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利建侯行师。
豫者安和悦乐之义,内坤顺而外震动,顺以动则人心和乐,故建侯行师二者皆利。 豫之主爻在四,四震体,震为长子,是宜立之为君,故其象为建侯。 四互坎险,以一阳统众阴,故其象为行师。
初六,鸣豫,凶。
四为豫之主爻,初与四应而鸣声相和,故曰鸣豫。 以阴柔居豫之初而不中不正,此乃乍得志之小人也。 恃有强援在上,遂恣其逸乐而声闻于外,凶之道也。 彖辞之义为和豫,爻辞之义则为逸豫,非其说之不一也。 彖自彖义,爻自爻义,各有所取也。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介于石,素有定见也。 不终日,知几之速也。 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虽在初与三之间,不为逸乐所移,故爻辞不言豫而独言贞吉,谓能固守以正而吉也。 豫诸爻惟六二正,而且中,故其象如此。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盱张目上视也,六三阴柔不中不正,仰望于四,此乃近上之小人也。 小人附势自以为乐,能无悔乎? 其象如此,其占为事当速悔,若犹豫迟疑,则又有后悔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由谓由己非由乎人也,九四处众阴之中,自得其乐,故曰由豫,与由颐之由同。 大有得谓五阴皆为九四所有也,朋指在下三阴,四能尽其忠诚,勿怀疑二,则朋皆翕从,何患其不速簪也。 盍合也,九四为豫之主爻,而逼近六五之柔君,故其象占如此。
六五,贞疾,恒不死。
阴柔居尊,沈溺于豫,固执而不知变,是为贞疾。 受制于权臣,此腹心之痼疾也。 疾者豫之反。 书金縢云:王有疾弗豫是也。 有疾则弗豫,故六五不言豫,权虽去己,位则未亡,遂得恒久而不死。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冥暗也,与升上六之冥同,同以阴柔处豫之极,迷而忘返是为冥豫。 渝变也,以其动体而能变,故其占,又为其事虽成,而能有渝则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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