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 萃卦 坤下兑上 萃,聚也
萃,亨。 王假有庙,利见大人。 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 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王假有庙,致孝享也。 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1]。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 若号,一握为笑,勿恤[2],往无咎。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 往无咎,小吝。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 匪孚,元永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注】
1 《集解》在「聚以正也」之后多「利贞」二字。
2 各家读法与解释不同,此依朱熹《本义》。 王弼读作「若号一握,为笑勿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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