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爻辞:
噬嗑,亨,利用狱。 初九,屨校灭趾,无咎。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 小吝,无咎。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上九,何校灭耳,凶。
噬嗑卦是一个象形卦,有如颐中有一食物,像嘴巴要吃食的样子,因此名为噬嗑。 噬嗑即「咬合」(吃东西)的意思。 卦图取象自噬嗑卦的主爻–九四。 九四讲的是嘴巴咬到一带骨的肉,而这也是噬嗑卦卦义的由来。 噬嗑卦又被引申到刑罚的使用,例如初爻讲的是夹脚趾让初犯者不能再犯,而到上爻则是刑罚于首,颈戴枷具以至于丧失耳朵。 因此若问官司,卜到此卦很可能有牢狱刑罚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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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嗑卦卦义
噬嗑与贲卦是相反的一对对卦,卦序上是继临、观两卦而来。 卦序到蛊卦之后为国家腐败有事的时候,君王开始力精图治:开始是临观两个方法,临是亲自下去督察百官,观则是召告命令于天下; 临观之后则是噬嗑与贲,其中噬嗑为使用刑罚,防治犯罪,贲则是以文艺礼教做为教化。
噬嗑取象为「颐中有物」,原本讲的是如何将嘴中之食物吃下肚,并以此比喻刑罚使用的难易。
杨万里说:「食有梗,治亦有梗,梗食者啮,梗治者决。 不啮则味不合,不决则治不通。」 这段话意思是说,吃东西时会有你不要的鱼刺、骨头、菜的硬纤维等等让人讨厌的「梗」,要把梗给剔除或咬下吐掉之后食物才能吞下肚; 古人将这道理用在政事上,有如刑罚的使用,不良的行为及恶人就是政事上的梗,将梗去除了才能够治理人民。
卦体动以明,下为震动,上为离明,意谓内有积极行动之性格,外又能够以聪明才智鉴察事理,是能够明察秋毫者,因此卦辞开宗明义就说「利用狱」,也就是性格与才能都足以承担关于刑罚这种最困难的决策事务。 相较之下,贲卦象传则说「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一般而言,卜得噬嗑卦谋事及求财皆可得,但在过程当中都会有些棘手的事要处理,而且还要小心连带而来的祸害,特别是可能带来牢狱之灾。 若卜问官司,那么很可能败诉甚至要入狱了。
被戴上枷锁,以至于丧失耳朵,凶。 | |
吃到难咬的肉干,谨慎中庸则能免于罪咎。 | |
吃到带骨的肉干,辛苦谨慎正直则能得吉。 | |
吃到有陈年臭味的腊肉,没有罪咎。 | |
动之中庸者,与六五不相应,柔乘刚,受皮肉之刑而丧失鼻子。 | |
动之初,为趾。 与九四不相应。 受刑罚而丧失脚趾。 |
卦爻辞释义
噬嗑,亨,利用狱。
〔断〕遇到棘手而很难处理的事,聪明果决者才能够应付此事而得亨通。
〔释义〕彖传说「颐中有物,曰噬嗑。 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 噬嗑之所以能亨通,是因为刚柔分明,主动而聪明(内震动外离明),此以卦体言得此卦者能够明察秋毫,因此而亨通。 利用狱,狱原本指的是刑罚之事,这是最难判决与最难做决定者,一定要果决而聪明者才能够胜任。
「利用狱」也比喻所遇到的是棘手而艰难的事,若能刚柔并用,明察秋毫,则能够处理得宜。 因此噬嗑虽有「亨」义,但绝对不是常规人所认为的好卦!
〔解字〕 狱:指的是牢狱,意指刑罚,比喻事情相当棘手,错综复杂而很难处理。
初九,屨校灭趾,无咎。
〔断〕遭受小惩,避免继续犯下大错
〔释义〕因遭到刑具的刑罚而丧失脚趾,难以继续行走、前进,因而得以免于罪咎。
〔解字〕 屨:音据,穿戴,原为穿鞋的意思。 校:刑具。 屨校:穿戴刑具。 干宝则认为「屨校」是刑具。 「屨校,贯械也」。 屨校灭趾:因遭受刑罚而丧失了脚趾。 现在听来相当残忍,以为是极刑,但实则在古代这还只是施以小小的惩罚,给予警惕,以免继续犯下大错而已。
趾为脚趾之意,易卦中有许多卦是以初爻为趾或拇的。 趾有行动之初的意思,灭其趾则意谓在行动之初就因为行为有差错而受到惩罚,因为受到惩罚而适可而止,不至于再犯下大错,因此爻辞说「无咎」。 系辞下:「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易曰屨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 」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断〕受到小小的惩罚,因而没再犯下大错。
〔释义〕受到皮肉之苦的惩罚,丧失鼻子,没有罪咎。
六二与初九爻义及吉凶上都极为相似,都是受到小惩而免于继续犯下大错。 两者的差别在于,初九为阳刚,防犯于初; 而六二为阴柔而得中,其行为是随着初九而来,因此比较可能只是从犯。
〔解字〕 肤:有二义,一是指皮肤,外皮,噬肤意指吃到柔脆的外皮。 但程颐则将噬肤解释为人的肌肤被咬。 程颐:“噬啮人之肌肤,为易入也。」 因此「噬肤」与「灭鼻」同为刑罚。 程颐此说于义理上最为通畅,但与六三至六五爻义较不连贯。
肤的第二个意思是指祭祀中所用的「肤鼎」,是比较柔脆而好入口的肉,朱熹:「祭有肤鼎,盖肉之柔脆,噬而易嗑者。」
来知德则兼取这两个意思:「肤者,肉外皮也。」 又说:「祭有肤鼎,盖柔脆而无骨,噬而易嗑者也。」
六三,噬腊肉,遇毒。 小吝,无咎。
〔断〕遇陈久而棘手的老案件。
〔释义〕吃到干硬的腊肉,又有陈年臭味的肥脂,让人心中不快,没有罪咎。
〔解字〕 腊肉:以盐腌渍之后再加以干燥处理的肉。 毒:有两种解释,一是与现今的毒同义。 如虞翻曰坎为毒、毒谓矢毒也。 多数易学家则都支持第二种解释,毒为腊肉里的陈年臭味,或是有陈年臭味的肥肉,是腊肉中让人讨验的部份。 来知德有详细的考证,并说「毒者腊肉之陈久太肥者也」。
吃腊肉遇毒比喻遇到了陈年而棘手的案件,很难处理。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断〕事情艰难、错综复杂而不好应付,但若能努力辛苦好好处理则吉。
〔释义〕吃到干硬而带骨的肉,得到金属制的箭头之帮助,若能够辛苦而守正则吉。
〔解字〕 胏,音子,为带骨的肉。 干胏:干硬不好入口又带骨的肉干。 金矢:金为金属,钢硬之物,矢为箭头,为一直线往前行的物体。 得金矢意谓得到解决问题的工具,杨万理《诚斋易传》:「得金矢以钻干胏,则骨去而肉可噬。」 意思说,金矢可用来切钻骨上的肉。 另金矢也有比喻人的德性刚健而正直之意谓。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断〕事情有点困难又不会太困难,无咎。
〔释义〕吃到干肉,得到黄金,坚贞而艰苦则可得无咎。
干肉比肤还要干硬,但又不像干胏那般带骨而麻烦,有点难咬但又不是太难,只须多加咀嚼就可入口。
〔解字〕 黄金:有两种解释,一就是现今认为的黄金,而黄也有中庸之意,因为黄为中色,六五为上卦的中爻。 俞琰则认为黄金是赎金的意思:「得黄金谓得罚赎之金。 书舜典:金作赎刑是也。 」
上九,何校灭耳,凶。
〔断〕罪大恶极,凶。
〔释义〕罪大恶极,被配戴刑具以至于丧失了耳朵,凶。
〔解字〕 何:或作「荷」,解作「负」,校为刑具,负校就是配戴刑具。 另孔颖达将何解作「檐何」,那麽何与校同样都是刑具。 何校灭耳,指的是因为配戴刑具而以至于丧失了耳朵,意谓颈部被施以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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