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亨,利贞。
疏正义曰:兑,说也。 《说卦》曰:“说万物者莫说乎泽。” 以兑是象泽之卦,故以兑为名。 泽以润生万物,所以万物皆说。 施于人事,犹人君以恩惠养民,民无不说也。 惠施民说,所以为亨。 以说说物,恐陷谄邪,其利在于贞正。 故曰「兑,亨利贞」。
《彖》曰:兑,说也。 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
注云:说而违刚则谄,刚而违说则暴。 刚中而柔外,所以说以利贞也。 刚中,故利贞,柔外,故说亨。
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
注云:天刚而不失说者也。
说以先民,民忘其劳; 说以犯难,民忘其死。 说之大,民劝矣哉!
疏正义曰:「兑,说也」者,训卦名也。 「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者,此就二、五以刚居中,上六、六三以柔处外,释「兑亨利贞」之义也。 外虽柔说,而内德刚正,则不畏邪谄。 内虽刚正,而外迹柔说,则不忧侵暴。 只为刚中而柔外,中外相济,故得说亨而利贞也。
「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者,广明说义,合于天人。 天为刚德而有柔克,是刚而不失其说也。 今说以利贞,是上顺乎天也。 人心说于惠泽,能以惠泽说人,是下应乎人也。
「说以先民,民忘其劳」以下叹美说之所致,亦申明应人之法,先以说豫抚民,然后使之从事,则民皆竭力忘其从事之劳,故曰「说以先民,民忘其劳」也。 「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者,先以说豫劳民,然后使之犯难,则民皆授命,忘其犯难之死,故曰「说以犯难,民忘其死」也。 施说于人,所致如此,岂非说义之大,能使民劝勉矣哉! 故曰说之大,民劝矣哉。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注云:丽,犹连也。 施说之盛,莫盛于此。
疏正义曰:「丽泽兑」者,丽,犹连也,两泽相连,润说之盛,故曰「丽泽,兑」也。 「君子以朋友讲习」者,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朋友聚居,讲习道义,相说之盛,莫过于此也。 故君子象之以朋友讲习也。
初九,和兑,吉。
注云:居兑之初,应不在一,无所党系,和兑之谓也。 说不在谄,履斯而行,未见有疑之者,吉其宜矣。
《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疏 正义曰:「和兑,吉」者,初九居兑之初,应不在一,无所私说,说之和也,说物以和,何往不吉,故曰「和兑,吉」也。
《象》曰「行未疑」者,说不为谄,履斯而行,未见疑之者也,所以得吉也。
九二,孚兑,吉,悔亡。
注云:说不失中,有孚者也。 失位而说,孚吉,乃悔亡也。
《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注云:其志信也。
疏 正义曰:「孚兑,吉,悔亡」者,九二说不失中,有信者也。 说而有信,则吉从之,故曰「孚兑,吉」也。 然履失其位,有信而吉,乃得亡悔,故曰「孚兑,吉,悔亡」也。
《象》曰「信志也」者,失位而得吉,是其志信也。
六三,来兑,凶。
注云:以阴柔之质,履非其位,来求说者也。 非正而求说,邪佞者也。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疏 正義曰:「來兌,凶」者,三為陽位,陰來居之,是進來求說,故言「來兌」;而以不正來說,佞邪之道,故曰「來兌,凶」也。
《象》曰「位不當」者,由位不當,所以致凶也。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
注云:商,商量裁制之謂也。介,隔也。三為佞說,將近至尊。故四以剛德,裁而隔之,匡內制外,是以未寧也。處於幾近,閑邪介疾,宜其有喜也。
《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疏 正義曰:「商兌未寧」者,商,商量裁制之謂也。夫佞邪之人,國之疾也。三為佞說,將近至尊。故四以剛德,裁而隔之,使三不得進,匡內制外,未遑寧處,故曰「商兌未寧」。居近至尊,防邪隔疾,宜其有喜,故曰「介疾有喜」。
《象》曰「有慶」者,四能匡內制外,介疾除邪,除邪此之為喜,乃為至尊所善,天下蒙賴,故言「有慶」也。
九五,孚于剝,有厲。
注云:比於上六,而與相得,處尊正之位,不說信乎陽,而說信乎陰,孚于剝之義也。剝之為義,小人道長之謂。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注云:以正当之位,信于小人而疏君子,故曰「位正当」也。
疏正义曰:「孚于剥,有厉」者,「剥」者,小人道长,消君子之正,故谓小人为剥也。 九五,处尊正之位,下无其应,比于上六,与之相得,是说信于小人,故曰「孚于剥」。 信而成剥,危之道也,故曰「有厉」。
《象》曰「位正当」者,以正当之位,宜任君子,而信小人,故以当位责之也。
上六,引兑。
注云:以夫阴质,最处说后,静退者也。 故必见引,然后乃说也。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疏正义曰:「引兑」者,上六以阴柔之质,最在兑后,是自静退,不同六三自进求说,必须他人见引,然后乃说,故曰「引兑」也。
《象》曰「未光也」者,虽免躁求之凶,亦有后时之失,所以《经》无吉文,以其道未光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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