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 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坤,顺也。 画偶,属阴而体柔,故其性顺。 此卦坤下坤上而六画之偶,纯乎阴柔,顺之至也。 坤,顺乾之健,故其占亦为元亨。 北地马羣,每十牝随一牡*,而行不入它群,是为牝马之贞。 坤道以阴从阳,其贞如牝马之从牡则利,故曰:「利牝马之贞」。 易中凡称君子,皆指占者而言。 有攸往,谓有所行也。 坤从乾而行先乎乾,则迷而失道; 后乎干则得乾为主而利,故曰:「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 朋,坤类也; 西南,坤之本方,兑、离、巽皆坤类,是为得朋。 出而从乾,则东北震、艮、坎非坤类,是为丧朋。 君子之出处,随寓能安,壹是皆以贞自持,盖无往而不吉,故曰:「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注*:牝,音牝,雌性,牝马为母马。 牡,雄性,牡马为雄马。
初六,履霜,坚冰至。
六,阴数。 霜,阴气之始凝也。 坤初而言「履霜,坚冰至」,以象小人恶迹,始虽甚微,如霜之在地,盛而与君子为敌,则如冰之坚固也。 至,谓驯致其道,必至于此极也。
六二,直方大,不习,元不利。
以六居二,得坤道之正*,又在坤道之中; 正则无私无曲,中则无偏无党。 是以执直而不回,执方而不移也。 易以阳为大,阴为小。 六二阴小而称大,何也? 曰:从干也,从干而行则大也。 习与《书. 太甲篇》《习与性成》之《习》同。 不习,谓六二中正,不与初六不中不正之朋相习为不善也。 择善而得所从,则不疑其所行,故「无不利」。
注*:「正」,即当位。 指阴爻居于偶数字,也就是以柔居柔; 若为阳爻,则居于奇数字才是「当位」。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以六居三,阴中有阳,故曰「含章」,谓其有美而不露于外也。 可贞,谓当其可而贞,非纯乎固执也,或疑辞谓非必也。 从王事,谓从干君之事。 坤道固宜静而有守,或有王事,则动而从之弗违也。 无成,谓持美以归于君,不居其成功也。 有终,谓职分居此则当终其劳也。 六三,爻柔位刚,而在下体之终,故其象占如此。
六四,括囊,无咎无礜。
咎致罪,礜致疑,唯能谨密如囊口之结括,则无咎无礜。 六四,爻位俱柔,而近六五,故其象占如此。
六五,黄裳,元吉。
黄,中色; 裳,下服。 坤之从乾,犹裳之承衣也。 六五,柔顺而得中,降尊而处卑,故其象如此,占为大善之吉。 坤六爻皆臣道,坤之六五,其位虽君,其道则臣,故不言黄衣,而言黄裳,盖唯黄裳则元吉,不黄裳则大凶。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上六居坤终,六阴之穷,阴盛而与阳对敌,故其象为龙之战阄野外也。 在外,卦之外,故言野。 血,伤也。 玄黄者,阴阳之杂也。 战而两败俱伤,故曰:其血玄黄。
用六,利永贞。
筮法体七八而用九六者,七八少不变,九六老则变也*。 坤六爻俱六则变而为乾本体盖阴柔也以其阴柔之动或失于邪故戒之曰利永贞永久也
注:筮法求卦最终每一爻都会得到六、七、八、九四个数的其中之一。 七、八分别为少阳和少阴,得这两数则爻的阴阳不变,这是所谓的「七八少不变」。 而六、九分别为老阴和老阳(或称「太阴」及「太阳」),得这两数则爻变,就是所谓的「九六老则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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