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郑康成注
浚仪王应麟伯厚甫纂辑
九二,见龙在田。
二于三才为地道。 地上即田,故称田也。 九二利见九五之大人。
九三,君子终日干干。
三于三才为人道。 有乾德而在人道,君子之象。
九五,飞龙在天。
五于三才为天道。 天者清明无形而龙在焉,飞之象也。
上九,亢龙有悔。
尧之末年,四凶在朝,是以有悔,未大凶也。
用九,见羣龙无首,吉。
六爻皆体龙(一作干),羣龙之象也。 舜既受道,禹与稷、契咎繇之属,并在于朝。
万物资始乃统天。
资,取也。 统,本也。
大人造也。
造,为也。
不成乎名。
当隐之时以从世俗。 不自殊异,无所成名也。
确乎其不可拔。
拔移也。
圣人作。
作起也。
利贞者情性也。
履霜
履读为礼。
六二,[直方大]
直也,方也,地之性。此爻得中氣而在地上,自然之性,廣生萬物,故主動直而且方。
龍戰於野。
聖人喻龍,君子喻蛇。(儀禮注蛇龍,君子之類。)
必有餘殃。
殃,禍惡也。
嫌於无陽。
嫌讀如「羣公慊」之「慊」,古書篆作立心,與水相近,讀者失之,故作溓。溓,雜也。陰謂此上六也。陽謂今,消息用事,乾也。上六為蛇,得乾氣,雜似龍。(《釋文》云:鄭作謙。)
宜建侯而不寧
而不寧讀而,曰能。能,猶安也。
六二,乘馬般如。
馬牝牡曰乘。
[匪寇婚冓]
冓,猶會也。
六三,機不如舍。
弩牙也。
蒙,幼小之貌。齊人謂萌為蒙也。
蒙亨,匪我求童蒙。
蒙者,蒙蒙物初生形,是其未開著之名也。人幼稚曰童,未冠之稱。亨者,陽也。互體震而得中,嘉會禮通,陽自動其中,德於地道之上,萬物應之而萌牙生。教授之師取象焉。脩道藝於其室,而童蒙者求為之,弟子非已乎求之也。弟子初問,則告之以事義,不思其三隅相況以反解而筮者,此勤師而功寡,學者之災也。瀆筮則不復告,欲令思而得之,亦所以利義而幹事是也。
初六,用說桎梏。
木在足曰桎,在手曰梏。
九二,包蒙。
包當作彪。彪,文也。
六五,順以巽也。
巽,當作遜。
需讀為秀。陽氣秀而不直前者,畏上坎也。
位乎天位。
位,音涖。
[宴]
宴,享宴也。
九二,需于沚。
九三,致戎至。
辯財曰訟。
有孚咥。
咥,覺悔貌。
九二,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戸,无眚。
小國之下大夫,采地方一成,其定稅三百家,故三百戸也。不易之田,歲種之。一易之田,休一歲乃種。再易之地,休二歲乃種。言至薄也。茍自藏隱,不敢與五相敵,則无災眚。(眚過也。)
患至惙也。
惙,憂也。
九四
渝,然也。
上九,鞶帶。
佩鞶之帶。
三拕之。(徒可反。)
軍二千五百人為師。多以軍為名,次以師為名,少以旅為名。師者,舉中之言,丈人能以法度長於人。丈之言長,能御眾,有正人之德,以法度為人之長,吉而无咎,謂天子諸侯,主軍者。
初六,否藏凶。
否,方有反。
九二,王三錫命。
寵光耀也。
初六,有孚盈缶。爻辰在未上,值東井。井之水,人所汲。
用缶,缶,汲器也。
九五,王用三敺,失前禽。
王因天下顯,習兵于蒐狩焉。驅禽而射之,三則已發,軍禮也。失前禽者,謂禽在前來者,不逆而射之,傍去又不射,唯背走者,順而射之。不中亦已,是皆所以失之,用兵之法亦如之。降者不殺,奔者不禁,背敵不殺,以仁恩養威之道。
畜,養也。
九三,輿説輻。
謂輿下縛木,與軸相連。鈎心之木是也。(輻,伏莬。)
泰,通也。
后以財成天地之道。
財節也。輔相左右,助也。以者取其順陰陽之節,為出內之政。春崇寛仁,夏以長養,秋教收斂,冬勑蓋藏,皆可以成物助民也。
初九
彙,類也。茹,牽引也。茅喻君,有絜白之德。臣下引其類而仕之。(茅音苗。)
九二
荒,讀為康,虛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五爻辰在卯,春為陽中,萬物以生。生育者,嫁娶之貴。仲春之月,嫁娶男女之禮,福祿大吉。
九五,繋于苞桑。
猶紂囚文王於羑里之獄,四臣獻珍異之物而終免於難,繫于苞桑之謂。
乾為天,離為火,卦體有巽。巽為風,天在上,火炎上而從之,是其性同於天也。火得風,然後炎上益熾,是猶人君在上,施政教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為人和同者,君之所為也。故謂之同人。風行无所不遍,遍則會通之德大行,故曰「同人于野,亨」。
六二
天子諸侯后夫人,無子不出。
九三
莽,叢木也。
九四,乘其庸。
明辯遰也。(讀如明星皙皙。)
六五
體離處乾之上,猶大臣有聖明之德,代君為政,處其位,有其事,而理之也。元亨者,又能長羣臣以善,使嘉會禮通,若周公攝政,朝諸侯於明堂是也。
君子有終。艮為山,坤為地。山體髙,今在地下。其於人道,高能下下,謙之象。亨者,嘉會之禮,以謙為主。謙者,自貶損以下人,唯艮之堅固,坤之厚順,乃能終之。故君子之人有終也。
捊多益寡
(捊取也。)
撝謙。
(讀為宣。)
初六
牧養也。
坤,順也。震,動也。順其性而動者,莫不得其所,故謂之逸。逸,喜逸悅樂之貌也。震又為雷,諸侯之象。坤又為眾,師役之象。故利建侯行師。
靁出地奮。
奮,動也。靁動於地上,而萬物豫也。
忒,差也。
六二,砎於石。
(古八切,謂磨砎也。)
六三
盱,誇也。
九四,由豫。
由,用也。簮,速也。
上六,冥豫。
(冥讀為鳴。)
震,動也。兌,説也。內動之以德,外説之以言,則天下之人(一作民)咸慕其行,而隨從之,故謂之隨也。既見隨從,能長之以善,通其嘉禮,和之以義,幹之以正,則功成而有福。若无此四德,則有凶咎焉。
出門交有功。
震為大塗,又為日門,當春分,陰陽之所交也。是臣出君門,與四方賢人交,有成功之象也。昔舜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納于百揆,百揆時序,賓于四門,四門穆穆,是其義也。
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甲者,造作新令之日。先之三日而用辛也,欲取改過自新之義。後之三日而用丁也,取其丁寧之義。
臨,大也。陽氣自此浸而長大。陽浸長矣,而有四德,齊功於乾,盛之極也。人之情盛則奢滛,奢滛將亡,故戒以凶也。臨卦斗建丑而用事,殷之正月也。當文王之時,紂為无道,故於是卦為殷家著興衰之戒,以見周改殷正之數,云臨。自周二月用事,訖其七月至八月而遯卦受之,此終而復始,王命然矣。
坤為地,為眾。巽為木,為風。九五,天子之爻,互體有艮。艮為鬼門,又為門闕。地上有木,而為鬼門宮闕者,天子宗廟之象也。
觀盥而不薦。
諸侯貢士於天子,鄉大夫貢士於其君,必以禮賓之。唯主人盥而獻賓,賓盥而酢。主人設薦,俎則弟子也。
初六,童觀。
童稚也。
敕法。
敕,猶理也。
九四,噬乾胏。
胏,簀也。
上九
離為槁木,坎為耳,木在耳上,何校滅耳之象也。
聰不明也。
目不明,耳不聰。
賁,變也,文飾之貌。賁,文飾也。離為日,日,天文也。艮為石,石,地文也。天文在下,地文在上,天地之文交,相飾成賁者也。猶人君以剛柔仁義之道,飾成其德也。剛柔雜,仁義合,然後嘉會禮通,故亨也。卦互體坎艮,艮止於上,坎險於下,夾震在中,故不利大行。小有所之,則可矣。
折獄。
折,斷也。
初九
舍輿而徒。
六四,賁如燔如。
六四,巽爻也。有應於初九,欲自飾以適初,既進退未定,故燔如也。
白馬翰如,謂九三位在辰,得巽氣為白馬。翰,猶幹也。見六四,適初未定,欲幹而有之。翰,白也。
陰氣侵陽,上至於五,萬物零落,故謂之剝也。五隂一陽,小人極盛,君子不可有所之,故不利有攸往也。
六二,剝牀以辨。
足上稱辨,謂近膝之下,屈則相近,申則相遠,故謂之辨。辨,分也。
蔑,輕慢。
六四,切近災也。
切,急也。
小人剥庐。
小人傲很,当剥彻庐舍而去。
复,反也,还也。 阴气侵阳,阳失其位,至此始还,反起于初,故谓之复。 阳,君象。 君失国而还,反道德更兴也。
商旅不行。
资货而行曰商旅客也。
初九,无祗悔。
祗,病也。
六三,卑复。
六五,中以自考。
考,成也。
上六,有烖眚。
异自内生,曰眚。 自外,曰祥。 害物曰灾。
妄,犹望。 谓无所希望也。
祐,助也。
六二,不菑畬。
一岁曰菑,二岁曰新田。 三岁曰畬。
日新絶句,其德连下句。
良马逐。
逐,两马走也。
日闲舆衞。
日习车徒。
自九三至上九,有颐象。 居外,是不家食而养贤。
六四,童牛之梏,元吉。
巽为木,互体震。 震为牛之足,足在艮体之中。 艮为手持木,以就足,是施梏。 (郑志泠刚问蒙初六注云:木在足曰桎,在手曰梏。 今大畜六四,施梏于足,不审桎梏手足,定有别否。 荅曰,牛无手故以足言之。 )
六五,豶豕之牙。
(牙读为互。 )
上九
艮为手,手上肩也。 干为首,首肩之间,荷物处。 干为天,艮为径路,天衢象也。
朶,動也。頤者,口車輔之名也。震動於下,艮止於上。口車動而上,因輔嚼物以養人,故謂之頤。頤,養也。能行養則其幹事,故吉矣。二五,離爻皆得中,離為目觀象也。觀頤,觀其養賢與不肖也。頤中有物,曰口實。自二至五,有二坤,坤載養物,而人所食之物皆存焉。觀其求可食之物,則貪廉之情可別也。
九二,枯楊生荑。
枯(音姑),謂无姑,山榆。荑,木更生(音夷),謂山榆之實。以丈夫年過娶二十之女,老婦年過嫁於三十之男,皆得其子。
六三,檢且枕。
木在手曰檢,木在首曰枕。
六四,尊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
六四上承九五,又互體在震,上爻辰在丑,丑上值斗,可以斟之象。斗上有建星,建星之形似簋。貳,副也。建星上有弁星,弁星之形又如缶。天子大臣以王命出會諸侯,主國尊於簋副,設玄酒而用缶也。
九五,祗既平。
祗,當為坻,小邱也。
上六。
繋,拘也。
爻辰在巳,巳為虵,虵之蟠屈似徽墨也。
三五互体,艮又与震同体,艮为门阙,于木为多莭,震之所为,有丛拘之类。 门阙之内有丛木,多莭之木,是天子外朝,左右九棘之象也。 外朝者,所以询事之处也。 左嘉石,平罢民焉; 右肺石,达穷民焉。 罢民,邪恶之民也。 上六乘阳,有邪恶之罪,故缚约徽墨,置于丛棘,而后公卿以下议之,其害人者置之圜土,而施职事焉。 以明刑,耻之能复者,上罪三年而赦,中罪二年而赦,下罪一年而赦。 不得者,不自思以得正道,终不自改而出圜土者杀。 故凶。
明两作,离。 作,起也。
九三,不击缶而歌。
艮爻也。 位近丑,丑上值弁星,弁星似缶。 诗云:坎其击缶。 则乐器亦有缶。
丽王公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
震为长子,爻失正,又互体兑。 兑为附决。 子居明法之家,而无正,何以自断其君父不志也。 突如,震之失正,不知其所如。 又为巽,巽为进退不知所从。 不孝之罪,五刑莫大焉,得用议贵之辟刑之,莫如所犯之罪。 焚如,杀其亲之刑。 死如,杀人之刑也。 弃如,流宥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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