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元亨。
大有,所有者大也。 六五以一阴居尊而上下五阳皆应之,则大者皆为小者所有也。 此卦下干上离,其德刚健而文明,二五又相应,是以元亨。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无交,谓初最在下,无以交于五也。 初之应在四,所承者二,而皆两刚相遇,其情皆不相得,是无交而有害也。 然匪初之咎,盖其居孤远而势使然也,故曰无交害匪咎。 若病其无交而轻易遽进,则不能无咎矣,故又戒之曰艰则无咎。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九二刚而得中,在下而应上,其象为大车以载,其占曰有攸往无咎。 若使无应于上,则虽大而能载,载而能往,上之人信任不力欲无咎也难矣。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三居下体之上,公侯之象也。 亨与享通,香两反,谓朝献也。 九三刚而居正,不以有自私,故其象如此,小人反是,故曰小人弗克。
九四,匪其彭,无咎。
彭如字,《诗载驱》云「行人彭彭」,《出车》云「出车彭彭」,《大明》云「驷骠彭彭」,《烝民》云「四牡彭彭」,皆取人马强盛之义。 今曰「匪其彭」者,诸阳皆为六五所有,此六五之盛,非九四之盛也。 九四虽在三阳之上,而势逼六五,然处有若无,处实若虚,何咎之有。 此爻在大有之时,以刚居柔,又离体之明,故其象占如此。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五与二为正应,五以信任二,二以信事五,故曰厥孚交如。 六五以柔居刚,不厉而威,非作威者也,故曰威如。 既有诚信以接下而人信之,又有威严以自重而人畏之,为大有之君,而刚柔得宜如此,故吉。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上九在卦之终,大有之极也,处离之上,明之极也。 大而不以大自高,有而不以有自满,至明故也。 又能下从六五,盖知君臣之大义而顺乎理者也,是以自天祐之,吉而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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