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利贞,亨。
注云:离之为卦,以柔为正,故必贞而后乃亨,故曰利贞亨也。
畜牝牛吉。
注云:柔处于内而履正中,牝之善也。 外强而内顺,牛之善也。 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者也。 故不可以畜刚猛之物,而吉于畜牝牛也。
疏正义曰:「离,利贞,亨」者,离,丽也。 丽谓附着也。 言万物各得其所附着处,故谓之离也。 「利贞亨」者,离卦之体,阴柔为主,柔则近于不正,不正则不亨通,故利在行正,乃得亨通。 以此故亨在利贞之下,故云利贞亨。
「畜牝牛吉」者,柔处于内而履正中,是牝之善者,外强内顺,是牛之善者也。 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故畜养牝牛,乃得其吉。 若畜养刚健,则不可也。 此云畜牝牛,假象以明人事也。 言离之为德,须内顺外强,而行此德,则得吉也。 若内刚外顺,则反离之道也。
注「离之」至「贞亨也」。 正义曰:「离之为卦,以柔为正」者,二与五俱是阴爻,处于上下两卦之中,是以柔为正。
注柔处至牝牛也。 正义曰:「柔处于内而履正中,牝之善也」者,若柔不处于内,似妇人而预外事; 若柔而不履正中,则邪僻之行,皆非牝之善也。 若柔能处中,行能履正,是为牝之善也。 云「外强而内顺牛之善」者,明若内外俱强,则失于猛害; 若外内俱顺,则失于劣弱。 唯外强内顺,于用为善,故云外强内顺牛之善也。 「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故不可以畜刚猛之物」者,既以柔顺为主,若畜刚猛之物,则反其德,故不可畜刚猛而畜牝牛也。
《彖》曰:离,丽也。
注云:丽犹着也。 各得所着之宜。
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 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 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注云:柔着于中正,乃得通也。 柔通之吉,极于畜牝牛,不能及刚猛也。
疏 正义曰::离丽者,释离卦之名。 丽谓附着也。 以阴柔之质,附着中正之位,得所著之宜,故云丽也。
「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者,此广明附着之义。 以柔附着中正,是附得宜,故广言所附得宜之事也。 「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者,此以卦象,说离之功德也,并明利贞之义也。 重明,谓上下俱离。 丽乎正也者,谓两阴在内,既有重明之德,又附于正道,所以化成天下也。 然阴居二位,可谓为正。 若阴居五位,非其正位,而云「重明丽乎正」者,以五处于中正,又居尊位,虽非阴阳之正,乃是事理之正,故总云丽于正也。 「柔丽乎中正,故亨。 是以牝牛吉者,释《经》亨义也,又总释畜牝牛吉也。 柔丽于中正,谓六五、六二之柔,皆丽于中,中则不偏,故云中正。 以中正为德,故万事亨。 以中正得通,故畜养牝牛而得吉也。 以牝牛有中正故也。
案:诸卦之《彖》,释卦名之下,乃释卦下之义,于后乃叹而美之。 此《彖》既释卦名,即广叹为卦之美,乃释卦下之义。 与诸卦不例者,此乃夫子随义则言,因文之便也。 比既释离名丽,因广说日月草木所丽之事,然后却明卦下之义,更无义例。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注云:继谓不绝也,明照相继,不绝旷也。
疏正义曰:「明两作离」者,离为日,日为明。 今有上下二离,故云「明两作,离」也。 案:八纯之卦,论象不同,各因卦体事义,随文而发。 乾、坤不论上下之体,直总云「天行健」、「地势坤」,以天地之大,故总称上下二体也。 雷是连续之至,水为流注不已,义皆取连续相因,故震云「洊雷」,坎云「洊至」也。 风是摇动相随之物,故云「随风巽」也。 山泽各自为体,非相入之物,故云「兼山艮」,「丽泽兑」,是两物各行也。 今明之为体,前后各照,故云「明两作,离」,是积聚两明,乃作于离。 若一明暂绝,其离未久,必取两明前后相续,乃得作离卦之美,故云「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是继续其明,乃得照于四方。 若明不继续,则不得久为照临,所以特云「明两作,离」,取不绝之义也。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注云:错然者,警慎之貌也。 处离之始,将进而盛,未在既济,故宜慎其所履,以敬为务,辟其咎也。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疏正义曰:履错然者,身处离初,将欲前进,其道未济,故其所履践,恒错然敬慎不敢自宁,故云「履错然敬之无咎」。 若能如此恭敬,则得避其祸而「无咎」,故《象》云:「履错之敬,以避咎也」。
注错然至其咎也。 正义曰:「错然者警慎之貌」者,错是警惧之状,其心未宁,故错然也。 言「处离之始,将进而盛,未在既济」者,「将进而盛」谓将欲前进而向盛也。 若位在于三,则得既济。 今位在于初,是未在既济。 谓功业未大,故宜慎其所履,恒须错然避咎也。
六二,黃離,元吉。
注云:居中得位,以柔處柔,履文明之盛而得其中,故曰黃離元吉也。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疏 正義曰:黃者中色,離者文明。居中得位而處於文明,故元吉也。故《象》云「得中道」,以其得中央黃色之道也。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耊之嗟,凶。
注云:嗟,憂歎之辭也。處下離之終,明在將沒,故曰「日昃之離」也。明在將終,若不委之於人,養志无為,則至于耊老有嗟,凶矣,故曰「不鼓缶而歌,則大耊之嗟凶」也。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疏 正義曰:「日昃之離」者,處下離之終,其明將沒,故云「日昃之離」也。「不鼓缶而歌,則大耊之嗟凶」者,時既老耄,當須委事任人,自取逸樂。若不委之於人,則是不鼓擊其缶而為歌,則至於大耊老耄而咨嗟,何可久長?所以凶也。故 《象》云:「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注云:處於明道始變之際,昏而始曉,沒而始出,故曰突如其來如。其明始進,其炎始盛,故曰焚如。逼近至尊,履非其位,欲進其盛,以炎其上,命必不終,故曰死如。違離之義,无應无承,眾所不容,故曰棄如也。
《象》曰:突如其來如,无所容也。
疏 正義曰:「突如其來如」者,四處始變之際,三為始昏,四為始曉。三為已沒,四為始出,突然而至,忽然而來,故曰突如其來如也。焚如者,逼近至尊,履非其位,欲進其盛,以焚炎其上,故云焚如也。死如者,既焚其上,命必不全,故云死如也。棄如者,違於離道,无應无承,眾所不容,故云棄如。是以《象》云「无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注云:履非其位,不胜所履。 以柔乘刚,不能制下,下刚而进,将来害己,忧伤之深,至于沱嗟也。 然所丽在尊,四为逆首,忧伤至深,众之所助,故乃沱嗟而获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疏 正义曰:「出涕沱若」者,履非其位,不胜其任,以柔乘刚,不能制下,下刚而进,将来害己,忧伤之深,所以出涕滂沱,忧戚而咨嗟也。 若是语辞也。 吉者,以所居在尊位,四为逆首,已能忧伤悲嗟,众之所助,所以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者,此释六五吉义也。 所以终得吉者,以其所居在五,离附于王公之位,被众所助,故得吉也。 五为王位,而言公者,此连王而言公,取其便文以会韵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注云:离,丽也,各得安其所丽谓之离。 处离之极,离道已成,则除其非类,以去民害,王用出征之时也。 故必有嘉折首,获匪其丑,乃得无咎也。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疏 正义曰:王用出征者,处离之极,离道既成,物皆亲附,当除去其非类,以去民害,故王用出征也。 「有嘉折首,获匪其丑」者,以出征罪人,事必克获,故有嘉美之功,折断罪人之首,获得匪其丑类,乃得无咎也。 若不出征除害,居在终极之地,则有咎也。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者,释出征之义。 言所出征者,除去民害,以正邦国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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