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类与分类
分清“通类”和“专类”,也是壬课判断时用“理”的重要内容。
《壬归》在“求财”章中提出了“通类”与“专类”的概念,这在壬学发展史上是第一
次:
“盖青龙,财帛之通类也。其余天官,辨物之分类也。通类为主,分类为宾。盖其所求
者贵人之财则兼视天乙,炉冶之财视螣蛇,文书之财视朱雀,交易之财视六合,争讼之财视
勾陈,欺绐之财视天空,疾病死丧之财视白虎,尊长之财视太常,不正之财视元武,阴私嘱
托之财视太阴,妇女之财视天后,至于将本求利之财,惟视青龙可耳。”
很多占类中既有通类,又有专类,应该兼看。一般情况下,以入课传者为断,俱入课传
则以专类为断,俱不入课传事恐败坏。
《壬归》以求财占天官的分类为例说明通类与专类的看法,实际上日辰、月将、神煞、
六亲等也可以作专类。世事纷繁,求财之法多种多样,其专类亦多种多样。行商坐贾,各有
其宜,门面与外销,占法不一。开门面,干为客商,支为店业,宜支神吉旺得干上生合;占
外销,干为行者,支为他乡,宜支神吉旺生合干上。
有壬友读朱良晖先生《六壬启蒙》,有一个求财课例百思不解,特来问予:
丙寅年腊月初八,占往山东求财,丑将申时丙辰日。
寅 玄
未 勾
子 后
玄 雀 虎 蛇
寅 酉 卯 戌
酉 辰 戌 丙
戌亥子丑
酉
寅
申
卯
未午巳辰
先锋申为财乘六合,煞为飞廉,主急欲往山东求财。但干上戌墓乘蛇,赖支辰冲之无妨 。
初传乃丙火之长生,似乎有利可图,但上乘玄武,而中传又长生入墓,末传子水虽能生寅,
但又逢旬空。何况又居未上,自顾不遑,焉能生寅。不去为佳,免得徒劳无益。
其人不信占断,强往山东,无获而归。
闲人按:
朱先生断课,简明扼要,未放厥词。今试以《壬归》分类之法以尽课理之妙:
出行求财,是一纷繁事体。法以干为人,以支为所往之地。今支上酉财,本属吉象。惜
干上两蛇夹墓,与支上相害,宾主不投,财何以得?又酉财乘雀,雀即午也,财为同类所把 ,
焉能到手?
又出行以发用为本地,末传为他乡,《会篡指南》云:“初传旺相末传否,前去行藏叹不
偶 。”今发用长生,在本地甚佳;末传空鬼,末传子恰为山东分野,明表徒去无益。
该壬友的思维阻隔就在于只看到财爻临支,没有按照所问之事来随机达变。
我们再看《六壬断案》中的一个课例:
钱三郎甲戌生三十六岁占开店,己酉年丙戌日辰将寅时。
鬼 子 后
父 寅 元
子 辰 虎
元 后 朱 勾
寅 子 酉 未
子 戌 未 丙
未申酉戌
午
亥
巳
子
辰卯寅丑
邵先生曰:此课开店来,当有他事相扰,主方开店便有人来算虚帐,本主无人,此必是
隔皮亲人,及去报他,遂来相攻,不能为害,其店终嘈杂不甚兴。令郎长大,因淘汰钱物,
使用动众,一挠其店遂止。此向三阳,乃向高之意,终不可止也。钱氏重阳日开店,有邵一
郎,与他是姨夫,因前数次向钱氏假贷不允,今因开店,邵令彼主母入状,索前签过帐内钱
七十贯,官中令追还,依旧开店。果不兴发。至壬子年,其子斗黄禽,与两边收钱不明,遂
相打经官,因此歇店。盖日上未作勾陈空亡,空挠也。支子作天后,厌翳无兴发也。中寅作
元武,子偷钱物也。末辰作白虎,动众相打也。
闲人按:
此占开店,其通类虽在财,但专类却不在财,以干为占人,干上为主顾,支为店。今支
上虽乘支财,却是日鬼,大不利于人;支阴却作支鬼,又不利于店;天后主厌翳,故主不兴
发;子为子孙,阴见玄鬼,必为子孙事不利于店。又干上脱干之气, 且作勾陈来克害支上,
支上受克害则不利于店,必有虚扰争斗事,因此才有其连襟诈财之事。
根据所占事体确定分类,对分类进行准确的分析,是断好课的必由之路。如果概以干为
人,支为宅;干为我,支为彼,则大错特错,与“理”相距既远,难求预测准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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