。 谓先置右手之策于一处,而以右手四四而数左手之策。 又置左手之策而以左手四四而数右手之策也,皆以四数,是象四时。」 崔憬:「分揲其蓍,皆以四为数,一策一时,故四策,以象四时也。」

奇:音机,余数也。 《说文》:「异也,一曰不耦。」 段玉裁注:「异也,不羣之谓。 一曰不耦,奇耦字当作此。 今作偶,俗。 按:二义相因。」 奇为特异而不合群的意思,引申为算数上的余数,或者是奇偶的奇数。 若相对于偶,奇数即天数,一、三、五、七、九等单数。 偶则是地数,二、四、六、八等双数。 此处的奇,则为余数之义。 通过前一营「揲四」过程的蓍策,称为「过揲」之策。 而「奇」则是未能「过揲」的余策。

扐:音勒,指间,或意指将余策夹于指间。 马融:“扐,指间也。」 《说文》:「《易》筮,再扐而后卦。 从手力声。」 《说文》所引「卦」字今本《系辞传》作「挂」。

归奇于扐以象闰:未过揲的余策,将其归还到指间,以象征闰月。 虞翻:「取奇以归扐,扐并合挂左手之小指,为一扐,则以闰月定四时成岁。 故归奇于扐以象闰者也。」 孔颖达:「奇谓四揲之余,归此残奇于所扐之策而成数,以法象天道。 归残聚余,分而成闰也。」

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每隔五年会有两次的闰月,因此再次挂扐余策。 在分二、挂一之后,接着开始揲四与归奇。 由于蓍策分为两边(分二),两边要分别揲四之后再归奇,这是所谓的「再扐而后挂」。 因此一次四营里,实际上会有左、右两边共两次的揲四与归奇。 两次归奇就象征五年两次的润月。 虞翻:「谓已一扐,复分挂如初揲之。 归奇于初扐,并挂左手次小指间,为再扐,则再闰也。 又分扐揲之如初,再挂左手第三指间,成一变,则布挂之一爻。 谓已二扐,又加一,为三,并重合前二扐,为五岁,故五岁再闰。 再扐而后挂,此参伍以变,据此,为三扐。 不言三闰者,闰岁余十日,五岁闰六十日尽矣。 后扐闰余分,不得言三扐二闰。 故从言再扐而后挂者也。」 韩康伯:「奇,况四揲之余,不足复揲者也。 分而为二,既揲之余,合挂于一,故曰再扐而后挂。 凡闰者,十九年七闰为一章,五岁再闰者二,故略举其凡也。」 孔颖达:「凡前闰后闰,相去大略三十二月,在五岁之中,故五岁再闰。 再扐而后挂者,既分天地,天于左手,地于右手,乃四四揲天之数,最末之余,归之合于扐挂之一处,是一揲也。 又以四四揲地之数,最末之余,又合于前所归之扐而总挂之,是再扐而后挂也。」 《释文》:「后挂,京作卦。 云:再扐而后布卦。」

当期之日:相当于一年的日数。 期,一年,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此取其大略为三百六十日。 陆绩:「日月十二交会,积三百五十四日,有奇为一会。 今云三百六十当期,则入十三月六日也。 十二月为一期,故云当期之日也。」 孔颖达:「三百六十日,举其大略,不数五日四分日之一也。」 朱熹:「期,周一岁也。 凡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此特举成数而概言之耳。」 《释文》:「期,本又作朞,音基,同。」

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周易》有上下二篇,二篇之策即六十四卦的总策数,共计有 11520策。 策数计算详见前文之注解。 依《释文》,策字或作「筴」。

当万物之数也:《周易》六十四卦象征天地,384爻则象征天地间一切事物,全经384爻总计有11520策,合万之数,故以「万物」指称世间一切事物

 第三节

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 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祐神矣! 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今译】

所以经过四次经营操作之后就完成了一次的变易,十八变之后就完成一卦,八卦就称为小成。 牵引出变化的兆端而伸展他,依其类别类推而增益他,最终天下所有可能的事就完备了。 彰显大道并神明德行,所以可以与他酬酢应对,可与他来帮助神明。 孔子说:「知道变化之道的人,就知道神明所做的事了!」

【解读】

此节承上一节,先谈揲蓍法,再谈揲蓍问卦的意义。

四营即四次经营,历经分二、挂一、揲四、归奇共四个操作步骤。 易,变易。 四营成易,四次经营而完成一次的变化,一次变化称「易」。 三易成爻,一卦有六爻,历经十八变,因此后文说「十有八变而成卦」。

大衍成卦所得的是六画卦,所谓的「大成」之卦。 六画卦有内外、上下、贞悔,则是以八卦为构成单位而有的区分,八卦则是所谓的「小成」之卦。 大成之卦,自然内含了小成的八卦。

【注释】

四营:四营说法有二,主流说法是以分二、挂一、揲四、归奇四个步骤合为四营。 营即经营。 如陆绩:「分而为二以象两,一营也; 挂一以象三,二营也; 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三营也; 归奇于扐以象闰,四营也。 谓四度营为,方成易之一爻者也。」 「四度营为方成一爻」此说有误,四度营为只得一变,历经三变才成爻。 孔颖达:「营谓经营,谓四度经营蓍策,乃成易之一变也。」 朱熹《蓍卦考误》:「四营而成易者,营谓经营,易即变也,谓分二、挂一、揲四、归奇,凡四度经营蓍策乃成一变也。」 《朱子语类》:「四营而成易,易字只是个变字。 四度经营,方成一变。 若说易之一变,却不可。 这处未下得卦字,亦未下得爻字,只下得易字。」 荀爽则以七、八、九、六之数为四营,对于全章的注解较不通顺。 今人高亨则利用荀爽说法,自创出以「营数」为基础的变占法,并自以为是消失的古法,可谓不伦不类。 其所谓「营数」,是将揲蓍演卦结果六爻所得的数全部相加。 例如,乾卦六爻皆得七,则得营数42。 若有一个变爻(九),营数为44。 坤卦六爻皆八,则得营数为48,若有一变爻(六),则营数为 46。 然后再以天地之数55扣除营数,藉以推断「宜变之爻」。 详论请参考高亨《周易筮法新考》变卦法探索

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孔颖达:「八卦而小成者,象天地雷风日月山泽,于大象略尽,是易道小成。」 侯果:「谓三画成天地、雷风、日月、山泽之象。 此八卦未尽万物情理,故曰小成也。」

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释文》:「伸本又作信,音身。」 虞翻:「引谓庖牺引信三才,兼而两之以六画。 触,动也。 谓六画以成六十四卦,故’引而信之,触类而长之’。 其取类也大,则发挥刚柔而生爻也。」 孔颖达认为,这是八卦引申而成六十四卦。 韩康伯:「伸之六十四卦。」 孔颖达:「引而伸之者,谓引长八卦而伸尽之,谓引之为六十四卦也。 触类而长之者,谓触逢事类而增长之,若触刚之事类,以次增长于刚。 若触柔之事类,以次增长于柔。” 朱熹则认为是六十四卦又变为六十四卦:「谓已成六爻,而视其爻之变与不变,以为动静,则一卦可变而为六十四卦,以定吉凶,凡四千九十六卦也。」 李光地:「六十四卦变为四千九十六卦之法,即如八卦变为六十四卦之法,画上加画,至于四千九十六卦,则六画者积十二画矣。 如引寸以为尺,引尺以为丈,故曰引而伸之。 圣人设六十四卦,又系以辞,则事类大略已尽,今又就其变之所适而加一卦焉,彼此相触,或相因以相生,或相反以相成,其变无穷,则义类亦无穷,故曰触类而长之。 如此则足以该事变而周民用,故曰天下之能事毕。」

天下之能事毕矣:能事,所能之事、可能之事。 能或可解释为胜任,或善。 虞翻:「谓乾以简能,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故能事毕。」 虞翻注将坤误作乾。 《系辞上》:「坤以简能。」 《系辞下》:「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 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 孔颖达:「天下万事,皆如此例,各以类增长,则天下所能之事,法象皆尽,故曰天下之能事毕矣也。」

显道神德行:彰显大道,神明其德行。 虞翻:「乾二五之坤,成离日坎月,日月在天,运行照物,故显道神德行。 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于德行者也。」 韩康伯:「显,明也。」 孔颖达:「言易理备尽天下之能事,故可以显明无为之道,而神灵其德行之事。 言大虚以养万物为德行,今易道以其神灵助太虚而养物,是神其德行也。」

可与酬酢,可与祐神矣:酬酢,如宾客的交际应对。 祐,帮助。 《释文》:「酢,京作醋。」 《九家易》:「阳往为酬,阴来为酢,阴阳相配,谓之祐神也。 孔子言大衍以下,至于能事毕矣。 此足以显明易道,又神易德行,可与经义相斟酌也。 故喻以宾主酬酢之礼,所以助前圣发见其神秘矣。 礼饮酒,主人酌宾,为献; 宾酌主人,为酢; 主人饮之,又酌宾,为酬也。 先举为酢,答报为酬,酬取其报,以象阳唱阴和,变化相配,是助天地明其鬼神者也。」 韩康伯:「可以应对万物之求助,成神化之功也。 酬酢,犹应对也。」 孔颖达:「酬酢,谓应对报答,言易道如此。 若万物有所求为,此易道可与应答,万物有求则报,故曰可与酬酢也。 可与祐神矣者,祐,助也。 易道弘大,可与助成神化之功也。」 《本义》:「道因辞显,行以数神。 酬酢,谓应对。 祐神,谓助神化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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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动静有常,刚柔断矣。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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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 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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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变者也。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补过也。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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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 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 原始反终,故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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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 百姓日用而不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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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易,广矣! 大矣! 以言乎远则不御,以言乎邇则静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 夫干,其静也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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