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周易集说卷二十四
宋 俞琰 撰
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尚合志谓上与六四之志相合也。 伊川程子曰:尚上也,时之所崇用为尚,初之所尚者,与上合志也。 四赖于初,初益于四,与上合志也。 紫阳朱子曰:尚上通。
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损下益上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适中而已。 盖有余则损之为中,九二非有余者,则以弗损为中。 九二以位言,其位得中而其志如此,故曰中以为志也。
一人行,三则疑也。
一则専而无他志,三则杂而疑所与,此人之常情也。 伊川程子曰:一隂一阳,岂可三也,故三则当损。
损其疾,亦可喜也。
人之无疾,是可喜也。 有疾而损其疾,则亦可喜也。
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五居君位之尊,而言上祐,其天祐乎。 以爻象观之,上谓上九,五受上之益,故言自上祐。
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益九五之君,以益下为心,故大得志。 损上九乃臣也,亦大得志,然则君臣上下,皆当以益下为心也。
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厚事,重厚之事也,即大作之谓。 犹《诗北门》云:王事敦我是也。 下不厚事者,初九在下,本不可当此大任,然既受六四之益,悦而忘劳,所以事虽重厚,而不以为重厚也。 紫阳朱子曰:下本不当任厚事,故不如是不足以塞咎也。
或益之,自外来也。
六二中正,非求益者也。 初九益之,盖出于望外,非其正应也,故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外指损之上九,益初九盖自损上久而来也。 损六五受上九之益,曰「自上祐」; 益六二受初九之益,曰「自外来」,均言其所自也。
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事之凶,变而施益,固亦有之,非其常也,故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其语意句法,与无妄九五爻传同。 诚斋杨氏曰:唯凶事,则固有是举,不然则否。 岷隐戴氏曰:固有之言,事之当然,不以为异也。
告公从,以益志也。
告于公而见从,岂但六四有益下之志哉,亦以六五有此志也。
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徳,大得志也。
四既有孚,而顺我之心,则虽有所损,亦不必问之矣。 吾志在乎益下,今也下皆受其赐,而顺我之徳,则吾大得志也。 节初齐氏曰:四承志,五得志也。
莫益之,偏辞也; 或击之,自外来也。
益之时,上益下,下报上,而上下皆有益,上九独不然,则所谓莫益之,乃其偏辞也。 三应上击之者,五非三也。 孔子恐占者误以为三,故曰「或击之,自外来也」。 平菴项氏曰:诸爻无无益者,独上九一爻无益之者,故曰偏辞也。
不胜而往,咎也。
爻言往不胜为咎,孔子释之曰「不胜而往咎也」,谓未往之先,已知其必不能胜,盖明初九之所以为咎也。
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初過剛,二則剛中而无過、无不及,處之蓋得中道,所以有戎勿恤。
君子夬夬,終无咎也。
君子當衆陽决一陰之時,與上六小人為應,能无咎乎,今也決而又決,雖其間去就,委折不能不致疑於同列,逮夫事久則明,終亦无咎也。
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九四之其行次且,蓋以剛居柔,而其位不當也。既聞言則非不聰也,昧而不信耳,不信則其心不明甚矣。孔子釋是爻不責其不聰,而責其不明,蓋誅心之論也。平菴項氏曰:夫以九五之正,一與上比,猶為未光,况九四之不正,其能明乎。
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九五之决去上六,其事雖正,然其心潜有所係,特以義之不可而不容不决耳,蓋非其本心也,僅可以免咎,未足以為光明也。宋成曰:詳註驗經,誤增中字。
无號之凶,終不可長也。
小人都不能善終,其終必敗。夬之一隂,又安能長在五陽之上哉,故曰「无號之凶,終不可長也」。趙氏輯聞云:凡言終者,要其終也。
係于金柅,柔道牽也。
牽釋係字,初六之柔,近係于九二,則不進矣,故曰「係于金柅,柔道牽也」。隂性善係牽,係蓋隂柔之道也。
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義者宜也,初之魚二,既有之宜乎,其不及四也。
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牽即初六,柔道之牽,九三雖與初六同體,然能以危厲自戒,則其行未為初六之所牽也。
无魚之凶,遠民也。
二與初比近而得之,故有魚;四雖應初,遠則失之,故无魚。二言義不及賓,此言遠民,蓋相發也。爻以初為小人,遂喻以羸豕,二四則皆目之為魚,孔子則又以初為民,易之取象,其例如此,蓋不可為典要也。
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舍命也。
九以德言,五以位言,中則无過,正則不偏也。舍猶傳舍之舍,訓置,故傳舍亦為傳置。命令之出,務在必行,豈可舍哉。《象辭》言「后以施命誥四方」,此言「志不舍命」,謂九五之志,將以偏告四方,如風行天下,不少停置也。不釋以杞包瓜,蓋含即包也,章即瓜也。平菴項氏曰:舍字去聲,義與隨之志舍下也同。
姤其角,上窮吝也。
角剛而傷物,以此與人相遇,誰其與之。在姤之時,其位居上而无所遇,蓋亦窮矣,所應所乘皆无所遇,豈不吝乎。
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既應四,又比二,方寸動亂而不一,故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二乃五之正應,而位又得中,雖為九四所間,而卒未能萃,然而中有所守而未變也。中未變者,事君之禮雖不能隨時,事君之心則未嘗變也。
往无咎,上巽也。
六三之所以往无咎者,上之人巽而不相拒也。四與五居己之上,同是互體之巽,故曰上巽也。孔子於此爻明以互體示人,而王弼輩不取互體,殆不深究耳,或以上為上六,誤矣。上六非巽體也。
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唯居人君之位,然後可以當天下之萃,故九五之《爻辭》云「萃有位,无咎」,九四所以必大吉而後无咎者,以其位不當也。四蓋近臣也,况以九居之,則為近嫌,又焉可以當天下之萃,故孔子直以位不當斥之。
萃有位,志未光也。
九五居萃之時,雖有其位,而下有九四分其權,則其志蓋未光也。爻傳於此之九五曰「顯比之吉」,於萃之九五則曰「未光」,彼无九四之隔,而此隔於九四也。然則顯者其德也,未光者不幾於徒位歟。漢上朱氏曰:一本无志字。
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萃之時,天下皆利見。九五之大人,我獨背之,而位處其上,人雖不我咎,我則未能自安於其上也。
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上指四,非二也。初之所以得升者,在下位而獲乎上也。初六與六四道同志合,是為上合志。進齋徐氏曰:晉下三柔與五同志,故六三言衆允,而釋之以志上行。升下一柔與四合志,故初六言允升而釋之以上合志。
九二之孚,有喜也。
剛中而應,非九三所能阻,此九二之孚,所以有喜也。九二以位言。
升虛邑,无所疑也。
在上三隂皆順之,何疑之有。
王用享于岐山,順事也。
坤体之顺,况以六居四而又正,则其有事于岐山也。 诚意上达于鬼神,盖亦升之顺事也。
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六五为升之主,尊居九陛之上,而下有九二刚中之贤为之正应,诸爻又皆巽顺之,是以大得志也。 释贞吉升阶,而赞其大得志,盖又发明文王言外之意。
宜升在上,消不富也。
宜升而至于上,则穷矣,唯有消亡,岂复有增益之富。 《序卦》云:升而不已必困,此困所以继升之后也。 凡爻传所谓在上,皆以位言。 汉上朱氏曰:隂虚为不富。
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幽不明谓其昏暗而陷于幽深之地,明则不至是也。 郭京曰:不明上误增幽字。 节初齐氏曰:始虽无所见而妄出,终有所激而深入,皆不明也。 然则初非入而幽,盖本幽也,故特出幽字,或以幽为衍文,非也。
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九二以刚中之徳自守,虽困于酒食,而诚意上通于五,遂有朱绂方来之庆。
据于蒺藜,乘刚也; 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乘刚谓乘九二之刚,犹据于刚芒之上,不得其安也。 祥与详通,与履上九《爻辞》「考祥其旋」同,皆当作详。 不详谓死期将至而不详审,非以不祥释凶字也。 或曰:当与大壮上六爻传不详同,此讹为祥尔。
来徐徐,志在下也; 虽不当位,有与也。
四非不来也,但徐徐尔,其身虽徐徐而不亟,其志则未尝不在于初也。 以九居四,虽不当位,而与初相应,此在困之时,有与者也。 困之六爻,二五皆刚,三上皆柔,唯四与初刚柔相应,故特以有与言之。
剒刖,志未得也; 乃徐有说,以中直也; 利用祭祀,受福也。
志未得之义,与谦之上六、困之九五同。 五将求二以相与,共济天下之困,而小人间之,遂用刽刖之刑以刑,小人其志盖未得也,以中直之义与同人之九五同。 九五之君不正小人不直之罪,则六二君子未得其直,而五也卒有未说,二既得其直,则五也乃徐有说,五之所以乃徐有说者,以五之中直,二之中也,故刑其不中而用其中,则二于是乎有庆,五于是乎受福矣。 平菴项氏曰:二五本非正应,特以中相得,故二曰「中有庆也」,五曰「以中直也」,志皆谓所应,四志在初而未得,故来徐徐; 五志在二而未得,故乃徐有说。
困于格伦,未当也; 动悔有悔吉,行也。
未当谓困于六三之缠绕,而不自为计,则其所处未为当也。 行谓脱去六三而行,上六之所以转祸为福者,以其能自为行计也,盖处困之极,能行则吉,不行则常在困中,无有出期也。 云间田氏曰:诸家皆以吉行也。 三字为一句,非也。 盖「动悔有悔吉」是句,「行也」是句,动悔有悔之所以吉者,以能行而得之也,行也二字乃是暗解征吉之义。
井泥不食,下也; 旧井无禽,时舍也。
下谓初在井卦之底,时谓所遭之时。 舍者止也。 井之所以为新旧者,时也; 时舍者,时不用汲也。 虞翻曰:时舍之义,与《亁文言传》之时舍同。 平菴项氏曰:谓之时舍,明非初之罪,时至在此尔。 至三而渫,至四而甃,即此井也,井未尝变,变者时也。
井谷射鮒,无与也。
困之水欲下而下有应,曰有与者,退而有与也。 井之水欲上,而上无应,曰无与者,进而无与也。 爻曰「井谷射鮒,瓮敝漏」,而爻传止曰「井谷射鮒,无与也」,盖无与即解瓮敝漏。 伊川程子曰:井以上出为功,二阳刚之才,本可济用,以在下而上无应援,是以下比于初,若上有与之者,则当汲引而上,成井之功矣。
井渫不食,行恻也; 求王明,受福也。
爻云「为我心恻」,爻传乃云「行恻」,谓九三之所行,实可恻也。 爻云「王明」,爻传乃加一「求」字,盖君子将以济人利物,切于施为,故其所愿则唯求吾王之明也。 或疑三非五应,安得相求,殊不思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九五之君以阳刚中正之徳而居上,三何恶于求之哉。 平菴项氏曰:五在坎中,自三至五为离,不愿其为坎也,故为求王明,九三之求王明,非为富贵,将使上下皆受其福,此以明慕君之本心也。
井甃无咎,脩井也。
物坏然后脩,脩然后完,井坏而甃完之,则旧井为新井矣,又何咎之有。 脩字释甃字,又见补过而无咎之意。 《论语》云: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井之六四,其能改过而自脩者歐。
寒泉之食,中正也。
井之六爻或中而不正,或正而不中,既中且正,唯九五耳。 井道贵养,唯中正则能养人,故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不中不正,为初六之泥而食之,则害人矣。
元吉在上,大成也。
在上以位言,井以上出为功,上之元吉,井功至此而大成也。 何谓大成? 自九二渫之,六四甃之,至五而有寒泉,至上则从人汲取而勿幕,井之功大成矣。
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初九刚明之才,虽可以有为,然居革之初,在位之下,又无正应,讵宜骤有所为哉。 不可,戒辞也。 去之革二字,省辞也。 或曰:牛当作革可,省牛不可省革。
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革所以去弊,未当革而遽往,则其往为贪功竞进,变更纷纷,适以滋弊耳,何嘉之有? 必往于已日当革之时,则其行有嘉美之功。 行释征字,嘉释吉无咎。
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之往也,既稽之众论,至于三而皆合矣,又将何之。 之释征字。
改命之吉,信志也。
信志谓其志在乎革去前弊,而有以取信于人也,至此已日之后,则不唯人信吾志,而吾亦自信也。
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虎之斑文大而疎朗,革道已成,事理简明如虎文之炳然也。
君子豹变,其文蔚也。 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豹之斑文细而且密,君子居革之终,以功业着见,盖犹豹文之蔚然也,比之虎文之简明,则有间矣,此亦九五上六大小之别也。 小人居革之终,幡然向道以顺从九五之君,无不心悦而诚服,故曰「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或者乃谓,面革而心不革,非也。 夫既顺从矣,心乌得而不革,盖未熟玩孔子之辞耳。
鼎颠趾,未悖也; 利出否,以从贵也。
鼎贵正,颠则趾逆向上,悖也。 然其中宿有渍秽,因颠而出之,未为悖也。 去故以纳新,出秽以致洁,所以从贵也。 易以隂为贱,阳为贵,初与四应从贵,谓从九四之阳。
鼎有实,慎所之也; 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二与五为正应,鼎有实则当慎所往以奉五可也,为初所即不可也。 然物既不能即我,终亦吉而无尤也。
鼎耳革,失其义也。
鼎耳虚而处上,然后可以贯之以铉,今实而处下,则失其鼎耳之义也。 节初齐氏曰:耳受铉者也,上九铉也,而三应之,五比之故,五为耳,三亦为耳,五不革而三革者,五得耳之义而三失之也。
覆公餗,信如何也。
初与四应,是其私信之人也,蔽于所私而信任非人,其祸如何哉。 或曰:信如何,嗟叹之辞也,犹言果必若是而无疑其如何也。
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鼎耳中虚,实者其铉也,虚中故能受铉以为实。
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井与鼎皆以上出为功,故孔子于此二卦之上爻皆言在上,上以位言,鼎之上盖铉之本位也,玉之徳坚刚而温润,上九在上,以刚居柔,而不至于过,盖得刚柔之节者也。
震来虩虩,恐致福也; 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初九为震之主爻,又在卦之初,故爻辞与彖辞同,而爻传之辞亦与彖传之辞同。
震来厉,乘刚也。
乘刚谓乘初九之刚,刚在初而二乘之,则其震也出于不意,遂仓惶失措而不得其安,不然六五独非乘刚者哉。
震苏苏,位不当也。
位不当谓所处不正,不正所以震苏苏,正则震来虩虩矣。
震遂泥,未光也。
阳刚本光明,陷于重险之中而遂泥,是以谓之未光。
震往来厉,危行也; 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当雷声往来震动之时,恐惧而不安之甚,故曰「震往来厉,危行也」。 二遇初震,犹不得其安,况重震而五遇之乎。 夫以六居五,虽失其正,然得中而事无过为,则亦无大丧失,故曰「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或曰:其事在中,如涣《彖传》谓「王乃在中」皆主祭言之其事,为献享之事在中,在庙之中也。
震索索,中未得也; 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中未得者,震至上六,虽其声索索,而此心恐惧自失,唯恐有过而弗能改也。 位处震终动极,极则当变,岂宜复动,故征行则凶,征行虽凶,能以六五之邻为戒,而脩省则亦无咎也。 紫阳朱子曰:中谓中心。
艮其趾,未失正也。
初阳位而隂居之,似乎失正,然隂柔本在下之物,谓之失正未可也。 若以足趾观之,虽有行动之象,然能止于其初而不动,亦未至于失正也。
不拯其随,未退聴也。
未退聴者,其随非六二之本心也。 但言不拯其随,而不言其心不快,盖未退聴即解。 「其心不快」四字或以未退聴为三止乎上而未肯下从乎二则非也。
艮其限,危熏心也。
危释厉字,其夤列则有危亡之忧,今不言列其夤而径言危熏心,盖省文也。
艮其身,止诸躬也。
与物相背则外无所见,唯自止其身而已。 身之外无能为也,故曰「艮其身,止诸躬也」,躬即身也,童溪王氏曰:或者有身信而躬屈之说,非也。
艮其辅,以中正也。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六五之所以艮其辅而不至于悔,以其中也。 平菴项氏曰:中正以上下叶韵,当作正中。 紫阳朱子曰:正字羡文,叶韵可见。 愚谓:以躬终二韵叶之当,如大壮九二爻传之例,作以中也为是。
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上处艮终而吉,以其能尽止道而谨厚克终也。 厚释敦字,《书君陈》云:惟民生厚,因物有迁。 迁者止之反也,不能止,此厚之所以不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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