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天地万物之本,夫妇人伦之始,所以上经首乾坤,下经首咸,继以恒也。 天地二物,故二卦分为天地之道。 男女交合而成夫妇,故咸与恒皆二体合为夫妇之义。 咸,感也,以说为主; 恒,常也,以正为本。 而说之道自有正也,正之道固有说焉,巽而动,刚柔皆应,说也。 咸之为卦,兑上艮下,少女少男也。 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故二少为咸也。 艮体笃实,止为诚悫之义。 男志笃实以下交,女心说而上应,男感之先也。 男先以诚感,则女说而应也。
咸,亨,利贞,取女吉。
咸,感也。 不曰感者,咸有皆义,男女交相感也。 物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复甚焉。 凡君臣上下,以至万物,皆有相感之道。 物之相感,则有亨通之理。 君臣能相感,则君臣之道通; 上下能相感,则上下之志通; 以至父子、夫妇、亲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则和顺而亨通。 事物皆然,故咸有亨之理也。 利贞,相感之道利在于正也。 不以正,则入于恶矣,如夫妇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说,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 取女吉,以卦才言也。 卦有柔上刚下,二气感应,相与止而说,男下女之义。 以此义取女,则得正而吉也。
《彖》曰:咸,感也。
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咸之义感也,在卦则柔爻上而刚爻下,柔上变刚而成兑,刚下变柔而成艮,阴阳相交,为男女交感之义。 又兑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刚下也。 阴阳二气,相感相应而和合,是相与也。 止而说,止于说,为坚悫之意。 艮止于下,笃诚相下也; 兑说于上,和说相应也。 以男下女,和之至也。 相感之道如此,是以能亨通而得正,取女如是则吉也。 卦才如此,大率感道利于正也。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既言男女相感之义,复推极感道,以尽天地之理、圣人之用。 天地二气交感而化生万物,圣人至诚以感亿兆之心而天下和平。 天下之心所以和平,由圣人感之也。 观天地交感化生万物之理,与圣人感人心致和平之道,则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感通之理,知道者默而观之可也。
《象》曰:山下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泽性润下,土性受润,泽在山上而其渐润通彻,是二物之气相感通也。 君子观山泽通气之象,而虚其中以受于人。 夫人中虚则能受,实则不能入矣。 虚中者,无我也。 中无私主,则无感不通。 以量而容之,择合而受之,非圣人有感必通之道也。
初六,咸其拇。
初六在下卦之下,与四相感。 以微处初,其感未深,岂能动于人? 故如人拇之动,未足以进也。 拇,足大指。 人之相感,有浅深轻重之异,识其时势,则所处不失其宜矣。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初志之动,感于四也,故曰在外。 志虽动而感未深,如拇之动,未足以进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二以阴居下,与五为应,故设咸腓之戒。 腓,足肚,行则先动,足乃举之,非如腓之自动也。 二若不守道,待上之求,而如腓自动,则躁妄自失,所以凶也。 安其居而不动,以待上之求,则得进退之道而吉也。 二,中正之人,以其在咸而应五,故为此戒。 复云居吉,若安其分,不自动,则吉也。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二居中得正,所应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咸之时,质柔而上应,故戒以先动求君则凶,居以自守则吉。 象复明之云: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顺理则不害,谓守道不先动也。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九三以阳居刚,有刚阳之才,而为主于内,居下之上,是宜自得于正道,以感于物,而乃应于上六。 阳好上而说,阴上居感说之极,故三感而从之。 股者在身之下,足之上,不能自由,随身而动者也,故以为象,言九三不能自主,随物而动,如股然,其所执守者随于物也。 刚阳之才,感于所说而随之,如此而往,可羞吝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 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云亦者,盖《象》辞本不与易相比,自作一处,故诸爻之《象》辞,意有相续者。 此言亦者,承上爻辞也。 上云「咸其拇,志在外也,虽凶居吉,顺不害也」,咸其股,亦不处也。 前二阴爻皆有感而动,三虽阳爻亦然,故云「亦不处也」。 不处谓动也。 有刚阳之质,而不能自主,志反在于随人,是所操执者卑下之甚也。
九四,贞吉,悔亡。 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感者,人之动也,故皆就人身取象。 拇取在下而动之微,腓取先动,股取其随。 九四无所取,直言感之道,不言咸其心,感乃心也。 四在中而居上,当心之位,故为感之主,而言感之道。 贞正则吉而悔亡,感不以正,则有悔也。 又四说体,居阴而应初,故戒于贞感之道,无所不通,有所私系,则害于感通,乃有悔也。 圣人感天下之心,如寒暑雨旸,无不通,无不应者,亦贞而已矣。 贞者,虚中无我之谓也。 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夫贞一则所感无不通,若往来憧憧然,用其私心以感物,则思之所及者有能感而动,所不及者不能感也,是其朋类则从其思也,以有系之私心,既主于一隅一事,岂能廓然无所不通乎? 《系辞》曰:“天下何思何虑? 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 」夫子因咸极论感通之道。 夫以思虑之私心感物,所感狭矣。 天下之理一也,涂虽殊而其归则同,虑虽百而其致则一。 虽物有万殊,事有万变,统之以一,则无能违也。 故贞其意,则穷天下无不感通焉,故曰天下何思何虑。 用其思虑之私心,岂能无所不感也? 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 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此以往来屈信明感应之理。 屈则有信,信则有屈,所谓感应也。 故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岁成,功用由是而成,故曰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感,动也,有感必有应。 凡有动皆为感,感则必有应,所应复为感,感复有应,所以不已也。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龙蛇之蛰,以存身也。 精义入神,以致用也。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前云屈信之理矣,复取物以明之。 尺蠖之行,先屈而后信,盖不屈则无信,信而后有屈,观尺蠖则知感应之理矣。 龙蛇之藏,所以存息其身,而后能奋迅也,不蛰则不能奋矣。 动息相感,乃屈信也。 君子潜心精微之义,入于神妙,所以致其用也。 潜心精微,积也; 致用,施也。 积与施乃屈信也。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承上文致用而言,利其施用,安处其身,所以崇大其德业也。 所为合理,则事正而身安,圣人能事尽于此矣,故云「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既云「过此以往,未之或知」,更以此语终之,云穷极至神之妙,知化育之道,德之至盛也,无加于此矣。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 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贞则吉而悔亡,未为私感所害也; 系私应则害于感矣。 憧憧往来,以私心相感,感之道狭矣,故云未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九居尊位,当以至诚感天下,而应二比上。 若系二而说上,则偏私浅狭,非人君之道,岂能感天下乎? 脢,背肉也,与心相背而所不见也。 言能背其私心,感非其所见而说者,则得人君感天下之正,而无悔也。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戒使背其心而咸脢者,为其存心浅末,系二而说上,感于私欲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
上阴柔而说体,为说之主,又居感之极,是其欲感物之极也,故不能以至诚感物,而发见于口舌之间,小人女子之常态也,岂能动于人乎? 不直云口,而云辅颊舌,亦犹今人谓口过曰唇吻,曰颊舌也,辅颊舌皆所用以言也。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唯至诚为能感人,乃以柔说腾扬于口舌,言说岂能感于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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