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
注云:巽顺可以升,阳爻不当尊位,无严刚之正,则未免于忧,故用见大人,乃勿恤也。
南征吉。
注云:以柔之南,则丽乎大明也。
疏正义曰:「升,元亨」者,升,卦名也。 升者,登上之义,升而得大通,故曰「升,元亨」也。 「用见大人,勿恤」者,升者,登也。 阳爻不当尊位,无刚严之正,则未免于忧,故用见大德之人,然后乃得无忧恤,故曰「用见大人,勿恤」。
「南征吉」者,非直须见大德之人,复宜适明阳之地。 若以阴之阴,弥足其闇也。 南是明阳之方,故云南征吉也。
《彖》曰:柔以时升。
注云:柔以其时,乃得升也。
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
注云:纯柔则不能自升,刚亢则物不从。 既以时升,又巽而顺,刚中而应,以此而升,故得大亨。
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 南征吉,志行也。
注云:巽顺以升,至于大明,志行之谓也。
疏正义曰:「柔以时升」者,升之为义,自下升高,故就六五居尊,以释名升之意。 六五以阴柔之质,超升贵位,若不得时,则不能升耳,故曰柔以时升也。
「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者,此就二体及九二之爻,释元亨之德也。 「纯柔则不能自升,刚亢则物所不从」。 卦体既巽且顺,爻又刚中而应于五,有此众德,故得元亨。
「用见大人,勿恤有庆」者,以大通之德,用见大人,不忧否塞,必致庆善,故曰有庆也。 「南征吉,志行」者,之于闇昧,则非其本志。 今以柔顺而升大明,其志得行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 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
疏正义曰:「地中生木,升」者,地中生木,始于细微,以至高大,故为升象也。 「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者,地中生木,始于毫末,终至合抱。 君子象之,以顺行其德,积其小善,以成大名,故《系辞》云「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是也。
初六,允升,大吉。
注云:允,当也。 巽卦三爻,皆升者也。 虽无其应,处升之初,与九二、九三合志俱升。 当升之时,升必大得,是以大吉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疏正义曰:「允升,大吉」者,允,当也。 巽卦三爻,皆应升上,而二、三有应于五、六,升之不疑。 惟初无应于上,恐不得升。 当二、三升时,与之俱升,必大得矣,故曰「允升大吉」也。
《象》曰「上合志」者,上谓二、三也,与之合志俱升,乃得大吉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注云:与五为应,往必见任。 体夫刚德,进不求宠,闲邪存诚,志在大业,故乃利用纳约于神明矣。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疏 正義曰:「孚乃利用禴,无咎」者,九二與五為應,往升於五,必見信任,故曰孚。二體剛德,而履乎中,進不求寵,志在大業,用心如此,乃可薦其省約於神明而无咎也,故曰「孚乃利用禴,无咎」。
《象》曰「有喜也」者,上升則為君所任,薦約則為神所享。斯之為喜,不亦宜乎?
九三,升虛邑。
注云:履得其位,以陽升陰,以斯而舉,莫之違距,故若升虛邑也。
《象》曰:升虛邑,无所疑也。
注云:往必得也。
疏 正義曰:「升虛邑」者,九三履得其位,升於上六,上六體是陰柔,不距於己,若升空虛之邑也。
《象》曰「无所疑」者,往必得邑,何所疑乎?
六四,王用亨於岐山,吉,无咎。
注云:處升之際,下升而進,可納而不可距也。距下之進,攘來自專,則殃咎至焉。若能不距而納,順物之情,以通庶志,則得吉而无咎矣。岐山之會,順事之情,无不納也。
《象》曰:王用亨於岐山,順事也。
疏 正義曰:「王用亨於岐山」者,六四處升之際,下體三爻,皆來上升,可納而不可距,事同文王岐山之會,故曰「王用亨於岐山也」。吉无咎者,若能納而不距,順物之情,則得吉而无咎,故曰吉无咎也。
《象》曰「順事」者,順物之情,而立功立事,故曰順事也。
六五,貞吉,升階。
注云:升得尊位,體柔而應,納而不距,任而不專,故得貞吉,升階而尊也。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疏正义曰:「贞吉,升阶」者,六五以柔居尊位,纳于九二,不自专权,故得贞吉,升阶」。 保其尊贵而践阼矣,故曰贞吉,升阶也。
《象》曰「大得志」者,居中而得其贞吉,处尊而保其升阶,志大得矣,故曰大得志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
注云:处升之极,进而不息者也。 进而不息,故虽冥犹升也。 故施于不息之正则可,用于为物之主则丧矣。 终于不息,消之道也。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注云:劳不可久也。
疏 正义曰:冥升者,冥犹昧也。 处升之上,进而不已,则是虽冥犹升也,故曰冥升。 「利于不息之贞」者,若冥升在上,陵物为主,则丧亡斯及; 若统己脩身,施于为政,则以不息为美,故曰利于不息之贞。
《象》曰「消不富」者,虽为政不息,交免危咎,然劳不可久,终致消衰,故曰消不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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