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济,亨小,利贞。 初吉,终乱。
济,渡也,《书说命》「若济巨川」亦训渡。 既济已济也,为卦下离火上坎水,水火相交而致用,则既济者事之已成也。 「亨小」当依紫阳朱子作「小亨」。 六二之柔爻为卦主,是以仅能小亨,时虽既济,唯能以正道固守则利,故戒之曰「利贞初吉」,谓离明在内,思患而豫防之则吉也。 终乱谓坎难在外,正而无变通之道则乱也。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曳,托也,与睽六三见舆曳之曳同。 曳轮而尾濡用力之甚也,古者舟车皆用以济,《卫国风珉诗》云:「淇水汤汤,渐车帷裳」,盖用车也。 轮指四,曳之者初也。 初九爻位皆刚,有济险之才,上与四应,四犹在险中,初也竭力救之,轮虽曳而不败,尾虽濡而不溺,何咎之有。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妇六二本爻自谓,茀指初。 《尔雅云》:舆革前谓之鞎,后谓之茀。 竹前谓之御,后谓之蔽。 诗:硕人之翟茀载驱。 采芑:韩奕之簟茀,皆是也。 初往应四则二丧其茀矣。 而曰「勿逐,七日得」何哉? 四方陷于重险中,虽与初应,何暇顾初,初之往也势亦不容久留,必当复还也。 初复还则二之所丧将复得,虽不追逐,可也,所以戒之曰「勿逐七日得」者,六二以中道自守,又何患乎丧? 若急往追逐,则失其所守之正也,其义与震六二同。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高宗武丁庙号商家中兴之贤王也,高宗征伐之事,于诗殷武见之伐鬼方,则经传皆未之见。 大雅荡诗云:覃及鬼方。 注云:鬼方远方也。 九三以刚居刚,正当二体之间,有高宗中兴而征伐之象,三与上应,上六阴爻远而在险,鬼方之象也。 三至上,凡历三爻,故曰「三年克之」,小人得此占,则勿宜变动而用事,故曰「小人勿用」。
六四,缉有衣袽,终日戒。
缰,程子、朱子皆依王弼作「濡」。 衣袽,衣之緼也。 缉有衣袽,所以防渗湿也,有之为言有备则无患,不至乎旋求而无之之窘也。 戒,备也。 六四才位俱柔,心小而虑事细密,故能终日为之戒备。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东邻指二,二离体,离正南而邻于东也。 西邻,五自谓。 五坎体,坎正北,而邻于西也。 离之阴爻为牛,坎之阳爻为水,禴祭以水,虽不如杀牛之盛,然九五以阳实居中,其心诚实有以感格乎鬼神,而祭则受福。 彼六二之祭虽盛,盖不如九五以诚实而受福也。
上六,濡其首,厉。
卦以在下为尾,在上为首。 上六至既济之终,已出坎水之上矣。 下应九三,则又没入于坎水之中,岂不危厉。 或谓既济倒转为未济,则首反向下,而濡湿,危厉孰甚焉。 其说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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