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注云:夫民可与习常,难与适变。 可与乐成,难与虑始。 故革之为道,即日不孚,已日乃孚也。 孚,然后乃得元亨利贞悔亡也。 已日而不孚,革不当也。 悔吝之所生,生乎变动者也。 革而当,其悔乃亡也。
疏 正义曰:革者,改变之名也。 此卦明改制革命,故名革也。 「已日乃孚」者,夫民情可与习常,难与适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 故革命之初,人未信服,所以即日不孚,已日乃孚也。 「元亨利贞悔亡」者,为革而民信之,然后乃得大通而利正也。 悔吝之所生,生乎变动,革之为义,变动者也。 革若不当,则悔吝交及,如能大通利贞,则革道当矣。 为革而当,乃得亡其悔吝,故曰「元亨,利贞,悔亡」。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注云:凡不合而后乃变生,变之所生,生于不合者也。 故取不合之象以为革也。 息者,生变之谓也,火欲上而泽欲下,水火相战,而后生变者也。 二女同居,而有水火之性,近而不相得也。
已日乃孚,革而信之。 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
注云:夫所以得革而信者,文明以说也。 文明以说,履正而行,以斯为革,应天顺民,大亨以正者也。 革而大亨以正,非当如何?
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疏 正义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者,此就二体释卦名也。 水火相息,先就二象明革。 息,生也。 火本干燥,泽本润湿,燥湿殊性,不可共处,若其共处,必相侵克。 既相侵克,其变乃生,变生则本性改矣。 水热而成汤,火灭而气冷,是谓革也。 二女同居者,此就人事明革也。 中少二女而成一卦,此虽形同而志革也。 一男一女,乃相感应,二女虽复同居,其志终不相得。 志不相得,则变必生矣,所以为革。
「已日乃孚,革而信」者,释革之为义,革初未孚,已日乃信也。 文明以说者,此举二体上释革而信,下释四德也。 能用文明之德以说于人,所以革命而为民所信也。 大亨以正者,民既说文明之德而从之,所以大通而利正也。 「革而当,其悔乃亡」者,为革若合于大通而利正,可谓当矣。 革而当理,其悔乃亡消也。
「天地革而四时成」者,以下广明革义,此先明天地革者,天地之道,阴阳升降,温暑凉寒,迭相变革,然后四时之序皆有成也。 「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者,次明人革也。 夏桀、殷纣,凶狂无度,天既震怒,人亦叛亡。 殷汤、周武,聪明睿智,上顺天命,下应人心,放桀鸣条,诛纣牧野,革其王命,改其恶俗,故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计王者相承,改正易服,皆有变革,而独举汤武者,盖舜、禹禅让,犹或因循,汤武干戈,极其损益,故取相变甚者,以明人革也。 「革之时大矣哉」者,备论革道之广讫,总结叹其大,故曰大矣哉也。
《象》曰:泽中有火,革。 君子以治历明时。
注云:历数时会,存乎变也。
疏 正义曰:「泽中有火,革」者,火在泽中,二性相违,必相改变,故为革象也。 「君子以治历明时」者,天时变改,故须历数,所以君子观兹革象,脩治历数,以明天时也。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注云: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固夫常中,未能应变者也。 此可以守成,不可以有为也。 巩,固也。 黄,中也。 牛之革,坚仞不可变也。 固之所用,常中坚仞,不肯变也。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疏 正义曰:巩,固也。 黄,中也。 牛革,牛皮也。 革之为义,变改之名,而名皮为革者,以禽兽之皮,皆可从革,故以喻焉。 皮虽从革之物,然牛皮坚仞难变。 初九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守夫常中,未能应变,施之于事,有似用牛皮以自固,未肯造次以从变者也,故曰「巩用黄牛之革」也。
《象》曰「不可以有为」者,有为谓适时之变,有所云为也。 既坚仞自固,可以守常,不可以有为也。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注云:阴之为物,不能先唱,顺从者也。 不能自革,革已乃能从之,故曰「已日乃革之」也。 二与五虽有水火殊体之异,同处厥中,阴阳相应,往必合志,不忧咎也,是以征吉而无咎。
《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疏 正义曰:「已日乃革之」者,阴道柔弱,每事顺从,不能自革,革已日乃能从之,故曰「已日乃革之」。 「征吉,无咎」者,与五相应,同处厥中,阴阳相应,往必合志,不忧咎也,故曰「征吉,无咎」。 二五虽是相应,而水火殊体,嫌有相克之过。 故曰无咎。
《象》曰「行有嘉」者,往应见纳,故行有嘉庆也。
九三,征凶,贞厉。 革言三就,有孚。
注云:已处火极,上卦三爻,虽体水性,皆从革者也。 自四至上,从命而变,不敢有违,故曰革言三就。 其言实诚,故曰有孚。 革言三就,有孚而犹征之,凶其宜也。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疏正义曰:「征凶,贞厉。 革言三就,有孚者,九三阳爻刚壮,又居火极,火性炎上,处革之时,欲征之使革。 征之非道,则正之危也,故曰征凶贞厉。 所以征凶致危者,正以水火相息之物,既处于火极上之三爻,水在火上,皆从革者也。 自四至上,从命而变,不敢有违,则从革之言,三爻并成就不虚,故曰革言三就,其言实诚,故曰有孚也。 既革言三就有孚,从革已矣,而犹征之,则凶,所以征凶而厉贞。
《象》曰「又何之矣」者,征之本为不从,既革言三就,更又何往征伐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注云:初九处下卦之下,九四处上卦之下,故能变也。 无应,悔也。 与水火相比,能变者也,是以悔亡。 处水火之际,居会变之始,能不固吝,不疑于下,信志改命,不失时愿,是以吉也。 有孚则见信矣,见信以改命,则物安而无违,故曰「悔亡,有孚,改命吉」也。 处上体之下,始宣命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注云:信志而行。
疏 正义曰:「悔亡,有孚,改命吉」者,九四与初同处卦下,初九处下卦之下,革道未成,故未能变。 九四处上卦之下,所以能变也。 无应,悔也,能变,故悔亡也。 处水火之际,「居会变之始,能不固吝,不疑于下」,信彼改命之志,而能从之,合于时愿,所以得吉,故曰「有孚改命吉」也。
《象》曰「信志」者,信下之志而行其命也。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注云:未占而孚,合时心也。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疏 正义曰:「大人虎变,未占有孚」者,九五居中处尊,以大人之德为革之主,损益前王,创制立法,有文章之美,焕然可观,有似虎变,其文彪炳。 则是汤武革命,顺天应人,不劳占决,信德自着,故曰「大人虎变,未占有孚」也。
《象》曰「其文炳」者,义取文章炳着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
注云:居变之终,变道已成,君子处之,能成其文。 小人乐成,则变面以顺上也。
征凶,居贞吉。
注云:改命创制,变道已成,功成则事损,事损则无为。 故居则得正而吉,征则躁扰而凶也。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 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疏正义曰:「君子豹变,小人革面」者,上六居革之终,变道已成,君子处之,虽不能同九五革命创制,如虎文之彪炳,然亦润色鸿业,如豹文之蔚缛,故曰君子豹变也。 「小人革面」者,小人处之,但能变其颜面容色,顺上而已,故曰小人革面也。
「征凶,居贞吉」者,革道已成,宜安静守正,更有所征则凶,居而守正则吉,故曰「征凶,居贞吉」也。
《象》曰「其文蔚」者,明其不能大变,故文细而相映,蔚也。 「顺以从君」者,明其不能润色立制,但顺而从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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