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八字之中,变化不一,遂分成败;而成败之中,又变化不测,遂有因成得败,
因败得成之奇。
八字成中有败,必是带忌,忌化为喜,则因败而得成矣 。败中有成全凭救应,救应化为忌,
则因成而得败矣。变化起于会合,而会合须看其能否改易原来之气质,以及是否合于日元之需要,
方能判其成败也。
是故化伤为财,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为用,卯未会财,乃以党煞,
因成得败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带财以损太过,
逢煞则煞印忌财,因成得败也。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因成得败之例也。
化伤为财者,如月支伤官,因会合而化伤为财,格因以成;然如辛生亥月,透丁,本金水伤
官喜见官煞也,支逢卯未会财,则变为财党煞之局矣。印用七煞者,身弱,用印以化煞也,见财
则破印党煞,本为所忌。如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见财则以财损印为用,去其太过,若逢煞则
财去生煞,煞生旺印,为因成得败。然此须看其位置如何,非可一例,随步换形,即此可类推耳。
官印逢伤,格之败也,然辛生戊戌月,年丙时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
泄身为秀,是因败得成矣。煞刃逢食,格之败也,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时上
逢壬,则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杂,煞刃局清,是因败得成矣。如此之类,亦
不可胜数,皆因败得成之例也。
官印格以官生印为用,见伤官则破格,然辛生戊月,年丙时壬,则年干丙火,生月干戊土之
印,印生日元,日元泄秀于壬,天干一顺相生;壬丙之间隔以戊土,壬不能克丙火,戊不能克壬
水,丙火亦不能越戊而合辛金,而有相生泄秀之美,是反因伤官忌神而成格矣。煞刃格以煞制制
刃为用,见食神制煞则破格,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时上逢壬,则壬水食神,合官而不制煞,
煞刃局清,是反因食神忌神而成格矣。此为因败得成之例。
其间奇奇怪怪,变幼无穷,惟以理权衡之,随在观理,因时运化,由他奇奇
怪怪,自有一种至当不易不论。观命者毋眩而无主、执而不化也。
因成而败、因败得成,其例不一,兹举两造如左:
癸 丑
戊 午
己 巳
丁 卯
此南通张季直造。火炎土燥,赖癸水滋润,戊癸一合,去才为败;然因戊癸合化,格成专旺,
此因败得成也。
丙 子
戊 戌
壬 子
庚 子
月令七煞,地支阳刃,煞刃格成也。是干透庚,偏印化煞,化煞本为美事,而在煞刃格,需
要七煞抑刃,则偏印为破格,因成得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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