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虎尾,不咥人,亨。
疏 正义曰:「履虎尾,不咥人,亨」者,《履卦》之义,以六三为主。 六三以阴柔履践九二之刚,履危者也,犹如履虎尾,为危之甚。 「不咥人亨」者,以六三在兑体,兑为和说,而应干刚,虽履其危,而不见害,故得亨通,犹若履虎尾不见咥唯于人。 此假物之象以喻人事。
《彖》曰:履,柔履刚也。 说而应乎干,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注云:凡彖者,言乎一卦之所以为主也,成卦之体在六三也。 履虎尾者,言其危也。 三为履主,以柔履刚,履危者也。 履虎尾而不见咥者,以其说而应乎干也。 干,刚正之德者也。 不以说行夫佞邪,而以说应乎干,宜其履虎尾不见咥而亨。
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注云:言五之德。
疏正义曰:「履,柔履刚」者,言履卦之义,是柔之履刚。 六三阴爻,在九二阳爻之上,故云柔履刚也。 履谓履践也。 此释履卦之义。 「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者,释「不咥人亨」之义。 六三在兑体,兑为和说,应于上九,上九在干体。 兑自和说,应乎干刚,以说应刚,无所见害。 是以履践虎尾,不咥害于人,而得亨通也。 若以和说之行,而应于阴柔,则是邪佞之道,由以说应于刚,故得吉也。
「刚中正履帝位」者,谓九五也。 以刚处中,得其正位,居九五之尊,是刚中正履帝位也。 「而不疚光明」者,能以刚中而居帝位,不有疚病,由德之光明故也。 此二句赞明履卦德义之美,于经无所释也。
《象》曰:上天下泽,履。 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疏正义曰:「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者,天尊在上,泽卑处下,君子法此履卦之象,以分辩上下尊卑,以定正民之志意,使尊卑有序也。 但此履卦名合二义,若以爻言之,则在上履践于下,六三履九二也。 若以二卦上下之象言之,则履,礼也,在下以礼承事于上。 此象之所言,取上下二卦卑承尊之义,故云「上天下泽,履」。 但易合万象,反复取义,不可定为一体故也。
初九,素履,往无咎。
注云:处履之初,为履之始,履道恶华,故素乃无咎。 处履以素,何往不从? 必独行其愿,物无犯也。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疏正义曰:初九素履往无咎者,处履之始,而用质素,故往而无咎。 若不以质素,则有咎也。
《象》曰“独行愿”者,释素履之往,它人尚华,己独质素,则何咎也? 故独行所愿,则物无犯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注云:履道尚谦,不喜处盈,务在致诚,恶夫外饰者也。 而二以阳处阴,履于谦也。 居内履中,隐显同也。 履道之美,于斯为盛。 故「履道坦坦」,无险厄也。 在幽而贞,宜其吉。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疏正义曰:「履道坦坦」者,坦坦,平易之貌。 九二以阳处阴,履于谦退,己能谦退,故履道坦坦,平易无险难也。 「幽人贞吉」者,既无险难,故在幽隐之人,守正得吉。
《象》曰「中不自乱」者,释「幽人贞吉」,以其居中,不以危险而自乱也。 既能谦退幽居,何有危险自乱之事?
注履道至其吉。 正义曰:「履道尚谦」者,言履践之道,贵尚谦退,然后乃能践物。 履又为礼,故尚谦也。 「居内履中,隐显同」者,履道尚谦,不喜处盈,然以阳处阴,尚于谦德。 居内履中,以信为道,不以居外为荣,处内为屈。 若居在外,亦能履中谦退,隐之与显,在心齐等,故曰隐显同也。 「在幽而贞,宜其吉」者,以其在内卦之中,故云在幽也。 谦而得中,是贞正也。 在幽能行此正,故曰「宜其吉」。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 履虎尾,咥人凶。 武人为于大君。
注云:居履之时,以阳处阳,犹曰不谦,而况以阴居阳,以柔乘刚者乎? 故以此为明,眇目者也; 以此为行,跛足者也; 以此履危,见咥者也。 志在刚健,不脩所履,欲以陵武于人,为于大君,行未能免于凶,而志存于王,顽之甚也。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疏 正義曰:「眇能視,跛能履」者,居履之時,當須謙退。今六三以陰居陽,而又失其位,以此視物,猶如眇目,自為能視,不足為明也;以此履踐,猶如跛足,自為能履,不足與之行也。「履虎尾咥人凶」者,以此履虎尾,咥齧於人,所以凶也。「武人為于大君」者,行此威武加陵於人,欲自為於大君,以六三之微,欲行九五之志,頑愚之甚。
《象》曰「不足以有明」者,釋「眇能視物」。目既隆眇,假使能視,无多明也。「不足以與行」者,解「跛能履」。足既蹇跛,假使能履,行不能遠,故云「不足以與行」也。「位不當」者,釋「咥人之凶」。所以被咥見凶者,繇居位不當,為以陰處陽也。「志剛」者,釋「武人為于大君」。所以陵武加人,欲為大君,以其志意剛猛,以陰而處陽,是志意剛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
注云:逼近至尊,以陽承陽,處多懼之地,故曰「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陽居陰,以謙為本,雖處危懼,終獲其志,故終吉也。
《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疏 正義曰:「履虎尾愬愬」者,逼近五之尊位,是履虎尾,近其危也。以陽承陽,處嫌隙之地,故愬愬,危懼也。終吉者,以陽居陰,意能謙退,故終得其吉也。
《象》曰「志行」者,釋「愬愬終吉」。初雖愬愬,終得其吉,以謙志得行,故終吉也。
九五,夬履,貞厲。
注云:得位处尊,以刚决正,故曰「夬履贞厉」也。 履道恶盈而五处尊,是以危。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疏正义曰:「夬履」者,夬者,决也。 得位处尊,以刚决正,履道行正,故夬履也。 「贞厉」者,厉,危也。 履道恶盈,而五以阳居尊,故危厉也。
《象》曰「位正当」者,释「夬履贞厉」之义。 所以「夬履贞厉」者,以其位正,当处在九五之位,不得不决断其理,不得不有其贞厉,以位居此地故也。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
注云:祸福之祥,生乎所履,处履之极,履道成矣,故可视履而考祥也。 居极应说,高而不危,是其旋也。 履道大成,故元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疏正义曰:「视履考祥」者,祥谓征祥。 上九处履之极,履道已成,故视其所履之行; 善恶得失,考其祸福之征祥。 「其旋元吉」者,旋谓旋反也。 上九处履之极,下应兑说,高而不危,是其不坠于礼,而能旋反行之,礼道大成,故元吉也。
《象》曰「大有庆」者,解「元吉在上」之义。 既以元吉而在上九,是大有福庆也,以有福庆,故在上元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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