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周易集说卷二十
宋 俞琰 撰
爻传一
爻传者孔子释文王爻辞而传述其意也,「初九,潜龙勿用」,此爻辞也,文王之所作也。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此爻传也,孔子之所述也。 古易爻传自为一篇,不以附经,自费氏以此解经,而郑玄传费氏之学,始移附各卦经文之后,犹未若王弼以之分附于诸爻之下也。 弼更以象辞置于爻辞之前,又于象辞之首并爻传之首,皆冠以「象曰」二字,于是后人以象辞为大象,爻辞为小象,而爻传则谓之象传,其谬甚矣。
夫象辞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不过如斯而已矣,安有所谓大小哉,所以有大象、小象之称者,盖妄认爻辞亦以为象辞故也。 既妄认爻辞,以为象辞,故又妄称爻传以为象传也。 嗚呼,爻傅不谓之爻傅,而谓之象傅,自汉以来,列易于学官,尠置博士,而世无一人为之辩,何邪?
古易始变乱于费直,次变乱于郑玄,大变乱于王弼,遂使六爻之意皆不连属,且如坤六三以时发也,以发字作去声,与大字害字叶。 又如蒙六四,独远实也,以实字作去声,与巽字顺字叶。 又如未济初六,亦不知极也,以极字作去声,与正字叶皆鲁音也。 至今东原之人,皆以入声字作去声,如渎为豆,识为志,曲逆为去遇之类是也。 若从王弼以爻傅分缀于各爻之下,非但不是其韵叶,又上下文前后相承之义亦冺而不见矣。
愚故用古易爻传例,并不以附经,而自为一篇,庶几六爻连属而文意不间断云。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
干初九爻辞云:潜龙勿用。 孔子释之曰:阳在下者。 九阳爻而在初之下位也。 紫阳朱子曰:阳谓九,下谓潜。
见龙在田,德施普也。
以九居二,则出潜离隐,而其徳及物矣,故曰「见龙在田,徳施普也」。 中而不偏,故所施周普。 施,去声,始豉反。
终日干干,反复道也。
反复道者,反而复诸道也。 反复并如字。 广平游氏曰:反复冝与复卦之反复同,或读反复为翻覆,非也。 夫易道贵中,过中非道也。 三居下干之终,于时为夕,已云过中矣。 君子因其时而惕,乃反求诸身,省察其不善,以复其善,故曰终日干干,反复道也。 或,疑,爻传每只举上一句而不及下文,何也? 曰反复道,即释夕惕若厉无咎之义,虽不举下文,而下文之义在其中矣。
或跃在渊,进无咎也。
四居上干之下,,则其位近五矣,进而干分犯义,则不能无咎,进而恪守臣位,则非干分犯义者也。 干九四之进如此,是以无咎。
飞龙在天,大人造也。
二五均大人也,二止言徳施普,五乃言大人。 造以明九五乃乾之主爻,有大人之徳,又有大人之位,施为造作,其功用与天同也。 大人释龙字,造释飞字。
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
上九所以有悔者盈也,天道恶盈,惟中可久,盈不可久也。 盈释亢字,不可久谓有悔。
用九,天徳不可为首也。
彖传云「首出庶物」,此乃云「不可为首」,何也? 曰:用九盖言干六爻之变也,变则与不变异矣。 九虽天徳,今既变而为坤,则不可为首,非谓亁不可为首也。 若谓亁不可为首,则万物何所资始而又谁为之首乎。
履霜,坚冰,隂始凝也。 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孔子釋乾初九曰「陽在下」,釋坤初六曰「隂始凝也」,以明三百八十四爻凡九皆亁之陽,凡六皆坤之陰,而乾九坤六所以為易之緼也。霜隂之始凝也,冰隂之大凝也。始者未甚凝,馴致其道,則因循日久以漸而積必至於大凝也。馴音循,謂順習也,二若順初而與之同,惡相習則其禍可勝言哉。所喜者六二,有所守而不習,則初六之惡無相濟者矣。按魏志許芝云:初六履霜,隂始凝也。郭京易舉正云:今本於霜字下誤,增堅冰二字,審如是,則王弼時猶未差誤,王弼後始差誤爾。紫陽朱子曰:當從魏志。或曰:爻辭云「堅冰至」,要其終而言。爻傳云「至堅冰」,原其始而言。
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陽動隂靜,六二隂爻而言動者,從乾陽而動也。六二以位言,諸爻唯六二中正,而其徳直方,雖在羣小之中,唯知從乾陽之大而不為羣小所移,是以其道光明。夫地道屬隂為幽為暗,安得光?所以光者,從乾而動,他爻不言地,六二獨言地,以見六二乃坤卦之主爻也,或疑孔子釋此爻,止言直方,而不及大,殊不知動即大,坤隂之靜固小,從乾陽而動則大也。
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時釋可字,發去聲,叶大字韻,《詩四月》飄風發發之發,亦與害字叶。以時發者,當其時之可而發也。可貞則貞,可發則發,唯其時而已。知,音智。坤隂本不光大,今曰「知光大者」,以其從王也,從王即從乾之謂也。六三其知矣乎,見六二從乾,遂亦從乾,此其所以光大也。伊川程子曰:只舉上句解義,則幷下文,他卦皆然。
括囊,元咎,慎不害也。
六三半剛半柔,半動半靜,故稱其知。六四純柔,全不動,故稱其慎。乾之時,剛正之君在上四也,進則无咎,不幸處坤之時,切近六五,四也,慎則不害,各隨其時也。爻辭言无咎无譽之云慎,釋括囊不害釋无咎。
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六五以隂柔之爻居陽剛之位,而剛柔相雜,是以謂之文也。文與中皆釋黃字,在中謂在上體之中也。
龍戰于野,其道窮也。
鳥窮則啄,獸窮則攫,隂窮則與陽戰,此必然之道也。
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坤體本小,變為乾則其用大,故曰以大終也。
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爻辭曰「磐桓,利居貞」,爻傳乃曰「志行正」,何其相反也?曰勉之使行以經綸天下之屯也,初九以剛陽之爻居陽剛之位,正也。所居既正,故其所行亦正是,以身雖磐桓,志則上行,而與六四相應也。然則磐桓,非不動也,不輕動耳,故曰「雖磐桓,志行正也」,蓋因爻之所已言而發其所未言也。易以陽為貴,隂為賤,初九陽畫而在六二隂畫之下,故曰以貴下賤,衆隂皆順之,故曰「大得民」。大,凡位之處下者,皆當謙小,况在屯難之時乎?今也以貴下賤,而大得民,是宜建之為侯也。
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爻傳凡稱本爻之名皆以本爻所居之位言,今曰六二之難乘剛也,蓋謂六二之所以屯如邅如者,以隂柔而乘初九剛陽之上也。難字釋屯如邅如之義,凡爻以剛乘柔則順,以柔乘剛則逆,逆則其情乖而不相得,此屯之六二所以有屯如邅如之難也。男子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人倫之常也。今女子貞而不字,則非人倫之常矣。至於十年之久而乃字,則從其人倫之常,故曰反常。安定胡氏曰:此爻施於人事,猶君子守正専應,不妄所從也。
即鹿无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徃吝窮也。
郭京曰:何以從禽也?今本脫何字,從禽謂畋獵也。古者畋獵必有虞人引導,今即鹿而無虞,人則何以從禽,况乎坎險在前,徃則遇險,豈不自取困窮乎。是以君子止而弗徃,弗徃則不至於困窮也。《曲禮》云:猩猩能言,不離禽獸。安定胡氏曰:凡飛走可擒獲者,皆謂之禽。《周禮》云:羔豚犢麋雉謂之六禽。龜山楊氏曰:獸亦禽也。
求而徃,明也。
求而後往,在我,彼求而我往,則其往也可以為明矣。如不待其招而往,則是不知去就之義,謂之明可乎?六二不近為初九所逼,故爻辭稱其貞,六四雖與初九正應,必待其求而後往,故爻傳稱其明。龜山楊氏曰:待求而後往,非擇義之明,疇克爾。
屯其膏,施未光也。
施,去聲,釋膏字。九五陽明之德,為二陰所揜,故未光。曰未光,則猶望其光也。伊川程子曰:此人君之屯也。
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屯極如此而不知變,故曰何可長也。和靖尹氏曰:否,上九陽剛故能傾否,此以上六隂柔不足以濟屯,而皆曰何可長也,意不同而言各有當也。秀巖李氏曰:何可長也,凡四言之此,爻與豫之上六、中孚之上九皆戒之之意,若否之上九,則幸之之辭也。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用刑雖非聖人之本心,而國之有法,不可不正,若使有罪者皆漏網而去,法安在哉。法釋刑字。
子克家,剛柔接也。
子雖克家,不可以獨任,其剛必剛柔相接乃可。今二五剛柔相接,而上下相應,在朝廷則為君義臣行,在家則為父慈子孝,故曰子克家,剛柔接也。言子之所以成克家之功者,以上下之情相接故也。伊川程子曰:苟非上下之情相接,二雖剛中,安能尸其事乎。
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陽倡而隂和,男行而女隨,順也。女先求男於理為悖,况又舍上九之正應以從九二,故其行為不順。
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易以陽為實,隂為虛,初六六三近九二之陽,六五應九二之陽而又近上九之陽,獨六四與九二上九並不相近,故曰獨遠實也。不言實遠而言遠實,蓋道不遠,人人自遠於道耳。紫陽朱子曰:實叶韻去聲。
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卦有九二上九兩剛爻,六五仰而承上九,順也;俯而應六二,巽也。順則舍已從人,樂取諸人以為善;巽則其言可入,人亦樂告之以善。大扺童而蒙,則心和氣平,故順巽以聴人,而人皆披肝瀝膽以忠言告之,故吉;長而蒙則心高氣盛,無復巽順以聽人,則人皆箝口結舌,而不敢進言,凶禍之所必至也。平菴項氏曰:五本互坤為順,動而交,二則成巽。
利用禦宼,上下順也。
莭齋蔡氏曰:剛上柔下故順。愚謂:處上而禦六三之宼則順,處下而為六三之宼,則不順矣。今也上以剛禦柔,下以柔從剛,則上下皆順也。
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需于郊則去坎水甚遠,不犯險難而行,君子於此蓋居易以俟命,不行險以僥倖也。初九亁體,亁乃剛健之物,其道以上行為常,今以險在前,遂不敢冒險而進,雖需之久,亦未為失其常道也。未失常釋无咎。
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衍,平也、寬也。在中,謂在下體之中也。比之郊則去水稍近,比之泥則去水尚遠,居得其中故也。固不至於陷溺,然亦浸淫矣,故未免六四有言語之相侵,惟能寬綽厥心,守中而無過,為堅忍而不妄動,則亦不及於險難而以吉終也。需之時,以近險為戒,大近則大傷,小近則小傷,故三則致宼,二則小有言。
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宼,敬慎不败也。
灾害也,易以上卦为外,下卦为内,需之坎险在上,故曰「灾在外」。 宼盗之至,岂自至哉,由九三才位俱刚,进不顾前,是以致之,故曰「自我致宼」。 然居得其正,而能以敬慎,自持亦不至于有害,故曰敬慎不败。
需之时,盖有待而进,非戒其不得进也,要在相时而动,不可不敬慎小心耳。 敬慎小心,实转凶为吉之道也。 解之六三亦致宼矣,解之爻传何以曰「又谁咎」,曰解之灾在内,六三又不敬慎故也。 伊川程子曰:灾,患难之通称,对眚而言则分也。 紫阳朱子曰:发明占外之占,圣人示人之意切矣。
需于血,顺以听也。
柔固不可以敌刚,况三阳之众乎。 四能顺以从时,则三阳之进听其自进,不与之竞也。 或曰,三四乃亁坎之会,三若恃健而不畏坎必败,故以敬慎告之。 四若据险而不畏亁必伤,故以顺听告之。
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彖传云「以中正也」,但言其位。 此云「以中正也」,则以德位并言。 五居君位,无不中者,特恐不正耳。 不正则昵,比六四之隂而言。 路为六四蹇碍,岂能下孚于三阳而使之进乎。 今九五所以吉者,以其刚得中,而又能守之以正也。
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上六以隂柔之爻居隂柔之位,谓之当位可也,而曰不当位,何也? 一说以当字作平声,谓不当主人之位也。 需以五为主,则他爻皆客也。 上六虽不当主人之位,然与人恭而有礼,则亦未至于大失也。 一说以当字作去声,谓需极而成讼,则亁升于上,坎降居下,上降为六三,虽其位不当,然以隂承阳,则亦未大失也。 愚以噬嗑彖传凖之则当字,疑作去声为是。 然他卦爻辞言位,不当位正当又皆平声,则从平声为长。
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辨明也。
讼终凶,岂可长久哉。 彖传云「讼不可成」,盖言讼之通义,而不欲其成。 爻传云:讼不可长,盖言初为讼端而不欲其长,九二为兴讼之主,初六之所以辩者,辩已不为九二之所挟也。 虽六三见疑而小有言语相伤,然上有九四之应,辩之则必明也。 辩与三辩也,彼言而此辩也。
不克讼,归逋窜也。 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不克讼而归,唯有逋而已矣。 窜释逋字,谓伏之深也,下不可以讼上也。 自下讼上,以卑亢尊,能胜之乎? 不能胜也。 不能胜则祸患至矣,祸患之至,岂非自作,弗靖以掇取之乎。 掇谓自取之速也。
食旧徳,从上吉也。
平菴项氏曰:食旧徳,从上吉也。 此从字与从王事不同。 此谓从上六也。 愚谓:九二讼上而患至,六三从上而吉,盖下无讼上之理,讼上者人情之所同恶,从上者义理之所当然也。 讼之六三与上九,刚柔相应,虽近比九二,而心则从上,不为九二所挟,此所以吉。
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迷而不复,则非但不失,且有害矣。 既复而即命渝,而安贞,则不失也。
讼元吉,以中正也。
九五之所以讼元吉者,以其中正也。 或曰:九五乃听讼之主。 书吕刑云:咸庶中正。 则中正者聴讼之道也。 紫阳朱子曰:中则听不偏,正则断合理。
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服命之宠,圣王所以裒有徳,显有功也。 上九以讼而受服,斯亦不足敬也。 已南牕汤氏曰:圣人谓不足敬,盖恶人之好讼也。
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失律,释否臧二字。 失律谓不和,师出以和,不和故凶。
在师中吉,承天宠也。 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好生恶杀,天之心也,不嗜杀人则天之所宠也,九二刚中而有应于上,在师中而无过,是以自天祐之而获吉,故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 王者以止戈为武,不以多杀为功。 九二能顺承王命之不杀,而招徕之,俾四海之内,闻盛徳而皆来臣,故曰「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如以王三锡战功,则天下被不仁之祸,尚何怀万邦之有。 潘谦之疑此为互文,欲作在师中吉,怀万邦也,王三锡命,承天宠也。 紫阳朱子以为不当改。
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师行而信任専一,则大有功,不然则大无功也。 或曰大指九二,弟子舆尸,则长子无功也。
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兵家之常也。 六四才力不足,退而左次,未为失常也。 未失常释无咎,与初九一意。
长子帅师,以中行也; 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九二刚得中而无过为,以之行师不亦宜乎。 如六三之隂柔,不中而使之,则不当矣。 使之者谁? 六五之君也。 或曰:使字恐只是位字转写之讹耳,盖指六三也。
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正功谓有功必赏,虽小人亦当赏之也。 乱邦谓小人得上,则挟功以逞,必生僭窃之祸也。 或曰,书武成之终云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复云敦信明义,崇徳报功,盖小人有功,武王亦必报之,若崇徳则小人勿用矣。 尽上六之义者,其唯武王乎。 汉高祖不知此义,乃裂土以大赏战功,遂召韩彭英卢之乱,光武鉴高祖之失,自定天下之后,一例论功行封,而用之于左右者,邓禹耿弇贾复数人而已,如臧宫马武之徒,皆不与焉,盖亦知此义矣。
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比以所遇之时言,初六以所处之位言。 比道贵先而以从五为吉,孔子恐占者虽知诸爻皆当比五而不知初六所以比五之由,故特表而出之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谓初六处比之时,其位在下,去九五最远。 初之比五,盖因近比于二,而得之也。
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不中不正,六二不可与之比也。 今也比五而不比三,则以隂从阳而其所以自守也,正又何失焉。 其义与坤六二不习,否六二不乱羣同。
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比匪其人则必为其所害,故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或曰:上无正应,近而二四皆不与之比,则亦可以躬自悼矣。
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内有六三,外有九五,而六四介乎三五之间,将谁之从? 是必择其善者而从之可也。 似也外比于五,岂非弃邪而亲善,舍下而从上者乎。 上释外字。 平菴项氏曰:贤上皆指五也,以徳言之为贤,以位言之为上。 比之四应在下,故谓五为上,以别下也。 讼之三其应在上,若就五则反下,故以从上别五,义各有当也。
显比之吉,位正中也。 舍逆取顺,失前禽也。 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九五显比而所以吉者,其位正居上卦之中也。 逆谓上六背五而去,彖辞所谓「后夫」者是也。 顺谓初二三向五而来,彖辞所谓下顺从者是也。 舍逆,即去者不追之谓; 取顺,即来者不拒之谓。 伊川程子曰:礼取不用命者,乃是舍顺取逆也,顺命而去者皆免矣。 比以向背而言,谓去者为逆,来者为顺也。 故所失者前去之禽也。 诸说解逆顺二字皆不然,乃谓礼言畋猎之事,以禽兽背已而去为顺,向已而来为逆,而其面伤者弗以献,故前禽弗射而舍之,彼所谓逆顺皆祖。 王弼之说而与此相反,此以理言,彼则以势言也。 亦不指何爻为前禽,今以六画之象观之,当依蔡节斋以上六为前禽,上使中释吉字谓,九五在上,以中使中,所以吉也。 平菴项氏曰:春秋传:服则舍之。 舍置也,不必用,上声,读又曰使,与师六五同。 师五使三不当故凶,比五使二得中,故吉。
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比而有首,则终有所托,无首则终将若何。 紫阳朱子曰:以上下言之,则为无首。 以始终言之,则为无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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