艮,《序卦》:「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 止之,故受之以艮。」 艮者,止也。 动静相因,动则有静,静则有动。 物无常动之理,艮所以次震也。 艮者,止也。 不曰止者,艮,山之象,有安重坚实之意,非止义可尽也。 乾坤之交,三索而成艮。 一阳居二阴之上,阳动而上进之物,既至于上,则止矣。 阴者静也,上止而下静,故为艮也。 然则与畜止之义何异? 曰畜止者,制畜之义,力止之也; 艮止者,安止之义,止其所也。
艮其背,不获其身; 行其庭,不见其人。 无咎。
人之所以不能安其止者,动于欲也。 欲牵于前,而求其止不可得也。 故艮之道,当艮其背,所见者在前,而背乃背之,是所不见也。 止于所不见,则无欲以乱其心,而止乃安。 不获其身,不见其身也,谓忘我也。 无我则止矣; 不能无我,无可止之道。 行其庭,不见其人,庭除之间,至近也。 在背则虽至近不见,谓不交于物也。 外物不接,内欲不萌,如是而止,乃得止之道于止,为无咎也。
《象》曰:艮,止也。 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艮为止,止之道,唯其时。 行止动静,不以时则妄也。 不失其时,则顺理而合义。 在物为理,处物为义,动静合义理,不失其时也,乃其道之光明也。 君子所贵乎时。 仲尼行止久速是也。 艮体笃实,有光明之义。
艮其止,止其所也。
艮其止,谓止之而止也。 止之而能止者,由止得其所也。 止而不得其所,则无可止之理。 夫子曰:于止知其所止,谓当止之所也。 夫有物,必有则。 父止于慈,子止于孝,君止于仁,臣止于敬,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则安,失其所则悖,圣人所以能使天下顺治,非能为物作则也,唯止之各于其所而已。
上下敌应,不相与也。
以卦才言也,上下二体以敌相应,无相与之义。 阴阳相应,则情通而相与; 乃以其敌,故不相与也。 不相与,则相为背,为艮其背,止之义也。
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相背,故不获其身。 不见其人,是以能止。 能止,则无咎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上下皆山,故为兼山。 此而并彼,为兼,谓重复也,重艮之象也。 君子观艮止之象,而思安所止,不出其位也。 位者,所处之分也。 万事各有其所,得其所则止而安。 若当行而止,当速而久,或过或不及,皆出其位也,况踰分非据乎。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六在最下,趾之象。 趾,动之先也。 艮其趾,止于动之初也。 事止于初,未至失正,故无咎也。 以柔处下,当趾之时也,行则失其正矣,故止乃无咎。 阴柔患其不能常也,不能固也,故方止之初,戒以利在常永贞固,则不失止之道也。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当止而行,非正也。 止之于初,故未至失正。 事止于始,则易,而未至于失也。
六二 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六二居中,得正得止之道者也。 上无应援,不获其君矣。 三居下之上,成止之主。 主乎止者也,乃刚而失中,不得止之宜。 刚止于上,非能降而下求二,虽有中正之德,不能从也。 二之行止,系乎所主,非得自由,故为腓之象。 股动,则腓随动,止在股而不在腓也。 二既不得以中正之道,拯救三之不中,则必勉而随之,不能拯而唯随也。 虽咎不在己,然岂其所欲哉。 言不听,道不行也。 故其心不快,不能行其志也。 士之处高位,则有拯而无随。 在下位,则有当拯,有当随,有拯之不得而后随。
注*:腓,音ㄈㄟˊ,小腿。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所以不拯之,而唯随者,在上者未能下从也。 退听,下从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熏心。
限,分隔也。謂上下之際,三以剛居剛而不中,為成艮之主,決止之極也。已在下體之上而隔上下之限,皆為止義,故為艮其限,是確乎止而不復能進退者也。在人身如列其夤。夤,膂也,上下之際也。列絕其夤,則上下不相從屬,言止於下之堅也。止道貴乎得宜,行止不能以時而定於一,其堅強如此,則處世乖戾,與物睽絕,其危甚矣。人之固止一隅(ㄩˊ角落)而舉世莫與宜者,則艱蹇(ㄐㄧㄢˇ難也)忿畏焚撓其中,豈有安裕之理?厲薰心,謂不安之勢,薰爍其中也。
註*:夤,ㄧㄣˊ,夾脊肉。膂(ㄌㄩˇ),脊骨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謂其固止,不能進退,危懼之慮,常薰爍其中心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四大臣之位,止天下之當止者也。以陰柔而不遇剛陽之君,故不能止物,唯自止其身,則可无咎。所以能无咎者,以止於正也。言止其身,无咎,則見其不能止物。施於政,則有咎矣。在上位而僅能善其身,无取之甚也。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不能為天下之止,能止於其身而已,豈足稱大臣之位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五,君位,艮之主也,主天下之止者也。 而阴柔之才不足以当此义,故止以在上,取辅义言之人,之所当慎。 而止者,惟言行也。 五在上,故以辅言。 辅,言之所由出也。 艮于辅,则不妄出而有序也。 言轻发而无序,则有悔。 止之于辅,则悔亡也。 有序,中节有次序也。 辅与颊舌,皆言所由出,而辅在中。 艮其辅,谓止于中也。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五之所善者,中也。 艮其辅,谓止于中也。 言以得中为正。 止之于辅,使不失中,乃得正也。
上九,敦艮,吉。
九以刚实居上,而又成艮之主。 在艮之终,止之至,坚笃者也。 敦,笃实也。 居止之极,故不过而为敦。 人之止,难于久终,故节或移于晚守,或失于终事,或废于久,人之所同患也。 上九能敦厚于终,止道之至善,所以吉也。 六爻之德,唯此为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天下之事,唯终守之为难。 能敦于止,有终者也。 上之吉,以其能厚于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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