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者,物久败坏而蛊生也。 以卦德论,在上者止息而不动作,在下者巽顺而无违忤,彼此委靡因循,此其所以蛊也。 《序卦》「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所以次随。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利涉大川者,中爻震木,在兑泽之上也。 先甲后甲者,本卦艮上巽下,文王圆图艮巽夹震木于东之中,故曰先甲后甲,言巽先于甲,艮后于甲也。 巽卦言先庚后庚者,伏羲圆图艮巽夹兑方于西之中,故曰先庚后庚,言巽先于庚,艮后于庚也。 分甲于蛊者,本卦未变,上体中爻震木,下体巽木也。 分庚于巽者,本卦未变,上体综兑金,下体综兑金也。 十干独言甲庚者,乾坤乃六十四卦之祖,甲居于寅,坤在上乾在下为泰,庚居于申,乾在上坤在下为否,大往小来,小往大来,天地之道,不过如此。 物不可以终通,物不可以终否,易之为道,亦不过如此,所以独言甲庚也。 曰先三后三者六爻也,先三者下三爻也,巽也,后三者上三爻也艮也。 不曰爻而曰日者,本卦综随,日出震东,日没兑西,原有此象,故少不言一日二日,多不言九日十日,而独言先三后三者,则知其为下三爻上三爻也明矣。 以先甲用辛,取自新,后甲用丁,取丁宁,此说始于郑玄,不成其说矣。
当蛊之时,乱极必治,占者固元亨矣。 然岂静以俟其治哉? 必歴涉艰难险阻,以拨乱反正,知其先之三爻,乃巽之柔懦,所以成其蛊也,则因其柔懦而矫之以刚果,知其后之三爻,乃艮之止息,所以成其蛊也。 则因其止息,而矫之以奋发,斯可以元亨而天下治矣。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 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 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以卦综卦德释卦名卦辞。 刚上而柔下者,蛊综随,随初震之刚上而为艮,上六兑之柔下而为巽也。 刚上则太尊而情不下达,柔下则太卑而情难上通。 巽则谥,止则惰,皆致蛊之由,所以名蛊。 既蛊矣,而又元亨,何也? 盖造化之与人事,穷则变矣。 治必因乱,乱则将治,故蛊而乱之终,乃治之始也。 如五胡之后生唐太宗,五季之末生宋太祖是也。 治蛊者,当斯时则天下治矣,故占者元亨。 往有事,犹言往有为。 方天下坏乱,当勇往以济难,若复巽懦止息,则终于蛊矣,岂能元亨。 终始即先后,成言乎艮者终也,齐乎巽者始也,终则有始者,如昼之终矣,而又有夜之始,夜之终矣,而又有昼之始。 故乱不终乱,乱之终乃其治之始,治乱相仍,乃天运之自然也。 故治蛊者,必原其始,必推其终,知其蛊之为始为先者乃巽也,则矫之以刚。 果知其蛊之为终为后者乃艮也,则矫之以奋发,则蛊治而元亨矣。 恒卦上体震综艮,下体巽,故亦曰终则有始。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山下有风,则物坏而有事更新矣。 振民者,鼓舞作兴,以振起之,使之日趋于善,非巽之柔弱也,此新民之事也。 育德者,操存省察,以涵育之,非艮之止息也,此明德之事也。 当蛊之事,风俗颓败,由于民德之不新。 民德不新,由于己德之不明。 故救时之急,在于振民。 振民又在于育德,盖相因之辞也。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艮止于上,犹父道之无为而尊于上也。 巽顺于下,犹子道之服劳而顺于下也。 故蛊多言干父之事,干者,木之茎干也。 中爻震木,下体巽木,干之象也。 木有干,方能附其繁茂之枝叶。 人有才,能方能振作其既堕之家声,故曰干蛊。 有子者,即《礼记》之幸哉有子也。
初六当蛊之时,才柔志刚,故有能干父蛊之象。 占者如是,则能克盖前愆。 喜其今日之维新,忘其前日之废堕,因子而考亦可以无咎矣。 但谓之蛊未免危厉,知其危厉,不以易心处之,则终得吉矣。 因六柔,故又戒之以此。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意承考者,心之志意,在于承当父事,克盖前愆,所以考无咎。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艮性止,止而又柔,止则惰,柔则暗,又当家事败坏之时,子欲干其蛊。 若以我阳刚中直之性,直遂干之,则不惟不堪,亦且难入,即伤恩矣,其害不小。 惟当屈己下意,巽顺将承,使之身正事治,则亦已矣,故曰不可贞,事父母几谏是也。 若以君臣论,周公之事成王,成王有过,则橽伯禽,皆此意也。 易之时正在于此。
九二当蛊之时,上应六五,六五阴柔,故有干母蛊之象。 然九二刚中,以刚承柔,恶其过于直遂也,故戒占者不可贞,委曲巽顺以干之可也。
《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得中道而不太过,即不可贞也。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悔以心言。 悔者因九三过刚,则干蛊之事,更张措置之间,未免先后缓急失其次序,所以悔也。 咎以理言,然巽体得正,能制其刚,则其干蛊,必非私意妄行矣,所以无大咎。
九三以阳刚之才,能干父之蛊者,故有干蛊之象。 然过刚自用,其心不免小有悔,但为父干蛊,其咎亦不大矣,故其占如此。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有阳刚之才,方能干蛊,故周公仅许之,而孔子深许之也。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裕,宽裕也,强以立事为干,怠而委事为裕,正干之反也。 往者以此而往治其蛊也,见吝者,立见其羞吝也。 治蛊如拯溺救焚,犹恐缓不及事,岂可裕。
六四以阴居阴,又当艮止,柔而且怠,不能有为,故有裕蛊之象,如是则蛊将日深,故往则见吝,戒占者不可如是也。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未得者,未得治其蛊也。 九三之刚,失之过,故悔,悔者渐趋于吉,故终无咎。 六四之柔,失之不及,故吝,吝者渐趋于凶,故往未得,宁为悔,不可为吝。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用者用人也,用誉者因用人而得誉也。 二多誉,誉之象也。 周公曰用誉,孔子二多誉之言,盖本于此。 九二以五为母,六五又取子道,可见易不可为典要。 宋仁宗柔之主,得韩范富欧卒为宋令主,此爻近之。
六五以柔居尊,下应九二,二以刚中之才而居巽体,则所以承顺乎五者,莫非刚健大中之德矣。 以此治蛊,可得闻誉,然非自能誉也,用人而得其誉也。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承者承顺也,因巽体又居下,故曰承,言九二承顺以刚中之德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上事字,事王侯以治蛊也,下事字,以高尚为事也。 耕于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是也。 上与五二爻以家事言,则上为父,五为母,众爻为子。 观诸爻以干父母言,可知矣。 以国事言,则五为君,下四爻为用事之臣,上一爻为不事之臣,观上一爻,以王侯言,可知矣,此易所以不可为典要也。 盖当蛊之世,任其事而干蛊者,则操巽命之权,而行其所当行,不任其事而高尚者,则体艮止之义,而止其所当止,如邓禹诸臣,皆相光武以干汉室之蛊,独子陵钓于富春是也,艮止不事之象。 变坤错乾,王侯之象。 巽为高,高尚之象。
初至五皆干蛊,上有用誉之君,下有刚中之臣,家国天下之事已毕矣。 上九居蛊之终,无系应于下,在事之外,以刚明之才,无应援而处无事之地,盖贤人君子,不偶于时,而高洁自守者也,故有此象。 占者有是德,斯应是占矣。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高尚之志,足以起顽立懦,故可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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