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程传》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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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明夷卦-易程传(伊川易传) 明夷卦 离下坤上

明夷,《序卦》:晋者,进也。 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 夷者,伤也。 夫进之不已,必有所伤,理自然也。 明夷所以次晋也。 为卦坤上离下,明入地中也,反晋成明夷,故义与晋正相反。 晋者,明盛之卦。 明君在上,群贤并进之时也。 明夷昏暗之卦,暗君在上,明者见伤之时也。 日入于地中,明伤而昏暗也,故为明夷。

明夷,利艰贞。

君子当明夷之时,利在知艰难,而不失其贞正也。 在昏暗艰难之时,而能不失其正,所以为君子也。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 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

明入于地,其明灭也,故为明夷。 内卦离,离者文明之象。 外卦坤,坤者柔顺之象。 为人内有文明之德,而外能柔顺也,昔者文王如是,故曰文王以之。 当纣之昏暗,乃明夷之时,而文王内有文明之德,外柔顺以事纣,蒙犯大难而内不失其明圣,而外足以远祸患,此文王所用之道也,故曰文王以之。

利艰贞,晦其明也。 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明夷之时,利于处艰厄而不失其贞正,谓能晦藏其明也。 不晦其明则被祸患,不守其正则非贤明。 箕子当纣之时,身处其国内,切近其难,故云:内难。 然箕子能晦藏其明,而自守其正志,箕子所用之道也。 故曰箕子以之。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 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明所以照,君子无所不照。 然用明之过则伤于察,太察则尽事而无含弘之庆,故君子观明入地中之象,于莅众也,不极其明察而用晦,然后能容物和众,众亲而安,是用晦乃所以为明也。 若自任其明,无所不察,则已不胜其忿疾,而无宽厚含容之德。 人情睽,疑而不安,失莅众之道,适所以为不明也。 古之圣人,设前旈*屏树者,不欲明之尽乎隐也。

注* 旈:ㄌ一ㄡˊ旗子下边悬垂的饰物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 有攸往,主人有言。

初九明体而居明夷之初,见伤之始也。 九阳明上升者也,故取飞象。 昏暗在上,伤阳之明使不得上进,是于飞而伤其翼也。 翼见伤故垂,大凡小人之害君子,害其所以行者,君子于行三日不食,君子明照见事之微,虽始有见伤之端,未显也,君子则能见之矣,故行去避之。 君子于行,谓去其禄位而退藏也。 三日不食,谓困穷之极也。 事未显而处甚艰,非见几之明不能也。 夫知几者,君子之独见,非众人所能识也,故明夷之始,其见伤未显而去之,则世俗孰不疑怪,故有所往适则主人有言也。 然君子不以世俗之见怪而迟疑其行也。 若俟众人尽识,则伤已及而不能去矣。 此薛方所以为明,而扬雄所以不获其去也。 或曰伤至于垂翼,伤已明矣,何得众人犹未识也? 曰:初阳之始也。 云垂其翼,谓伤其所以飞尔,其事则未显也,君子见几故亟去之。 世俗之人未能见,故异而非之。 如穆生之去楚申公。 白公且非之,况世俗之人乎。 但讥其责小礼,而不知穆生之去,避胥靡之祸也。 当其言曰,不去楚人将钳我于市。 虽二儒者,亦以为过甚之言也。 又如袁闳于党事未起之前,名德之士方锋起,而独潜身土室,故人以为狂生,卒免党锢之祸,所往,而人有言,胡足怪也。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君子遯藏而困穷,义当然也。 唯义之当然,故安处而无闷,虽不食可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六二以至明之才,得中正而体顺,顺时自处,处之至善也。 虽君子自处之善,然当阴闇小人伤明之时,亦不免为其所伤,但君子自处有道,故不能深相伤害,终能违避之尔。 足者,所以行也。 股在胫足之上,于行之用为不甚切,左又非便用者。 手足之用,以右为便,唯蹶张*用左,盖右立为本也。 夷于左股,谓伤害其行而不甚切也。 虽然亦必自免有道,拯用壮健之马,则获免之速而吉也。 君子为阴闇所伤,其自处有道,故其伤不甚,自拯有道故其伤不甚,自拯有道故获免之疾,用拯之道不壮则被伤深矣,故云马壮则吉也。 二以明居阴闇之下,所谓吉者,得免伤害而已,非谓可以有为于斯时也

注* 蹶ㄐㄩㄝˊ张:用脚踏来发射强弩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六二之得吉者,以其顺处而有法则也,则谓中正之道能顺而得中正,所以处明伤之时,而能保其吉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九三離之上,明之極也。又處剛而進,上六坤之上,暗之極也。至明居下而為下之上,至暗在上而處窮極之地,正相敵應將以明去暗者也。斯義也,其湯武之事乎。南在前而明方也,狩畋而去害之事也。南狩,謂前進而除害也,當克獲其大首。大首,謂暗之魁首,上六也。三與上正相應,為至明克至暗之相,不可疾貞,謂誅其元惡。舊染污俗未能遽,革必有其漸,革之遽則駭懼而不安。故酒誥*云:「惟殷之廸*,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殺之,姑惟教之。」至於既久,尚曰:餘風未殄*,是漸漬之俗,不可以遽革也。故曰:不可疾貞。正之不可急也。上六雖非君位,以其居上而暗之極,故為暗之主,謂之大首。

註* 酒誥:成王平定三監之亂之後,封康侯於衛,周公作《康誥》、《酒誥》,及誥,ㄍㄠˋ君王諭令臣下的專用文體。

註* 殷:懇切  註* 廸:同迪:開導遵循

註* 湎:ㄇㄧㄢˇ沈溺

註* 殄:ㄊㄧㄢˇ斷絕;竭盡

象曰:南狩之志,乃得大也。

夫以下之明除上之暗,其志在去害而已。如商周之湯武,豈有意於利天下乎。得其大首,是能去害而大得其志矣。志茍不然,乃悖亂之事也。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

六四以陰居陰,而在陰柔之體,處近君之位,是陰邪小人居高位,以柔邪順於君者也。六五明夷之君位,傷明之主也。四以柔邪順從之,以固其交。夫小人之事君,未有由顯明以道合者也,必以隱僻之道,自結於上。右當用,故為明顯之所。左不當用,故為隱僻之所。人之手足,皆以右為用。世謂僻所,為僻左,是左者隱僻之所也。四由隱僻之道,深入其君,故云入于左腹,入腹謂其交深也。其交之深,故得其心。凡姦邪之見,信於其君,皆由奪其心也。不奪其心,能无悟乎。于出門庭,既信之心而後行之於外也。邪臣之事暗君,必先蠱其心,而後能行於外。

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入于左腹,謂以僻邪之道入於君,而得其心意也。得其心,所以終不悟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五为君位,乃常也,然易之取义,变动随时。 上六处坤之上,而明夷之极,阴暗伤明之极者也。 五切进之,圣人因以五为切近至暗之人,以见处之之义,故不专以君位言。 上六阴暗伤民之极,故以为明夷之主。 五切近伤明之主,若显其明则见伤害必矣,故当如箕子之自晦藏,则可以免于难。 箕子,商之旧臣,而同姓之亲,可谓切近于纣矣,若不自晦其明,被祸可必也,故佯狂为奴,以免于害。 虽晦藏其明而内守,守其正所谓内难而能正其志,所以谓之仁与明也。 若箕子,可谓贞矣。 以五阴柔,故为之戒,云利贞,谓宜如箕子之贞固也。 若以君道言义,亦如是。 人君有当含晦之时,亦外晦其明而内正其志也。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箕子晦藏不失其贞固,虽遭患难其明自存,不可灭息也。 若逼祸患,遂失其所守,则是亡其明,乃灭息也。 古之人,如扬雄者是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

上居卦之终,为明夷之主,又为明夷之极上至高之地,明在至高本当远照,明既夷伤,故不明而反昏晦也。 本居于高明当及远,初登天也,乃夷伤其明而昏暗,后入于地也。 上明夷之终,又坤阴之终,明伤之极者也。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 后入于地,失则也。

初登于天,居高而明,则当照及四方也,乃被伤而昏暗,是后入于地,失明之道也。 失,则失其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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