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 利有攸往。 曷之用? 二簋可用享。
疏 正义曰:损者,减损之名,此卦明损下益上,故谓之损。 损之为义,损下益上,损刚益柔。 损下益上,非补不足者也。 损刚益柔,非长君子之道者也。 若不以诚信,则涉谄谀而有过咎,故必有孚,然后大吉,无咎可正,而利有攸往矣,故曰「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也。 先儒皆以无咎、可贞,各自为义,言既吉而无咎,则可以为正。 准下王注《彖》辞云:「损下而不为邪,益上而不为谄,则何咎而可正。」 然则王意以无咎可贞共成一义,故庄氏云:「若行损有咎,则须补过以正其失。」 今行损用信,则是无过可正,故云「无咎可贞」。 窃谓庄氏之言得王旨矣。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明行损之礼,贵夫诚信,不在于丰。 既行损以信,何用丰为? 二簋至约,可用享祭矣,故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注云:艮为阳,兑为阴,凡阴顺于阳者也。 阳止于上,阴说而顺,损下益上,上行之义也。
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注云:损之为道,损下益上,损刚益柔也。 损下益上,非补不足也; 损刚益柔,非长君子之道也。 为损而可以获吉,其唯有孚乎! 损而有孚,则元吉,无咎而可正,利有攸往矣。 损刚益柔,不以消刚; 损下益上,不以盈上。 损刚而不为邪,益上而不为谄,则何咎而可正? 虽不能拯济大难,以斯有往,物无距也。
曷之用?
注云:曷,辞也。 曷之用,言何用丰为也。
二簋可用享;
注云:二簋,质薄之器也。 行损以信,虽二簋而可用享。
二簋应有时。
注云:至约之道,不可常也。
损刚益柔有时,
注云:下不敢刚,贵于上行,损刚益柔之谓也。 刚为德长,损之不可以为常也。
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注云:自然之质,各定其分,短者不为不足,长者不为有余,损益将何加焉? 非道之常,故必与时偕行也。
疏 正义曰:「损下益上,其道上行」者,此就二体释卦名之义,艮阳卦,为止。 兑,阴卦,为说。 阳止于上,阴说而顺之,是下自减损以奉于上,上行之谓也。
「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者,卦有「元吉」已下等事,由于「有孚」,故加一「而」字,则其义可见矣。
「曷之用? 二簋可用享者,举经明之,皆为损而有孚,故得如此。
「二簋应有时」者,申明二簋之礼,不可为常。 二簋至约,惟在损时应时行之,非时不可也。
「损刚益柔有时」者,明损下益上之道,亦不可为常。 损之所以能损下益上者,以下不敢刚亢,贵于奉上,则是损于刚亢而益柔顺也。 损刚者,谓损兑之阳爻也。 益柔者,谓益艮之阴爻也。 人之为德,须备刚柔,就刚柔之中,刚为德长。 既为德长,不可恒减,故损之有时。
「损益盈虚,与时偕行」者,盈虚者,凫足短而任性,鹤胫长而自然。 此又云「与时偕行」者,上既言「损刚益柔」,不可常用,此又汎明损益之事,体非恒理,自然之质,各定其分。 凫足非短,鹤胫非长,何须损我以益人。 虚此以盈彼,但有时宜用,故应时而行,故曰「损益盈虚,与时偕行」也。
《象》曰:山下有泽,损。
注云:山下有泽,损之象也。
君子以惩忿窒欲。
注云:可损之善,莫善忿欲也。
疏 正义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者,泽在山下,泽卑山高,似泽之自损,以崇山之象也。 君子以法此损道,以惩止忿怒,窒塞情欲。 夫人之情也,感物而动,境有顺逆,故情有忿欲。 惩者息其既往,窒者闭其将来。 忿欲皆有往来,惩窒互文而相足也。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注云:损之为道,损下益上,损刚益柔,以应其时者也。 居于下极,损刚奉柔,则不可以逸。 处损之始,则不可以盈。 时已则往,不敢宴安,乃获无咎也。 刚以奉柔,虽免乎咎,犹未亲也,故既获无咎,复自酌损,乃得合志也。 遄,速也。
《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注云:尚合于志,故速往也。
疏正义曰:「已事遄往无咎」者,已,竟也。 遄,速也。 损之为道,损下益上,如人臣欲自损已奉上。 然各有职掌,若废事而往,咎莫大焉。 若事已不往,则为傲慢。 竟事速往,乃得无咎,故曰「已事遄往无咎也」。
「酌损之」者,刚胜则柔危,以刚奉柔,初未见亲也。 故须酌而减损之,乃得合志,故曰酌损之。
《象》曰「尚合志」者,尚,庶几也。 所以竟事速往,庶几与上合志也。
九二,利贞,征凶。 弗损,益之。
注云:柔不可全益,刚不可全削,下不可以无正。 初九已损刚以顺柔,九二履中,而复损己以益柔,则剥道成焉,故不可遄往,而利贞也。 进之于柔,则凶矣,故曰征凶也。 故九二不损而务益,以中为志也。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疏正义曰:「利贞,征凶。 弗损,益者,柔不可以全益,刚不可以全削,下不可以无正。 初九已损刚以益柔,为顺六四为初六,九二复损己以益六五为六二,则成剥卦矣。 故九二利以居而中正,进之于柔则凶,故曰「利贞,征凶」也。 既征凶,故九二不损己而务益,故曰「不损,益之」也。
《象》曰「中以为志」者,言九二所以能居而守贞,不损益之,良由居中,以中为志,故损益得其节适也。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注云:损之为道,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三人,谓自六三已上三阴也。 三阴并行,以承于上,则上失其友,内无其主,名之曰益,其实乃损。 故天地相应,乃得化淳; 男女匹配,乃得化生。 阴阳不对,生可得乎? 故六三独行,乃得其友,三阴俱行,则必疑矣。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疏 正义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者,六三处损之时,居于下体。 损之为义,其道上行。 三人,谓自六三已上三阴。 上一人,谓上九也。 下一人,谓六三也。 夫阴阳相应,万物化淳,男女匹配,故能生育。 六三应于上九,上有二阴,六四、六五也。 损道上行,有相从之义。 若与二阴并己俱行,虽欲益上九一人,更使上九怀疑,疑则失其适匹之义也。 名之曰益,即不是减损,其实损之也,故曰「三人行则损一人」。 若六三一人独行,则上九纳己无疑,则得其友矣,故曰「一人行则得其友」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注云:履得其位,以柔纳刚,能损其疾也。 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 损疾以离其咎,有喜乃免,故使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也。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疏 正义曰:「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者,疾者相思之疾也。 初九自损已遄往,己以正道速纳,阴阳相会,同志斯来,无复企子之疾,故曰「损其疾」。 疾何可久,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故曰「使遄有喜,无咎」。
《象》「亦可喜」者,《诗》曰「亦既见止,我心则降」,不亦有喜乎?
注「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也」。 正义曰:相感而久不相会,则有勤望之忧,故「速乃有喜」。 初九自损以益四,四不速纳,则有失益之咎也,故曰「有喜乃无咎」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注云:以柔居尊,而为损道,江海处下,百谷归之。 履尊以损,则或益之矣。 朋,党也。 龟者,决疑之物也。 阴非先唱,柔非自任,尊以自居,损以守之。 故人用其力,事竭其功,知者虑能,明者虑策,弗能违也,则众才之用尽矣。 获益而得十朋之龟,足以尽天人之助也。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疏 正义曰:「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者,六五居尊以柔而在乎损,而能自抑损者也。 居尊而能自抑损,则天下莫不归而益之,故曰「或益之」也。 或者,言有也,言其不自益之,有人来益之也。 朋者,党也。 龟者,决疑之物也。 阴不先唱,柔不自任,尊以自居,损以守之,则人用其力,事竭其功,智者虑能,明者虑策,而不能违也。 朋至不违,则群才之用尽矣,故曰「十朋之龟,弗克违」也。 群才毕用,自尊委人,天人并助,故曰元吉。
《象》曰「自上祐」者,上谓天也,故与「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义同也。
注朋,党也。 正义曰:马、郑皆案《尔雅》云:「十朋之龟者,一曰神龟,二曰灵龟,三曰摄龟,四曰宝龟,五曰文龟,六曰筮龟,七曰山龟,八曰泽龟,九曰水龟,十曰火龟。」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 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注云:处损之终,上无所奉,损终反益,刚德不损,乃反益之,而不忧于咎。 用正而吉,不制于柔,刚德遂长,故曰「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也。 居上乘柔,处损之极,尚夫刚德,为物所归,故曰得臣。 得臣则天下为一,故无家也。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疏 正义曰:「弗损,益之,无咎,贞吉」者,损之为义,损下益上。 上九处损之极,上无所奉,损终反益,故曰「弗损,益之」也。 既刚德不损,乃反益之,则不忧于咎,用正而吉,故曰「无咎,贞吉」也。
「利有攸往」者,下制于柔,不使三阴俱进,不疑其志,刚德遂长,故曰「利有攸往」也。 又能自守刚阳,不为柔之所制,岂惟「无咎、贞吉」而已,所往亦无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义两存也。
「得臣无家」者,居上乘柔,处损之极尊。 夫刚德为物所归,故曰得臣。 得臣则以天下为一,故曰「无家」。 无家者,光宅天下,无适一家也。
《象》曰「大得志」者,刚德不损,为物所归,故「大得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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