涣,亨。 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疏 正义曰:「涣亨」者,涣,卦名也。 《序卦》曰:「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 然则涣者,散释之名。 《杂卦》曰:“涣,离也。」 此又涣是离散之号也。 盖涣之为义,小人遭难,离散奔迸而逃避也。 大德之人,能于此时建功立德,散难释险,故谓之为涣; 能释险难,所以为亨,故曰「涣亨」。 「王假有庙」者,王能涣难而亨,可以至于建立宗庙,故曰「王假有庙」也。 「利涉大川」者,德洽神人,可济大难,故曰「利涉大川」。 「利贞」者,大难既散,宜以正道而柔集之,故曰利贞。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注云:二以刚来居内,而不穷于险。 四以柔得位乎外,而与上同。 内刚而无险困之难,外顺而无违逆之乖,是以亨,利涉大川,利贞也。 凡刚得畅而无忌回之累,柔履正而同志乎刚,则皆亨,利涉大川,利贞也。
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
注云:王乃在乎涣然之中,故至有庙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注云:乘木即涉难也。 木者专所以涉川也。 涉难而常用涣道,必有功也。
疏 ○正义曰:「涣,亨」者,叠经文,略举名德也。 「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此就九二刚德居险,六四得位从上,释所以能散释险难而致亨通,乃至「利涉大川、利贞」等也。 二以刚德来居险中,而不穷于险,四以柔顺得位于外,而上与五同。 内刚无险困之难,外柔无违逆之乖,所以得散释险难而通亨,建立宗庙而祭亨,利涉大川而克济,利以正道而鸠民也。
「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者,此重明涣时; 可以有庙之义。 险难未夷,方劳经略; 今在涣然之中,故至于有庙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者,重明用涣可以济难之事。 乘木涉川,必不沈溺; 以涣济难,必有成功,故曰「乘木有功」也。
○注「凡刚」至「利贞也」。 ○正义曰:「凡刚得畅而无忌回之累」者,此还言九二居险不穷,是刚得畅遂,刚既得畅,无复畏忌回邪之累也。 「柔履正而同志乎刚」者,此还言六四得位履正,同志乎五也。 刚德不畅,柔不同刚,何由得亨通而济难,利贞而不邪乎? 故言「则皆亨,利涉大川,利贞」也。 注于此言皆者,凡有二意,一则《彖》虽叠「涣亨」二字,即以「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释之,下别言「王假有庙,王乃在中,利涉大川,乘木有功」,恐刚来之言,惟释亨德,不通在下; 二则先儒有以刚来不穷释亨德,柔得位乎外释利贞,故言皆以通之。 明刚柔皆释亨以下至于利贞也。
○注木者专所以涉川也。。 ○正义曰:先儒皆以此卦坎下巽上,以为乘木水上,涉川之象,故言乘木有功,王不用象,直取况喻之义,故言此以序之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疏 正义曰:「风行水上,涣」者,风行水上,激动波涛,散释之象,故曰「风行水上,涣」。 「先王以享于帝立庙」者,先王以涣然无难之时,享于上帝,以告太平,建立宗庙,以祭祖考,故曰「先王以享于帝,立庙」也。
初六,用拯马壮,吉。
注云:涣,散也。 处散之初,乖散未甚,故可以游行,得其志而违于难也,不在危剧而后乃逃窜,故曰「用拯马壮,吉」。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注云:观难而行,不与险争,故曰顺也。
疏 正义曰:初六处散之初,乖散未甚,可用马以自拯拔,而得壮吉也,故曰「用拯马壮,吉」。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者,观难而行,不与险争,故曰「顺也」。
九二,渙奔其机,悔亡。
注云:机,承物者也,謂初也。二俱无應,與初相得,而初得散道,離散而奔,得其所安,故悔亡也。
《象》曰:渙奔其机,得願也。
疏 正義曰:「渙奔其机」者,机,承物者也,初承於二,謂初為机,二俱无應,與初相得,而初得遠難之道,今二散奔歸初,故曰「渙奔其机」也。「悔亡」者,初得散道而二往歸之,得其所安,故悔亡也。
《象》曰「得願」者,違難奔散,願得所安;奔初獲安,是得其願也。
六三,渙其躬,无悔。
注云:渙之為義,內險而外安者也。散躬志外,不固所守,與剛合志,故得无悔也。
《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疏 正義曰:「渙其躬,无悔」者,渙之為義,內險外安,六三內不比二,而外應上九,是不固所守,能散其躬,故得无悔。故曰「渙其躬,无悔」。
《象》曰「志在外」者,釋六三所以能渙其躬者,正為身在於內,而應在上九,是志意在外也。
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
注云:踰乎險難,得位體巽,與五合志,內掌機密,外宣化命者也,故能散群之險,以光其道。然處於卑順,不可自專,而為散之任,猶有丘虛匪夷之慮,雖得元吉,所思不可忘也。
《象》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
疏 正義曰:「渙其群」者,六四出在坎上,巳踰於險,得位體巽,與五合志,內掌機密,外宣化命者也。能為群物散其險害,故曰「渙其群」也。「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者,能散群險,則有大功,故曰元吉。然處上體之下,不可自專,而得位承尊,憂責復重,雖獲元吉,猶宜於散難之中,有丘墟未平之慮,為其所思,故曰「渙,有丘匪夷,所思」也。
《象》曰「光大也」者,能散群險而獲元吉,是其道光大也。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无咎。
注云:處尊履正,居巽之中,散汗大號,以蕩險阨者也。為渙之主,唯王居之,乃得无咎也。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注云:正位不可以假人。
疏 正义曰:「涣汗其大号」者,人遇险阨,惊怖而劳,则汗从体出,故以汗喻险阨也。 九五处尊履正,在号令之中,能行号令,以散险阨者也,故曰「涣汗其大号」也。 「涣王居无咎」者,为涣之主,名位不可假人,惟王居之,乃得无咎,故曰「涣王居无咎」。
《象》曰「正位」者,释「王居无咎」之义,以九五是王之正位,若非王居之,则有咎矣。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注云:逖,远也。 最远于害,不近侵克,散其忧伤,远出者也。 散患于远害之地,谁将咎之哉!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疏正义曰:「涣其血,去逖出」者,血,伤也。 逖,远也。 上九处于卦上,最远于险,不近侵害,是能散其忧伤,去而逖出者也。 故曰「涣其血,去逖出」也。 「无咎」者,散患于远害之地,谁将咎之矣,故曰「无咎」。
《象》曰「远害」者,释「涣其血」也。 是居远害之地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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