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系辞传今注 2024年0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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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 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 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 初辞拟之,卒成之终。 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 噫! 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 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 (第一节注释)

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 二多誉,四多惧,近也。 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 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 其柔危,其刚胜邪。 (第二节注释)

【帛书《易之义》】

《易》之义,赞始要冬以为质,六肴相襍,唯侍物也。 是故[其初]难知而上易知也,本难知也,而末易知也。 本则初如拟之,敬以成之,冬而无咎。 易[曰□□□][□]脩道乡物巽德,大明在上,正其是非,则[□□不与筮]占,危哉[□□]不当疑德占之,则易可用矣。 子曰:知者观其缘(彖)辞而说过半矣。

《易》曰: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瞿,近也。 近也者,嗛之胃也。 《易》曰:柔之为道也,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若[也。 《易》]曰:三[与]五同功异立,其呙[□□,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 其]要危冈[胜邪]….

【帛书《系辞传》】

[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下中教不备。 初大要,存亡知凶则将可知矣。

【解读】

【系辞传注解】系下第九章 原始要终

乾卦《彖传》说:「六位时成」,六爻所居的位置,都有他的「时」。 这个“时”是什么? 《系辞》原始要终章的论述,可谓经典中的经典。 习易者若要了解六爻的阴阳变化与时位关联,一定要研读透彻。

依此章,六爻中,上下为初始本末,初为本为始,事情的根本以及初始往往是较难洞察的,而且充满变数,因此曰其初难知,并偏向用拟议之辞来描绘。 上为末为终,事情的末稍与终结,则较容易了解,故曰其上易知,卒成之终。 二与五皆有中庸之德,居二五者通常为吉,二谦卑在下而多誉,五尊贵在上居于天子之位而多功。 三在下卦之极而多凶,四在外卦之下而多惧。

不过,此章显然有很多的文字缺漏。

帛书收录于《易之义》,帛书《系辞传》只可见到一小段文字,未知是残存还是原本应该连属于前后章:「[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下中教不备。 初大要,存亡知凶则将可知矣。」

《易之义》文字一样残缺不全,和今本比对,虽可看出谈的是同样的内容,但无论是段落的编排,或是个别的字句,都有很大的差别。

其中还有一显著的差别是,有些段落里《易之义》另还有引「子曰」、「易曰」,是今本所无。

孔颖达将此章分拆,前一节与「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一节合为第七章,后一节则与「《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以及「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两段合为第八章。 依文义推敲,当以朱熹分章较佳。

习易者研读此章要注意两点:

一是爻与位的观念要分清楚,不要混淆:六位指的是卦画的六个位置,还没有阴阳的时候就已存在。 你可以想象作好比公司有六个职位,男生女生来做都可以。 爻指的则是卦画的阴与阳,好比是坐在公司六个职位的人,有人刚强好战,有人文弱好静。 很多注解此章的易学家,爻与位两个观念分别不清,以致于论述也很混乱。

二是注意《系辞》的论述架构。 通常我们在讲解六爻时喜欢用天地人三才,还有上卦下卦的内外远近来看,《系辞传》此章与三才和内外远近的架构观点并不冲突与违背,甚至也可融合这两个观点,但是此章又多出了一种有趣的架构。 如图,就是上下镜射式的对称。 初与上,二与五,三与四。

第一节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 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 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 初辞拟之,卒成之终。 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 噫! 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 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

【今译】

《周易》这本书,溯源其初始,摘要其终成,以作为全体的本质。 六爻阴阳相互混杂,只不过让事物各会其时以各主其事。 一卦的初爻难以知晓,而上爻则容易知晓,这是本末的差异。 初爻爻辞会用拟议之辞,而上爻则是最后完成的终结。 至于要在混杂的事物中,撰述阐明德性,辨别是非得失,那么没有它的中爻就不能完备。 噫! 中爻还可摘要一卦的存亡与吉凶,那么闲居而不必作为就可知道了。 有智慧的人,详观一卦的彖辞,那么对于事情的思虑就已经过半了。

【解读】

此节先论初与上两个爻位的特质,再论「中爻」的特点。

原始要终以为质,始为初位,终为上位,质为卦体。 原始要终,即掌握一卦的终始,如此才能掌握一卦之体的本质。

中爻,有三说:

一、依文字脉络清楚可知,中爻即二、三、四、五爻,这四爻居于六爻卦体之中,因此名中爻。 崔憬,朱熹与《日讲易经解义》都采取此说。

二、王弼以二、五为中爻,这两爻由于分居下体与上体之中,因此也经常是一卦的主爻。 王弼并未注解《系辞传》,也未直接说明什么是中爻。 但从他整体的易学方法,特别是《明彖》一文可推知,王弼并依此而结合《彖传》发展出「主爻」的方法学。 孔颖达易学基本上以王弼易学为宗,因此也是以二、五为中爻:「以中爻居一无偏,故能统卦义也。 犹乾之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是总摄乾卦之义也。」

三、至宋朝之后,开始有越来越多易学家以中爻为互体。 此说也是以中爻为二、三、四、五爻,只不过并不把中爻当爻,而是当作是互卦,也就是以这四爻重组为八卦或六十四卦,因此根本就「名不正而言不顺」。 如朱震《汉上易传》:「崔憬所谓二、三、四、五,京房所谓互体是也。」 俞琰《周易集说》:「中爻谓初上之间四爻,卦之互体是也。」 汉易中的互体用的是三画的八卦,宋儒互体则又有以四画分为两个八卦,再将两个八卦交叠为一个六画卦者。 明朝来知德不但采用互体之说,并在其《周易集注》一律以「中爻」称互体中的八卦。 随着来氏易学的盛行,该见解也成为易学的一个主流。 然而,这不但在基本字义上就已是名不正而言不顺,也完全曲解《系辞传》义理。

今人在谈论易经或注解经文时,「中爻」则多数意指二、五两爻,但也有人用以指称「互体」者。 虞翻则未把「中爻」当作一辞,根据其注,当读作「则非其中,爻不备」:「因而重之,爻在其中,故非其中则爻辞不备。」

彖辞,即一卦之断辞、卦辞。 有些当代注本加书名号作《彖》辞。 要注意的是,解释「彖辞」的书名为《彖传》,简称为《彖》,与「彖辞」不可混淆。

孔颖达:此以下亦明《易》辞体用,寻其辞则吉凶可以知也。

【注释】

《易》之为书也:帛书《易之义》作《易》之义》也。 《系辞下》后半,连续三言「《易》之为书也」。

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就字面来看,始是开始,终是终结。 原始要终,溯源至源头开始,则能要约其终结。 此可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方法学,不限于易学,或是本章所言之六爻。 凡事都要能够溯本清源才能够推及正确的结果,此乃知识之本质。 但就《周易》卦象的象征学来说,始则是专指初爻的位置,终为上位,质为卦体,初上亦即本末与终始。 原始要终,即掌握一卦的终始,如此才能掌握一卦之体的本质。 韩康伯:「质,体也。 卦兼终始之义也。」 孔颖达:「质,体也。 言《易》之为书,原穷其事之初始,干初九潜龙勿用,是原始也; 又要会其事之终末,若上九亢龙有悔,是要终也。 言《易》以原始要终,以为体质也,此潜龙、亢龙,是一卦之始终也。 诸卦亦然,若大畜初畜而后通,皆是也。 亦有一爻之中原始要终也。 故坤卦之初六履霜坚冰至,履霜,是原始也,坚冰至,是要终也。」 《本义》:「质谓卦体,卦必举其始终而后成体,爻则唯其时物而已。」 虞翻则是以乾坤为终始:「质,本也。 以乾原始,以坤要终,谓原始反终,以知死生之说。」 帛书《易之义》作「赞始要冬以为质」,《说文》:「赞,见也。 从贝从儊。」 段玉裁:「疑当作所以见也,谓彼此相见必资赞者。 《士冠礼》赞冠者,《士昏礼》赞者,注皆曰:赞,佐也。 《周礼》大宰注曰:赞,助也。」 赞有见与助二义。 冬即终的本字。

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阴阳相混为杂,时为四时、时间之义,干《彖传》「六位时成」。 就事理来说,时物为将万物放在时间的脉络中,以时间之消息来观万物。 《周易》用象征方式来观物,王弼《周易略例》所谓的「卦以存时,爻以示变」,「爻者适时之变者也」。 物,万物,在卦象中则以阴阳八卦来象征。 《日讲易经解义》:「时,谓六位之时。 物,谓阴阳。」 帛书作六肴相襍,唯侍物也,肴即爻,襍为杂的异体字。 《说文》:「侍,承也。」 侍为奉承、服侍之义,或可与「时」通。

虞翻:「阴阳错居称杂。 时阳则阳,时阴则阴,故唯其时物。 干,阳物。 坤,阴物。」

韩康伯:「爻各存乎其时。 物,事也。」

干宝:「一卦六爻,则皆杂有八卦之气; 若初九为震爻,九二为坎爻也。 或若见辰戌言艮,巳亥言兑也。 或若以甲壬名乾,以乙癸名坤也。 或若以午位名离,以子位名坎。 或若德来为恶物,王相为兴,休废为衰。」

孔颖达:「物,事也。 一卦之中,六爻交相杂错,唯各会其时,唯各主其事。 若屯卦初九盘桓利居贞,是居贞之时,有居贞之事。 六二屯如邅如,是乘阳屯邅之时,是有屯邅之事也。 略举一爻,余爻倣此也。」

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 初辞拟之,卒成之终:此阐释初、上两爻,初上即本末。 六爻就空间来说,初上有本末、上下、内外,以及尊卑之义; 就时间来说,则有终始、远(久)近的发展义。 初在地下,有如树木之根本。 上在天上,有如树木之末稍。 初为时间的开始,末则为时间上的终结。 初潜藏在下,亦为事情发展之开端,因此难知,多用拟议猜测之辞; 在上则显著易见,亦为事情发展之终结,故易知。 「卒成之终」文义不顺,疑有脱误。 孔颖达认为,卒成之终是指上爻,最后事情结束,成就终竟。 侯果认为,事情终竟结束,吉凶无以更变。 此段帛书《易之义》作:「是故[其初]难知而上易知也,本难知也,而末易知也。 本则初,如拟之,敬以成之,冬而无咎。」 同样不通顺,看来也是有脱误。

韩康伯:「夫事始于微而后至于着。 初者,数之始,拟议其端,故难知也。 上者,卦之终,事皆成着,故易知也。」

干宝:「初拟议之,故难知。 卒终成之,故易知。 本末势然也。」

孔颖达:「谓卦之初始,起于微细,始拟议其端绪,事未显著,故难知也。 其上谓卦之上爻,事已终极,成败已见,故易知也。 上云其上,则其初宜云下也。 初既言初,则上应称末,互文也。 以《易经》爻辞言初言上,故此从《经》文也。」 「本末也者,其初难知是本也,其上易知是末也。 以事本,故难知; 以事末,故易知。 初辞拟之者,覆释其初难知也。 以初时以辞拟议其始,故难知也。 卒成之终者,覆释其上易知也。 言上是事之卒了,而成就终竟,故易知也。」

侯果:本末,初上也。 初则事微,故难知。 上则事彰,故易知。」 「失在初微,犹可拟议而之福祸; 在卒成事之终极,非拟议所及,故曰卒成之终。 假如干之九三,噬嗑初九,犹可拟议而之善。 至上九,则凶灾不移,是事之卒成之终,极凶不变也。 」

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杂物,前文所说的六爻相杂,唯其时物。 撰,《说文》:「专教也。」 段玉裁:「专教者,专壹而教之也。」 撰原本为专注于教,引申为阐述。 又有编撰、集撰之义,如崔憬:「撰集所陈之德。」 孔颖达解释为算、数,因古撰通算,巽卦帛书作「筭」,撰郑玄作算:「算,数也。」 《系下》第六章「以体天地之撰」《九家易》解释为数,朱子则说:「犹事也。」 中爻,除却初与上的中间四爻,具体而言即后文所论的二、三、四、五。 《本义》:“此谓卦中四爻。」 《日讲易经》:“中爻,卦中四爻也。」 初与上为本末终始,中爻则是阴阳相杂,而更具吉凶之义,乘承比应,当位失位,所观者当此四爻。 然而,自古对中爻的注解相当分岐,或以二、五两爻为中爻,证诸《彖》、《象》,常以二、五两爻为下卦与上卦的中爻,并将其视为具有中庸之德,王弼则将中爻视为「统之有宗,会之有元」,「可以执一御」的一卦之主。 至宋朝之后,又流行将二、三、四、五这四爻当作互体,除了将四爻拆分为两个八卦互体,又将四爻变为六画,亦称互体,不只名不正而言不顺,爻误解为卦,还让卦义大乱。 虞翻算是最为特殊,将此句读作「则非其中,爻不备」,非其中,那麽爻义就无法完备。 此句帛书《系辞传》作「则下中教不备」,帛书「爻」多作「肴」,较少作「教」者,特别是「六爻」皆作「六肴」。

此段至后文「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帛书《易之义》合为:「易[曰□□□」[□]脩道乡物巽德,大明在上,正其是非,则[□□不与筮]占,危哉[□□]不当疑德占之,则易可用矣。」 另外在《系辞》中也可找到与这两段文字近似的片段:「[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下中教不备。 初大要,存亡知凶则将可知矣。」

虞翻:撰德,谓干辩别也。 是,谓阳。 非,谓阴也。 中,正。 干六爻,二、四、上,非正。 坤六爻,初、三、五,非正。 故杂物。 因而重之,爻在其中,故非其中,则爻辞不备。 道有变动,故曰爻也。

王弼〈明彖〉:物无妄然,必由其理。 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繁而不乱,众而不惑。 故六爻相错,可举一以明也; 刚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 是故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莫之备矣! 故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 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知可以一名举也。 故处璇玑以观大运,则天地之动未足怪也; 据会要以观方来,则六合辐辏未足多也。 故举卦之名,义有主矣; 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 夫古今虽殊,军国异容,中之为用,故未可远也。 品制万变,宗主存焉; 彖之所尚,斯为盛矣。

孔颖达:言杂聚天下之物,撰数众人之德,辩定是之与非,则非其中之一爻,不能备具也。 谓一卦之内,而有六爻,各主其物,各数其德,欲辩定此六爻之是非,则总归于中爻,言中爻统摄一卦之义多也。 若非中爻,则各守一爻,不能尽统卦义,以中爻居一无偏,故能统卦义也。 犹乾之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是总摄乾卦之义也。 干是阳长,是行利见大人之时。 二之与五,统摄乾德。 又坤之六二云「直方大」,摄坤卦地道之义。 六五「黄裳元吉」,亦统摄坤之臣道之义也。

崔憬:上既具论初上二爻,次又以明其四爻也。 言中四爻杂合所主之事,撰集所陈之德,能辩其是非,备在卦中四爻也。

李光地:讲家以难知易知属学易者,拟之卒成属作易者。 然圣人作易六爻之条理,混成于心,岂有难易哉。 故初辞拟之、卒成之终两句,是申上两句,皆当属学易者说。

噫! 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噫,感叹辞。 「亦要存亡吉凶」语义不通,似有脱误,或「亦要」为冗赘字,帛书《易之义》缺此段,《系辞》则作「初大要,存亡知凶则将可知矣」。 《释文》读作“噫! 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 孔颖达以「要」为定,「要存亡吉凶」,定存亡吉凶也。 虞翻以要为「原始要终」的「要终」之义。 居,闲居、居处,安静无营为也。

虞翻:谓知存知亡,要终者也。 居乾吉则存,居坤凶则亡。 故曰居可知矣。

孔颖达:噫者,发声之辞。 卦爻虽众,意义必在其中爻。 噫乎发叹,要定或此卦存之与亡,吉之与凶,但观其中爻,则居然可知矣。 谓平居自知,不须营为也。

崔憬:噫,叹声也。 言中四爻,亦能要定卦中存亡吉凶之事,居然可知矣。 孔疏扶王弼义,以此中爻为二、五之爻,居中无偏,能统一卦之义,事必不然矣。 何则? 上文云:六爻相杂,唯其时物,言虽错杂,而各独会于时,独主于物,岂可以二五之爻,而兼其杂物撰德,是非存亡吉凶之事乎? 且二、五之撰德与是,要存与吉,则可矣。 若主物与非,要亡与凶,则非其所象,故知其不可也。 且上论初上二爻,则此中总言四爻矣。 下论二、四、三、五,则是重述其功位者也。

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知者,《集解》作「智者」。 彖辞,即卦辞,简称「彖」。 《日讲易经》:「彖辞,统论一卦六爻之体者也。」 或以彖辞为爻辞,因为此段所论为六爻,如郑玄、崔憬持此论。 彖为统论一卦之体者,此段在申论彖与爻之间的关联,当以彖辞为卦辞。 由于彖统论全卦,因此只要细观彖辞,对于各爻的吉凶悔吝,亦可思考过半。 王弼《明彖》:「夫彖者,何也? 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者也。」 「故举卦之名,义有主矣。 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 帛书《易之义》此段有引「子曰」,并作:「知者观其缘辞而说过半矣。」

《集解》:马融曰:“彖辞,卦辞也。」 郑康成曰:“爻辞也。」 周氏同。 王肃曰:「彖举象之要也。」

韩康伯:夫彖举立象之统,论中爻之义,约以存博,简以兼众,杂物撰德,而一以贯之者也。 形之所宗者道,众之所归者一。 其事弥繁,则愈滞乎有。 其理弥约,则转近乎道。 《彖》之为义,存乎一也。 一之为用,同乎道矣。 形而上者,可以观道。 过乎半之益,不亦宜乎!

孔颖达:彖辞,谓文王卦下之辞。 言聪明知达之士,观此卦下彖辞,则能思虑有益以过半矣。

李光地:彖辞之系,文王盖统观六爻以立义者,如屯则以初为侯,蒙则以二为师,师则以二为将,比则以五为君,其义皆先定于彖,爻辞不过因之而随爻细别耳。 其爻之合于卦义者吉,不合于卦义者凶。 故彖辞为纲领,而爻其目也。 彖辞为权衡,而爻其物也。 总之于纲,则目之先后可知。 审之于权衡,则物之轻重可见。 夫子彖传,既参错六爻之义以释辞,示人卦爻之不相离矣。 于此又特指其要而切言之,读易之法,莫先于此。

第二节

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 二多誉,四多惧,近也。 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 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 其柔危,其刚胜邪。

【今译】

二与四两个爻位,同样都具有柔顺的功能,但却有远近尊卑的不同位置,因此它们的善处之道就有所不同。 二爻多名誉,四爻多恐惧,其善处之道在于近而不远离。 柔顺之道,不利于遥远的位置,其要道则在于求得无咎,其善而能用者则在于柔顺而中。 三与五两个爻位,同样都具有刚强的功能,但却有远近尊卑的不同位置。 三爻多凶,而五爻多能建功立业,这是因为尊卑贵贱的等级不同。 若是柔爻在三五则危,若是刚爻在三五则能胜任。

【解读】

此承上一节「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而言,分论二、三、四、五等四个爻位。 因此,中爻指的是除去初上之外的中间四爻。

同功异位,二与四皆为阴柔之位,三与五皆为阳刚之位,此为同功。 二与四,三与五,有远近尊卑,内外上下的位置差异,因此曰异位。 二与三居内处下,在卦之近处; 四与五居外处上,在卦之远处。

此节所论二、三、四、五皆指爻的位置,柔与刚则指六与九,即爻之阴与阳。

有以爻位论刚柔者,如崔憬。 此观点用于「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并没有问题,但用于「三与五同功异位」之后的「其柔危,其刚胜邪」显然不正确,若刚柔皆指爻位的话,三与五都是阳刚之位,并无柔位。 比对前后两段所论的刚柔,当意指爻之阴阳为是。

远近即位置之内外尊卑,在内在下为近,在外在上为远。 然而,通论皆以五位为中心,认为四与五比邻为近,因近君而多忧; 二与五上下应为远。 《系辞传》本文讲的应是绝对位置关系,若讲的是以五位为中心的相对位置,理应另有文字说明才是。

孔颖达将此节与后两章并为第八章,不若朱熹洽当。 部份文字显然有脱漏。 比对《易之义》,除了很多字句的差异,《易之义》三度引「易曰」,皆今本所无。

《易之义》此节之前有「易曰」两字,显然是引述当时所见易传,因此当另有所本。 然而,帛本《系辞》没有此节文字。 可能当时除了帛本之外,还另有其他版本的《系辞传》,或者有其他的佚传,亦未可知。

【注释】

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同功异位有三种解释,一、通解以二与四皆属阴位,皆有柔顺之功用,但有着上下内外尊卑的位置差异。 《本义》:「此以下论中爻。 同功,谓皆阴位。 异位,谓远近不同。」 二、唐朝崔憬以为,二与四为士大夫与三公,同有助理天子之功,而三与五则分别为诸侯与天子,皆有治理之功:「二主士、大夫位,佐于一国。 四主三孤、三公、牧伯之位,佐于天子。 皆同有助理之功也。 二,士、大夫,位卑; 四,孤、公牧,位尊,故有异也。」 「三,诸侯之位。 五,天子之位。 同有理人之功,而君臣之位异者也。」 三、来知德以「中爻」为互体,并以互体解释二与四、三与五的「同功异位」,以二与四同功为二、三、四爻互成一卦,三与五同功为三、四、五互为一卦:「同功者,二与四互成一卦,三与五互成一卦,皆知存亡吉凶,其功同也。 善不同者,二中而四不中,故不同也。」 此完全曲解经义。 以「中爻」为互体可能在汉代就有此说,但未有以「二与四」、「三与五」为互体者,因为这于基本字义根本就不对。 例如,宋朝朱震亦以中爻为互体,但注解「同功异位」仍以爻位来论述二、三、四、五爻,盖依基本字义,理当如此解。

崔憬:此重释中四爻功位所宜也。 二四皆阴位,阴之为道,近比承阳,故不利远矣。 二远阳虽则不利,其要或有无咎者。 以柔居中,异于四也。

吴澄:二与四同是阴位,若皆以柔居之,则六二六四,同是以柔居阴,故曰同功。 然其位则有远近之异。 五者一卦之尊位,故远近皆自五而言,二与五应为远,四与五比为近,以位之远近有异,而其善亦不同,远者意气舒展而多誉,近者势分逼迫而多惧。 多者,谓不尽然而若此者众耳。 近也二字,释四多惧,谓四之所以惧,不能如二之多誉者,盖廹近尊位不得自安故也。 柔之为道,以下释二多誉。 柔不能自立,近者有所依倚,远者宜若不利。 二远于五而其归得以无咎者,以其用柔而居下卦之中也。

李光地:吴氏说亦详密,但以二之誉,四之惧,专为以柔居柔者。 三之凶,五之功,专为以刚居刚者,则于经意犹偏。 盖圣人之言,举其一隅,则可以三隅反。 多誉多惧,以二四之位言,不论刚柔居之,皆多誉多惧也。 多凶多功,以三五之位言,亦不论刚柔居之,皆多凶多功也。 下文言「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则可见二虽多誉,而九二尤善于六二,四既多惧,而九四尤甚于六四也。 又言「其柔危其刚胜邪」,则可见三虽多凶,而九三犹善于六三。 五虽多功,而六五犹让于九五也。 柔之为道,不利远者,为六二言,而九二在其中,并六四、九四皆在其中。 其柔危,为六三言。 而九三在其中,并六五、九五亦在其中,此圣言之所以妙。

二多誉,四多惧,近也:近也,诸家多认为是指四近于第五爻的君位,因近君而多惧。 然而,这指的应该是六位的远近。 六爻具有上下、内外、尊卑、远近等不同的象征。 以二与四而言,二在下,处内卦,较四为卑为近; 四在上,处外卦,较二为尊为远。 「近也」也可能意指善于处柔之道。 帛书版《易之义》最末段存有本节文字,「近也」作「近也者嗛之胃也」,意思是说,近指的就是能够谦卑在下,意指爻位在下。 可为证。 韩康伯:「二处中和,故多誉也。 四近于君,故多惧也。」 《本义》:「四近君,故多惧,柔不利远,而二多誉者,以其柔中也。

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传统易学家的解释也和「近也」采用相同的逻辑,认为这指的是与五爻君位的远近,但既然以四多惧是因为近五位之君,「不利远者」就讲不通了。 后文「三与五同功异位」说「贵贱之等」,贵贱即高下,在上为高贵,在下为卑贱。 对比来看,远近也应该是指六爻的上下内外架构。 柔顺之道不利于远者,指的是不利处于远处,远处即外卦,这也是二多誉而四多惧的原因,因为二在内而居于近处,并处下卦之中,四在外而居于远处。 由此可再推论「贵贱之等」一语,意指阳刚宜于处外卦的尊贵之位,而不宜处于内卦的卑贱之位。 此外,柔指的究竟是爻位或是爻之阴阳,亦有争论。 比对「三与五同功异位」说「其柔危,其刚胜邪」,刚柔只能是爻之阴阳,而不是指爻位。 因此,刚柔指的比较是爻之阴阳,即筮数之六九,柔中即六二。

韩康伯:「四之多惧,以近君也。 柔之为道,须援而济,故有不利远者。 二之能无咎,柔而处中也。」 崔憬:「此言二四皆阴位。 阴之为道,近比承阳,故不利远矣。 言二是阴远阳,虽则不利,其要或有无咎者。 以二柔居中,异于四也。」 朱熹:“柔不利远,而二多誉者,以其柔中也。」 孔颖达似乎看出当中的矛盾,硬是把不利远者解释为「其不宜利于疏远」:「此覆释上四多惧之意。 凡阴柔为道,当须亲附于人以得济。 今乃远其亲援,而欲上逼于君,所以多惧。 其不宜利于疏远也。」

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同功,功用皆属阳刚; 异位,位置则有内外尊卑的差异。 三在内而位卑,五在外而贵。 贵贱之等,上为贵,下为贱。 三位刚而过中,又居内卦卑贱之位,因此多凶,特别是如果又是阴爻处之。 五为君位,因此多功。 同功异位另有其他说法,详论请见「二与四同功异位」注。 崔憬:「三处下卦之极,居上卦之下,为一国之君,有威权之重,而上承天子,若无含章之美,则必致凶。 五既居中不偏,贵乘天位,以道济物,广被寰中,故多功也。」

其柔危,其刚胜邪:此言三与五两个阳刚之位,如果是柔爻处之则危殆,若刚爻处之则可胜任。 刚柔皆指爻之阴阳而言。 因此可推论,前段所言之柔,也是指爻之阴柔。 孔颖达:「此并阳位,若阴柔处之则倾危,阳刚处之则克胜其任,故云其柔危,其刚胜也。 三居下卦之极,故多凶。 五居中处尊,故多功也。」 侯果:「三五阳位,阴柔处之,则多凶危。 刚正居之,则胜其任。 言耶者,不定之辞也。 或有柔居而吉者,得其时也。 刚居而凶,私其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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