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爻辞: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上六,系用霉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图像说明
坎卦卦义
习坎卦内外皆是坎,坎为水为险,也就是内外(上下)都是危险。
习坎的意思有二:一是习做为「重」(双重、重复)的意思,重坎,意谓两个坎卦重叠在一起,也是双重危险之意,意谓里外上下都是危险; 二是把习当做习惯或练习的习,习坎意谓能习惯于危险,在危险中求亨通。
《序卦》说: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 坎者,陷也。 大过为阳气过盛,走到极限之后,到坎卦则阳爻转为坎陷,阳爻被两个阴爻所包围住,为阳坎陷于阴中之象,这也是坎卦的意思。
在吉凶上,坎卦本身就代表着危险,六十四卦中凡有坎者几乎都代表危险:如屯卦,因有险而取其「难」意; 蹇卦因前有险(坎)而停止不前; 困卦也是因为内有水险,而取其“困”意…. 而习坎卦有双重的危险当然是很不好的一卦,因此爻辞多数都是以偏凶居多。
解释此卦要特别注意的是,卦辞及爻辞中有亨,有「小有得」等正面的情况,并非真的意谓没有危险,或是脱离危险。 实际上都是险中求通,所以卦辞说维心亨。 「维心亨」道出了坎卦的本质:既然内外皆危险,进退都是坎,那不如把他看开,因此坎卦之能亨通者,是属于心理及修为层次的问题,而不是求卦者在现实上真的事情亨通。
卦爻辞释义
以阴柔居于危险的极端,又驾驭九五之主爻,凶。 有牢狱之灾。 | |
虽然有刚中之德又居尊位,能力足以应付危险,但仍处于险中 | |
六四已脱离内险,可待九五之助准备「出险」,意谓能够寻求高人相助以脱险 | |
六三往前也是危险,往后也是危险,而所处之位也是多惧的位置(三多惧)故凶,不得行事 | |
九二具刚中之德,又有六二承载,是能够险中求通者,可以有小得 | |
初六处于坎险的最深处,是难出险(脱离危险)最远的一卦,故凶 |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断〕可求内心亨通; 有小成就。
〔释义〕习坎,有诚信,维持内心的亨通,前往能够有所成就。
九二至九五等四个爻合起来的卦象类似一个缩小版的中孚卦,内阴柔而两阳居上下卦之中爻,故曰有孚; 处于内外都是坎陷,前后都是危险的时候,能够求通者,只有内心的改变,所以说维心亨,意谓坎卦的亨通,是求内心的亨通,并非实质意义的亨通。 「行有尚」是说积极行动则能够有所成就。 但处坎之时,成就只可能是小小的成就,不会是大成就。
总体来说,遇到坎卦时虽然不能大吉,虽然内外都是水险,但也不能直接将其归类为凶卦,只要保持乐观的太度,并积极去行动,还是能够小有收获,小有作为的。
〔解字〕尚:赏,嘉赏之意,奖赏之意。 行有尚:前行, 前往将会有嘉赏,即有成就之意。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断〕凶
〔释义〕处于习坎的时候,又入于坎中之坎,凶。
初六在习坎的最下方,也是习坎最开始的时候,以柔处刚为不当位,上又无应,是危险中之危险,凶。
〔解字〕窞:音「但」,为坎中的小凹洞,也是坎中之坎。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断〕险中求通,小事可有获得,但大事不得行。
〔释义〕处坎之时的危险境地,但能够小有斩获
九二居于下坎卦的中间,因此仍居于危险之中,此为坎有险。 但因本性刚强又居中,具有阳刚而中正的美德,是能够自力救济者,因此说求小得。 虽能有小得,但是仍是居于危险的境地,是能够险中求通的一爻。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断〕凡事不可行
〔释义〕进退都是坎险,危险而让人不安; 进入了坎险中的坎险(危险的最深处),凡事皆不可行。
六三处于两个坎险交界之处,又是多凶的爻位,进退都是坎险,因此凡是皆不可行。
〔解字〕来之坎坎:易经中由外到内(或由上到下)为「来」,由内到外(或由下到上)为「往」,「之」也是「往」的意思。 来之坎坎意谓后退(向内)也是坎险,前进(向外)也是坎险,进退都是坎险。 枕:有两种完全相反的解释,一为「安」,一为「不安」。 王弼:「枕者,枕枝而不安之谓也。 」宋儒多依王弼此说,程颐:「枕谓支倚。 居险而支倚以处,不安之甚也。 」朱熹:「枕,倚着未安之意。 」干宝:「枕,安也。 」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断〕简单实用,一切从简,可求得无咎。
〔释义〕一樽酒,二盘食物,以及装水的瓦罐,将如此简约的排场从窗户送进,一样可以祭祀祖先,或是奉献于王公,最后求得无咎。
九四已脱离了内部的危险,只要再渡过外部危险这一关就能够出险,再加上承载九五之君,因此能有出险的机会。 只要能够诚心奉献,求高人相助,可得脱险,免去罪咎。
〔解字〕樽:本作「尊」,酒器。 簋:盛黍稷的竹编盘子,通常以偶数为用,最少为二。 缶:盛水用的瓦器,圆腹小口。 牖:音「有」,窗户。
「樽酒簋贰用缶」有两种句逗,一是从王弼开始就采用。 王弼注曰:「虽复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纳此至约,自进于牖,乃可羞之于王公,荐之于宗庙,故终无咎也。 」则依王弼注解,应该断为「樽酒,簋贰,用缶」。 但历代儒者多数支持另一断法,朱熹注:「晁氏云:先儒读『樽酒簋』为一句,『贰用缶』为一句。 今从之。 」我们若从象传来看,大部份版本都是「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也有些版本象曰是少了「贰」字,则依此来看,两种断法都各有依据。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断〕有能力应付危险,但无法脱离危险,只能得无咎
〔释义〕坎陷之处还未盈满,一但盈满则可以平安出险,免于罪咎。
九五为坎卦之主爻,具刚强中正之德又当位,是有能力处理坎卦之危险者; 虽然所处位置已经即将脱离危险,但无耐缺乏辅佐之才,且又是独撑大局者,于情义、于情势都不能脱离所处险境。
〔解字〕祗:王弼认为是语助辞; 来知德将祗解为坻,即水底之意。 虞翻则「祗既平」作「禔既平」,禔即安,禔既平即安平之意。
上六,系用霉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断〕凶,有牢狱之灾,三年不得翻身
〔释义〕被绳子捆绑起来,关在荆棘所设的围墙里面,三年都无法翻身,凶。
〔解字〕系及捆绑。 霉缳:虞翻曰:“徽缢,黑索也。” 意指黑色的绳子,徽解作黑。 来知德:「徽纆皆索名。 三股曰徽,二股曰纆。」 也就是徽是用三股所编成的绳子,而缢则是二股所编成。 寘:囚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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