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卦》曰: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 睽者,乖也。
崔憬曰:妇子嘻嘻,过在失节。 失节则穷,穷则乖,故曰家道穷必乖。
睽,小事吉。
虞翻曰:大壮上之三在系,盖取无妄二之五也。 小谓五。 阴称小,得中应刚,故吉。
郑玄曰:睽,乖也。 火欲上,泽欲下,犹人同居而志异也,故谓之睽。 二五相应,君阴臣阳,君而应臣,故小事吉。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
虞翻曰:离火炎上,泽水润下也。
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虞翻曰:二女,离兑也。 坎为志。 离上兑下。 无妄震为行,巽为同,艮为居。 二五易位,震巽象坏。 故「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也」。
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
虞翻曰:说,兑。 丽,离也。 明谓干。 当言大明以丽于晋。 柔谓五,无妄巽为进。 从二之五,故上行。 刚谓应干,五伏阳,非应二也。 与鼎五同义也。
是以小事吉。
荀爽曰:小事者,臣事也。 百官异体,四民殊业,故睽而不同。 刚者,君也。 柔得其中,而进于君,故言小事吉也。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
王肃曰:高卑虽异,同育万物。
虞翻曰:五动乾为天,四动坤为地,故天地睽。 坤为事也。 五动体同人,故事同矣。
男女睽而其志通也。
侯果曰:出处虽殊,情通志合。
虞翻曰:四动艮为男,兑为女,故男女睽。 坎为志,为通,故其志通也。
万物睽而其事类也。
崔憬曰:万物虽睽于形色,而生性事类言亦同也。
虞翻曰:四动,万物出乎震,区以别矣。 故万物睽。 坤为事,为类,故其事类也。
睽之時用大矣哉。
《九家易》曰:乖離之卦,於義不大。而天地事同,共生萬物,故曰用大。
盧氏曰:不言義而言用者,明用睽之義至大矣。
《象》曰:上火下澤,睽。
荀爽曰:火性炎上,澤性潤下,故曰睽也。
君子以同而異。
荀爽曰:大歸雖同,小事當異。百家殊職,四民異業。文武並用,威德相反,共歸於治,故曰君子以同而異也。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无咎。
《象》曰:見惡人,以避咎也。
虞翻曰:无應,悔也。四動得位,故悔亡。應在于坎,坎為馬。四而失位,之正入坤,坤為喪。坎象不見,故喪馬。震為逐,艮為止,故勿逐。坤為自,二至五,體復象,故自復。四動震馬來,故勿逐自復也。離為見。惡人謂四,動入坤初,四復正。故「見惡人,以避咎矣」。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虞翻曰:二動體震。震為主,為大塗,艮為徑路。大道而有徑路,故稱巷。變而得正,故无咎而未失道也。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虞翻曰:動得正,故未失道。
崔憬曰:處睽之時,與五有應。男女雖隔,其志終通。而三比焉,近不相得。遇者,不期而會。主者,三為下卦之主。巷者,出門近遇之象。言二遇三,明非背五,未為失道也。
虞翻曰:離為見。坎為車,為曳。故見輿曳。四動坤為牛,為類。牛角一低一仰,故稱。離上而坎下,其牛也。
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終。
虞翻曰:其人謂四,惡人也。黥額為天,割鼻為劓。无妄乾為天。震二之乾五,以陰墨其天。乾五之震二,毀艮,割其鼻也。兌為刑人。故其人天且劓。失位,動得正成乾,故无初有終。《象》曰「遇剛」,是其義也。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无初有終,遇剛也。
虞翻曰:動正成乾,故遇剛。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无咎。
虞翻曰:孤,顧也。在兩陰間,睽五顧三,故曰睽孤。震為元夫。謂二已變,動而應震。故遇元夫也。震為交,坎為孚,動而得正,故「交孚,厲,无咎」矣。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虞翻曰:坎動成震,故志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虞翻曰:往得位,悔亡也。動而之乾,乾為宗。二體噬嗑,故曰噬。四變時,艮為膚。故曰「厥宗噬膚」也。變得正成乾,乾為慶,故往无咎而有慶矣。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王弼曰:非位悔也。有應,故悔亡。厥宗謂二也。噬膚者,齧柔也。三雖比二,二之所噬,非妨已應者也。以斯而往,何咎之有。往必見合,故有慶也。
案:二兌為口,五爻陰柔,噬膚之象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
虞翻曰:睽三顾五,故曰睽孤也。 离为见,坎为豕,为雨。 四变时坤为土,土得雨,为泥涂。 四动艮为背,豕背有泥,故见豕负涂矣。 坤为鬼,坎为车,变在坎上,故载鬼一车也。
先张之弧,后说之壶,
虞翻曰:谓五已变,干为先。 应在三。 坎为弧,离为矢腹,张弓之象也,故先张之弧。 四动震为后。 说,犹置也。 兑为口,离为大腹,坤为器。 大腹有口。 坎,酒在中,壶之象也。 之应历险以与兑。 故后说之壶矣。
匪寇婚媾。 往,遇雨则吉。
虞翻曰:匪,非; 坎为寇,之三历坎,故匪寇。 阴阳相应,故婚媾。 三在坎下,故遇雨。 与上易位,坎象不见,各得其正,故则吉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虞翻曰:物三称群,坎为疑,三变坎败,故群疑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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