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亨。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蒙与书伊训蒙士之蒙同,内险而不自安,外止而不能动,蒙之义也。 亨以下,占辞也。 九二以刚德居中,能启群阴之蒙,故蒙有亨通之道焉。 我,指二; 童蒙,指五。 五,君也,蒙之主也,乃主二而称我,何也? 曰:五在六十四卦中乃定位之主,二在蒙乃成卦之主,盖一时得权者也。 《曲礼》云:「礼闻来学,不闻往教。」 蒙六五以柔德居中,虚巳以求二,非二往求于五,故曰「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筮」者揲蓍,叩神以决疑也。 初筮,指九二,再三,指上九。 告,如字。 三,去声。 渎,与《少仪》「毋渎神」之渎同。 不告,与《诗小旻》「我龟既厌,不我告犹」之义同。 初筮则其志专一,故告; 再三则烦渎,故不告。 盖童蒙之求师,与人之求神,其道一也。 贞,正也。 二五皆不正,故戒之曰:利贞。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发蒙,教之于初也,教之弗听,则刑之宜也。 若不施鞭扑,遽说其桎梏,纵之使往,必待其罪大恶极而后击之,虽恨惜,亦无及矣。 说,音脱。 桎梏,刑具。 此爻凡两言用,善用之则利,不善用之则吝也。
九二,包蒙,吉。 纳妇吉,子克家。
此爻凡两言吉,包蒙之吉,谓包初六在下者之蒙也; 纳妇之吉,谓纳六三近比之阴柔也。 九二刚得中而无过,故为包蒙、纳妇皆吉。 以刚处内,而上与六五之柔相应,故又为子克家之象。 克家,能治其家也。
六三,勿用取女。 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取,音娶。 金夫,指九二之刚。 六三阴柔,不正不中,不可取也。 舍上九之应,而近唯九二之从,此女子见金夫而不有其躬者也。 其象如此,故其占为无攸利。
六四,困蒙,吝。
六四与九二、上九相远,困而不学,是可恨惜也。 纯乎阴柔,而承应亦皆阴柔,故其象占如此。
六五,童蒙,吉。
蒙之六五以阴柔之小而居尊位,此童蒙之君也。 能下求九二刚阳之助,故吉。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上九乃蒙极而怙终者也,其罪当击,故曰「击蒙」。 为当依王晦叔作去声,与《论语》为卫君乎之为同。 寇指六三坎体之盗上九而下与之应则不利,处乎上而拒之则利,故曰:不利为寇,利御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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