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者,减损也。 其卦损下刚卦,益上柔卦,此损之义也。 又泽深山高,损其深以增其高,此损之象也。 《序卦》: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所以次解。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 二簋可用享。
有孚者,言损不可声音笑貌为之,必当至诚也。 凡曰损,本拂人情之事,或过不及,或不当其时,皆非合正理,而有孚也。 非有孚则不吉,有咎。 非可贞之道,不能攸往矣。 惟有孚,则元吉也,无咎也,可贞也,利有攸往也,有是四善矣。 曷之用者,言何以用损也,若问辞也。 二簋至薄,亦可享于鬼神,若答辞也。 享鬼神,当丰不当损,曰可用享,言当损时,至薄亦无害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 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 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以卦综释卦名卦辞。 本卦综益卦,二卦同体,文王综为一卦,故《杂卦》曰:损益盛衰之始也。 益卦柔卦居上,刚卦居下,损下益上者。 损,益下卦之震,上行居损卦之上,而为艮也,故其道上行。 如言柔进而上行也。 若以人事论,乃剥民奉上,民既贫矣,君不能以独富,是上下俱损矣,故名损。 时者理之当然,势之不得不然者也。 言文王之所谓二簋可用享者,非常道也,以其时当于损,所以二簋也。 本卦损下卦之刚,益上卦之柔,亦非常道也。 以时当损下益上,所以损刚益柔也。 盖天下之理,不过损益盈虚而已。 物之盈者,盈而不已,其势必至于消,消则损矣。 物之虚者,虚而不已,其势必至于息。 息则益矣,是以时当盈而损也,不能逆时而使之益,时当虚而益也,不能逆时而使之损。 此皆物理之常,亦因时而有损益耳。 文王之二簋可用享者,亦时而已。 不然致孝鬼神,当丰岂可损乎。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泽深山高,损下以增高,损之象也。 惩者戒也,窒者塞也。 忿多生于怒,心刚恶也,突兀而出,其高如山,况多忿如少男乎,故当戒。 欲多生于喜,心柔恶也,浸淫而流,其深如水,况多欲如少女乎,故当塞。 忿不惩必迁怒,欲不窒必贰过,君子修身,所当损者,莫切于此。
初九,己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己者我也,本卦损刚益柔,损下益上,乃我之事也,即韩子莫忧世事,兼身事之意。 遄者速也,酌,即损刚益柔有时,时字之意。
本卦,初刚四柔,当损初以益四,故有己事遄往之象。 占者得此固无咎矣,然损刚益柔有时不可以骤损,必斟酌而后损也,故许其无咎,而又戒之以此。
《象》曰:己事遄往,尚合志也。
尚与上通,指四也。 阴阳正应,故合志。 四之志,欲损其疾,而初遄往,合其志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贞者,即九二之刚中也,中则正矣。 利者,安中德以自守,未有不利者也。 征者,不守其刚中之德,而有所往也。 凶者,六五君位,本卦性悦,此爻变震,以悦而动,必容悦以媚上,则流于不中不正矣,所以凶也。 弗损者,弗损其刚中之德,即贞也。 益者即利也,五虽柔而居刚,非不足; 二虽刚而居柔,非有余,所以损刚不能益柔也。 初以刚居刚,且欲酌损,况二居柔乎。 何以弗损而能益? 二乃五之正应,为臣者,能为正人君子,岂不有益于君,所以损则不益,弗损则能益也。
九二刚中当损刚之时,志在自守弗损,贞之道也,故占者利于此贞。 若失此贞而有所往,则凶矣。 盖不变其所守,正以益上,故贞则利,而征则凶也。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德以中为美,志定则守斯定矣。 二中以为志,所以弗损,益之。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 一人行,则得其友。
本卦综益,二卦原是阴阳相配之卦,因损下益上,正在此爻,所以发此爻辞也。 益卦下震,三为人位,人之象也。 震为足,行之象也。 又为大涂,行人之象也。 中爻坤为众,友之象也。 三人行者,益下卦三爻,居于损之上三爻也,即彖辞其道上行也。 损一人者,损六三也。 一人行,即六三也,六三行上而居四也。 三行上而居四,即损下之三而益上之四也。 益卦下三爻,乃一阳二阴。 今损一阴以居四,则阴阳两相配矣。 居四以初为正应,则得其友也。 两相得则专,三则杂乱。 三损其一者,损有余也,两也。 一人得友者,益不足也,两也。 天地间阴阳刚柔,不过此两而已,故孔子系辞,复以天地男女发之。
本卦综益,损下益上,此爻正损益上下交接之爻,故有此象。 占者得此,凡事当致一,不可参以三而杂乱也。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一人行,得友而成两,则阴阳配合而专一。 若三,则杂乱而疑矣,所以损其一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四变中爻为坎,坎为心病,疾之象也。 遄,即初遄往之遄。 初与四阴阳相合,当损下之时,初即以为己之事,而遄往矣。 使其初果得遄往,则有喜矣,所以加一使字。 兑悦在下,喜之象也。
六四阴柔得正,与初九为正应,赖其阳刚益己,而损其疾,故有损其疾之象,使初能遄往,则四得损其疾,而有喜矣,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赖初损疾,亦可喜矣,而况初之遄往哉。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两龟为一朋,十朋之龟,大宝也。 大象,离龟之象也。 十者土之成数,中爻坤,十之象也。 坤土两两相比,朋之象也。 本卦错咸,故咸九四亦曰朋从。 综益,益之六二,即损之六五,特颠倒耳,故亦曰十朋,两象相同。 或者,不期而至,不知所从来也。 弗克违者,虽欲违之,而不可得也。
六五当损之时,柔顺虚中以应九二,盖有下贤之实心,受天下之益者也,故有此象。 占者得此,元吉可知。 然必有是德,方有是应也。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与大有天祐,旅上逮同,盖皆五之虚中也。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居损之时,若用刚以损下,非为上之道矣,安得无咎,安得正而吉,又安能行之而得人心也? 今不损下而自益,是即益其下也。 九二弗损,益之,益其上。 上九弗损,益之,益其下,所以大得志如此。 得臣者,阳为君,阴为臣,三为正应,得臣之象也。 无家者,此爻变坤,有国无家之象也,故师卦上六坤变艮,则曰承家,此爻艮变坤,则曰无家,可见矣。 若以理论,乃国尔忘家,无自私家之心也。 若用刚以损下,是自私而有家矣。
上九居损之终,则必变之以不损。 居艮之极,则必止之以不损。 当损下益上之时,而能弗损以益下,所以无咎也,正而吉也,利有攸往也,得臣无家也。 占者有是德,方应是占矣。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岂不大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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