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序
予观唐《艺文志》称李鼎祚集注周易十七卷,据鼎祚自序云:十卷而首尾俱全,初无亡失,不知《唐史》何所据,而云十七卷也。 《崇文总目》及《邯郸图书志》亦称七篇逸,盖承《唐史》之误耳。
鼎祚解经,多避唐讳。 又取序卦冠于各卦之首,所引有子夏、孟喜、焦赣、京房、马融、荀爽、郑玄、刘表、何晏、宋衷、虞翻、陆绩、干宝、王肃、王弼、姚信、王廙、张璠、向秀、王凯冲、侯果、蜀 才、翟玄、韩康伯、刘巘、何妥、崔憬、沈驎士、卢氏、崔觐、伏曼容、孔颕达,凡三十二家。 又引九家易、《干凿度》诸说,义有未详,鼎祚乃加增削。
予尝综其义例,盖宗郑学者也。 自商瞿之后,注易者百家,而郑氏玄、王氏弼为最。 显郑之学,主象数。 王之学,主名理。 汉晋以来,二氏学竝立。 至刘宋初,颜延之为祭酒,黜郑置王。 时陆澄王济辈,皆以为不可,自是河汾诸儒,多主于郑,江左及青齐多主于王。
唐兴,孔頴达受诏譔定《五经正义》,于易独取王传,而郑学遂废。 先代专门之业,亦复不传,可胜叹哉!
夫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世之言理义之学者,以其辞耳,象变与占,其可阙乎? 昔吴季札之鲁观乐,见易象,喜曰:周礼尽在鲁矣! 是故,象者易之原也。 象成而后有辞,辞着而后有变,变见而后有占。 若乃颛尚文辞,不复推原大传,天人之道岐而为二,可乎?
康成去古未远,其所纂述,必有所本,鼎祚恐其失坠,以广其说,均之为有裨于易者也。
是编刻自宋季,人间希有,存者顷岁,予得之李中麓氏复用,校梓以传,欲使圣人之道不致偏滞。 而自汉迄唐 三十家之言,亦不至埃灭弗闻也。
鼎祚资州人,仕唐为秘阁学士,以经学称于时,及阅唐列传与蜀志,俱不见其人,岂遗之耶? 抑别有所载耶? 因附论著于此,以俟博雅者考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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