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卦》曰: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 颐者,养也。
崔憬曰:大畜刚健,辉光日新,可以观其所养,故言「物畜然后可养」。
颐,贞吉。
虞翻曰:晋四之初。 与大过旁通。 养正则吉。 谓三爻之正,五上易位,故颐贞吉。 反复不衰,与乾、坤、坎、离、大过、小过、中孚同义。 故不从临观四阴二阳之例。 或以临二之上,兑为口,故有口实也。
观颐,
虞翻曰:离为目,故观颐,观其所养也。
自求口实。
虞翻曰:或以大过兑为口,或以临兑为口。 坤为自,艮为求。 口实,颐中物,谓其自养。
郑玄曰:颐中,口车辅之名也。 震动于下,艮止于上,口车动而上,因辅嚼物以养人,故谓之颐。 颐,养也。 能行养,则其干事,故吉矣。 二五离爻,皆得中。 离为目,观象也。 观颐,观其养贤与不肖也。 颐中有物曰口实。 自二至五有二坤,坤载养物,而人所食之物皆存焉。 观其求可食之物,则贪廉之情可别也。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
姚信曰:以阳养阴,动于下,止于上,各得其正,则吉也。
宋衷曰:颐者,所由饮食自养也。 君子割不正不食,况非其食乎。 是故所养必得贤明,自求口实,必得体宜,是谓养正也。
观颐,观其所养也。
侯果曰:王者所养,养贤则吉也。
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侯果曰:此本观卦。 初六升五,九五降初,则成颐也。 是自求口实,观其自养。
案:口实,谓颐口中也。 实事可言。 震,声也。 实物可食。 艮,其成也。
天地养万物,
崔玄曰:天,上。 地,初也。 万物,众阴也。 天地以元气养万物,圣人以正道养贤及万民,此其圣也。
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虞翻曰:干为圣人,艮为贤人,颐下养上,故圣人养贤。 坤阴为民,皆在震上。 以贵,大得民,故以及万民。
颐之时大矣哉。
天地养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人非颐不生,故大矣。
《象》曰:山下有雷,颐。
刘表曰:山止于上,雷动于下,颐之象也。
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荀爽曰:雷为号令,今在山下闭藏,故慎言语。 雷动于上,以阳食阴,艮以止之,故节饮食也。 言出乎身,加乎民,故慎言语所以养人也。 饮食不节,残贼群生,故节饮食以养物。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虞翻曰:晋离为龟,四之初,故舍尔灵龟。 艮为我,震为动; 谓四失离入坤,远应多惧,故凶矣。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侯果曰:初本五也。 五互体艮,艮为山龟。 自五降初,则为颐矣。 是舍尔灵龟之德,来观朵颐之馔。 贪禄致凶。 故不足贵。
案:朵,颐垂下动之貌也。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王肃曰:养下曰颠。 拂,违也。 经,常也。 丘,小山,谓六五也。 二宜应五,反下养初,岂非颠颐,违常于五也,故曰「拂经于丘」矣。 拂丘虽阻常理,养下故谓养贤。 上既无应,征必凶矣,故曰征凶。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侯果曰:正则失养之类。
六三,拂颐,贞凶。 十年勿用,无攸利。
虞翻曰:三失位体剥,不正相应,弑父弑君,故贞凶。 坤为十年,动无所应,故十年勿用,无攸利也。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虞翻曰:弑父弑君,故大悖也。
六四,颠颐,吉。 虎视眈眈,其欲逐逐,无咎。
王弼曰:履得其位,而应于初,以上养下,得颐之义。 故曰颠颐吉。 下交近渎,则咎矣。 故虎视眈眈,威而不猛。 故其欲逐逐,而尚敦实。 修此二者,乃得全其吉而无咎矣。 观其自养则养正,察其所养则养贤,颐爻之贵,斯为盛矣。
《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虞翻曰:晋四之初,谓三已变,故颠颐。 与屯四乘坎马同义。 坤为虎,离为目。 眈眈,下眩貌。 逐逐,心烦貌*,坤为吝啬,坎水为欲,故其欲逐逐。 得位应初,故无咎。 谓上已反三成离,故上施光也。
*「下眩」或做「下眎」。 「貌」原文作「类」,有误。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
虞翻曰:失位,故拂经。 无应顺上。 故居贞吉。 艮为居也。 涉上成坎,乘阳无应,故不可涉大川矣。
《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王弼曰:以阴居阳,拂颐之义也。 无应于下,而比于上。 故宜居贞,顺而从上则吉。
上九,由颐,厉,吉。
虞翻曰:由,自从也。 体剥居上,众阴顺承,故由颐。 失位,故厉。 以坤艮自辅,故吉也。
利涉大川。
《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虞翻曰:失位,厉危。 之五得正成坎,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 变阳得位,故大有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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