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鹊桥四柱预测学
(四柱:时-日-月-年)
一、四柱八字基本知识
1、五行生克: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 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
2、天干:阳- 甲、丙、戊、庚、壬 阴- 乙、丁、己、辛、癸
天干五行属性:木 甲、乙 火 丙、丁 土 戊、己 金 庚、辛 水 壬、癸
3、地支:阳 - 寅、辰、申、戌、巳、亥 阴 - 卯、未、酉、丑、午、子
地支五行属性:木 寅、卯 火 巳、午 土 辰、戌、丑、未 金 申、酉 水 亥、子
4、地支藏天干:
子:癸 丑:己癸辛 寅:甲丙戊 卯:乙 辰:戊乙癸 巳:丙戊庚 午:丁己
未:己丁乙 申:庚壬戊 酉:辛 戌:戊辛丁 亥:壬甲
5、天干五合:甲己合土 乙庚合金 丙辛合水 丁壬合木 戊癸合火
地支六合:子丑合土 寅亥合木 卯戌合火 辰酉合金 巳申合水 午未合火
6、地支三合:
申子辰 合水 半合: 申子、子辰
巳酉丑 合金 巳酉、酉丑
寅午戌 合火 寅午、午戌
亥卯未 合木 亥卯、卯未
7、地支三会: (无半会)亥子丑会水 申酉戌会金 巳午未会火 寅卯辰会木
8、地支冲刑害
地支六冲: 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
地支三刑: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
地支相刑: 子卯相刑;子午相刑;卯午相刑
地支自刑: 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
地支相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戍相害。
11、干合原则
【1】 紧贴干合
1.干合宜紧贴
月提有引则化(余气亦可)月提无引不化,只是合住
2.合而能化,则原来两干之本性已失
例:癸 壬 辛 丙
卯 辰 亥 午
丙辛合化水后,丙(才)不再是火(才),辛(印)不再是金(印),变成了两个水(比)
3.若合而不化,无根(主气)之干, 原气尽失:不再克他干,不克直坐地支,亦不受直坐地支生扶
例 2: 丙 癸 辛 丙
辰 亥 卯 辰
因地支主气无火(财)及金(印),丙和辛也变成 “废人”
4.若合而不化,有根(主气)之干, 原性犹在
例 3:戊 癸 乙 戊
午 丑 卯 寅
戊癸合火而因主气无火而不化,但戊(官)通根于丑土之主气(杀),故(官)原性犹在
5.日主被合
无论化与不化,日主之原性不失
例:戊 癸 乙 戊
午 丑 卯 寅
戊癸合火,不论化与不化,癸水之原性仍保留
【2】 相隔不合
1.遥合不化
有合之情,而无合之实
例 4: 甲 庚 丙 乙
申 戍 戍 亥
乙与庚相隔,即使月提余气有辛金(劫)为引,亦不能化
2. 又如例 2 的年干丙(财)紧贴月干辛(偏印),虽然无引不化,仍然合住;但时干的丙(财),因与辛(偏印)不是
紧贴,故不能合.
【3】 妒合(争合日主)
1.月干时干争合日主,叫做妒合
例 5: 壬 丁 壬 丙
寅 巳 辰 申
二壬争丁
2. 注意:争的是日主,方叫妒合;争的不是日主,只叫争合而已
3. 争合妒合,也能成化.
4. 男命二财争合日主,或女命二官争合日主,都会出现三角恋爱、纷争之象
【4】 争合有序
干合有序:年、月、日、时
1.例 6:丙 丁 壬 丁
午 丑 寅 丑
月干壬与年干的丁合在先,故不能与日干之丁合于后,这种情况,不能叫妒合.
2.若为女命,夫星(官星)合年干去了,情不向我;夫妻之间便会出现貌合神离,同床异梦的现象
3.若为男命,二丁争壬(争合),中间壬(官)之气,会被二丁(比)泄尽, 具体情况是:身旺仕途无望, 身弱反吉(能
否做官,还看岁运而定)
【5】 鸳鸯合
四个天干各自找到合之对象
1.例 7:壬 丁 壬 丁
寅 丑 寅 丑
天干见二丁、二壬,由有争变无争,所以不是妒合,亦不是争合,各自成化
2.若为女命,在大运流年没有丁或壬插入的情况下,是很好及和谐的;但一旦丁或壬入命,即”半路杀出一个程
咬金”,便会出现突然之变化,即又有第三者出现,便又由不争到争了.
3.若为男命,不会涉及恋爱、婚姻问题,而是天干变为四个印(偏印),身弱主吉,身旺主凶.女命除了婚姻外,其
它问题也可以同样理解都一样.
【6】 月提犯化神,不能成化
天干相合,凡化神刚好是月提主气正克之神,即使月提余气有引,亦不能成化
1.例 8:丁 己 甲 戊
丑 巳 寅 寅
本来甲己化土(劫),寅藏甲丙戊,化神可得月提余气戊土(劫)扶持,但月提主气为木(官),而木(官)克土(劫),
化神正被克个正着,于是不能成化.
【7】 干合之合去与合不去
1. 合而去之
例:○ 辛 丁 壬
○ ○ 卯 ○
丁壬化木,有卯而成引化;化了木,则壬巳非水,丁亦非火,水火均被合去,变成两木.
2. 合而去之
例:○ 丁 壬 丁
○ ○ 寅 ○
若壬(官)能与日主之丁合化,则夫妻恩爱,现壬(官)被年干之丁合去,丁者比也,即被姊妹合去,而不向日
主,夫星被夺矣
3. 合而不去
例:○ 乙 庚 乙
○ ○ 申 ○
庚与年干之乙合,乙庚化金,庚金仍在;庚为官星,即官星仍在,合而不去;亦即丈夫没有被人夺去,但情
不向我,同床异梦,又不离婚.
4. 合而不去
例: ○ 甲 丙 辛
酉 ○ 卯 ○
丙辛合水,月提无引不化;合而不化,本该皆失去其作用,但辛金有根(酉),故辛金合而不去
【8】 争合,妒合之情况
1.只有月干与时干争合日主,方叫妒合(例 1).
2.争合、妒合也能成化.
例 1:女命: 壬 丁 壬 丙
○ ○ 寅 ○
二官争合日主,乃二男争女,一妻二夫之象,恐会三角连恋、红杏出墙。
例 2:女命: ○ 丁 壬 丁
○ ○ 寅 ○
因干合有序,不叫争合,官星合年(他向),丈夫情不向我,终会被人夺去。
例 3:女命: 丙 辛 丙 丙
○ ○ 子 ○
三官争一女,多夫之象,而且丙辛化水,水太多,红颜祸水也
【9】 刑、冲、合并见
一起论,不论先后。
【10】 大运、流年逢合
1.大运、流年逢合,必须通根于月提(主气或余气均可),方能成化
13、支合原则
【1】 地支六合
1. 六合必须紧贴
遥隔不能化,但有合之意,可以影响刑、冲
2. 合而成化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1) 化神与月提主气相同,或得月提主气生扶
即月提为金,只能化金、水
即月提为水,只能化水、木
即月提为木,只能化木、火
即月提为火,只能化火、土
即月提为土,只能化土、金
(2) 天干有化神引化
化神为阴则化为阴,化神为阳则化为阳
例 1:
○ ○ ○ 戊
子 丑 辰 ○
子丑化土:生于辰、戍、丑、未月(或巳午月)
天干见土(戊、己)
例 2:
○ ○ ○ 丙
午 未 寅 ○
午未化火:生于巳、午月(或寅、卯月)
天干见火(丙、丁)
例 3:
○ ○ 丁 ○
戌 卯 卯 ○
卯戌化火:生于巳、午月(或寅、卯月)
天干见火(丙、丁)
例 4:
辛 ○ ○ ○
○ ○ 酉 辰
酉辰化金:生于申、酉月(或辰、戌、丑、未月)
天干见金(庚、辛)
例 5:
○ 乙 ○ ○
○ 亥 寅 ○
寅亥合木:生于寅、卯月(或亥、子月)
天干见木(甲、乙)
例 6:
○ ○ ○ 壬
○ 巳 申 ○
巳申合水:生于亥、子月(或申、酉月)
天干见水(壬、癸)
注:凡有合,先看有无化神,其次再看月提,没有化神,一定是合而不化,即合住;再清楚一点,即是合的双方,
都被绊着,在命局中不能起作用。
3. 妒合
(1)
例 1:申 巳 申 酉
两申争合日支叫妒合
例 2:卯 申 巳 申
支合有序,不叫妒合
研究婚姻问题时,要注意命局有无妒合,因男女都忌日支(夫妻宫)被妒合;如出现妒合,一生必有一次遭人横刀
夺爱。
(2)
例 3:丑 申 巳 巳
申不在两巳之间,一申不合二巳,不叫妒合,但情不专向,夫妻缘薄,貌合神离。
(3) 凡妒合,一律不成化,其情不专也
4. 鸳鸯六合
(1)
例 4:巳 申 申 巳
例 5:酉 辰 申 巳
例 4 及 5 皆鸳鸯合,只要有化神引化,即可各自成化
(2) 鸳鸯合必须紧贴
例 6:酉 申 辰 巳
辰酉及巳申并不紧贴,不是真正的鸳鸯合,故不能化,但有合之情
【2】 地支方局
1.方局
寅卯辰(东方木),天干见木
巳午未(南方火),天干见火
申酉戌(西方金),天干见金
亥子丑(北方水),天干见水
辰戌丑未(中央土),天干见土
方局难成,必须三字俱全(不须紧贴,只要天干有引化)。 没有半方局。
2.会局(又名三会局或卦局)
-亥卯未会木局,天干见木
-寅午戌会火局,天干见火
-巳酉丑会金局,天干见金
-申子辰会水局,天干见水
无须紧贴,只要有天干引化,便可成局
3. 半会局
半木局:亥卯、卯未,天干见木
半火局:寅午、午戌,天干见火
半金局:巳酉、酉丑,天干见金
半水局:申子、子辰,天干见水
无须紧贴,只要有天干引化,便可成局。前半会之力量,强于后半会。
力量
(1) 方局力量强于会局,会局力量强于半会,半会又强于六合
(2) 六合、半会、 三会局、方局同现,没有让路的说法。
【3】 拱合
1. 正拱(方局)
寅辰拱卯;天干见乙,填实木局
巳未拱午;天干见丁,填实火局
申戌拱金;天干见辛,填实金局
亥丑拱水;天干见癸,填实水局
没有拱土局
2. 外拱(会局)
寅戌拱午;天干见丁,填实火局
亥未拱卯;天干见乙,填实木局
申辰拱子;天干见癸,填实水局
巳丑拱酉;天干见辛,填实金局
3. 夹拱(拱墓库)
卯巳拱水库;天干见壬、癸,水神出库
午申拱木库;天干见甲、乙,木神出库
酉亥拱火库;天干见丙、丁,火神出库
子寅拱金库;天干见庚、辛,金神出库
【4】 暗合
1. 卯申合金
卯中之乙,暗合申中之庚
乙庚合金,天干见庚辛引化
2. 酉寅合水
酉中之辛,暗合寅中之丙
丙辛合水,天干见壬癸引化
3. 午亥合木
午中之丁,暗合亥中之壬
丁壬合木,天干见甲乙引化
4. 子巳合火
子中之癸,暗合巳中之戊
戊癸合火,天干见丙丁引化
5. 注
没有合土
基本上是 ‘子午卯酉’,与 ‘寅申巳亥’对角暗合
14、地支之合冲刑害
地支 合 冲 刑 杂刑 害(穿)
寅 亥 申 申 巳 巳
卯 戌 酉 子 午 辰
辰 酉 戌 辰 午、亥 卯
巳 申 亥 寅 寅 寅
午 未 子 午 卯 丑
未 午 丑 戌 丑 子
申 巳 寅 巳 巳 亥
酉 辰 卯 酉 午、亥 戌
戌 卯 辰 丑 未 酉
亥 寅 巳 亥 辰、午 申
子 丑 午 卯 未 未
丑 子 未 未 卯 午
注:
1. 刑的影响最主要的是六亲
2. 害的意思是:互相妨碍,阻其与他支结合
例如:寅本可与亥合,但若见巳,巳一冲亥,则寅会失去配偶,故巳害寅
3.但其实杂刑和害之影响力不大,断命时可暂不理会
天日
干元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比肩 劫财 偏印 正印 七杀 正官 偏财 正财 食神 偏财
乙 劫财 比肩 正印 偏印 正官 七杀 正财 偏财 伤官 食神
丙 食神 偏财 比肩 劫财 偏印 正印 七杀 正官 偏财 正财
丁 伤官 食神 劫财 比肩 正印 偏印 正官 七杀 正财 偏财
戊 偏财 正财 食神 偏财 比肩 劫财 偏印 正印 七杀 正官
己 正财 偏财 伤官 食神 劫财 比肩 正印 偏印 正官 七杀
庚 七杀 正官 偏财 正财 食神 偏财 比肩 劫财 偏印 正印
辛 正官 七杀 正财 偏财 伤官 食神 劫财 比肩 正印 偏印
壬 偏印 正印 七杀 正官 偏财 正财 食神 偏财 比肩 劫财
癸 正印 偏印 正官 七杀 正财 偏财 伤官 食神 劫财 比肩
16、偏正星对日主(比星)的影响
偏正星很重要,将来分析命局旺弱之后,就可知道偏正星对日主的影响,其表现如下:
身旺 偏正对日主的影响 身弱
权贵 杀克比、官克劫 凶险
清高 食泄比、伤泄劫 疾病
凶险 比助比、劫助劫 清高
疾病 偏印生比、正印生劫 权贵
发富 才泄比、财泄劫 贫穷
从上表可以看到,杀克比,官不克比,说清楚一点,是官不正克比星;再换句话说,杀克比之力,大于官克比,
可见对日主来说(日主必定是比星),偏星的影响力大于正星,偏星来得凶猛,较正星力度几乎大一倍。
变通星与日主之关系
自 生我者 正印 偏印(枭神)
党 同我者 劫财(刃) 比肩(禄)
异 我生者 伤官 食神
我克者 正财 伤财
党 克我者 正官 七杀(偏官)
二、八字格局(正格)
八字格局可分两大类:1)正格 2)外格
现先论正格,分为八大类:
1.正官格
2.七杀格
3.正财格
4.偏财格
5.正印格
6.偏印格
7.伤官格
8.食神格
1、正格定格局法 :
1. 以月支主气透天干者为格(透天干者,如戌之藏干为戊,辛,丁,在年干,月干或时干见戊),日元为癸,故成
正官格。
2. 月支主气不透,则以余气透干为格.。(例:午之藏干为丁,己,天干不见丁,但见己,日元是辛,故为偏印
格)
3. 月支主气不透,则以余气透干为格;如有两个余气透干,以气势较强之一个为格。
4. 月支只有主气无余气,虽然并不透天,仍可为格。
5. 月支中主气余气也不透天,当然主气最强,就以主气为格。
其实命局叫什么,只是提示我们命局中哪一颗变通星的影响力最强,而它在命局中起着决定性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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