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系彖之时,虽通观其卦象卦德以定名辞之义,然于爻位尤致详焉。 盖有因爻位以名卦者:如师、比、小畜、履、同人、大有、谦、豫、剥、复、夬、姤之类是也。
有名虽别取,而爻位之义发于辞者:屯、蒙之「建侯」,「求我」之指初二。 讼、蹇、萃、巽之大人指九五之类是也。
是二者皆谓论卦之主爻,但就文王之名辞观之,有包涵其意而未明者矣。
至六爻之系,则辞有吉凶,义有轻重,而名辞之意,因以可见。 如师则正九二之为长子,而卦之所以为师者此矣。 比则正九五之为王,而卦之所以为比者此矣。 谦之九三曰劳谦,而卦之所以为谦者此矣。 豫之九四曰由豫,而卦之所以为豫者此矣。 剥之上九曰硕果,而卦之所以为剥者此矣。 复之初九曰不远复,而卦之所以为复者此矣。
又如屯之初曰利建侯,而辞所谓建侯者此矣。 蒙之五曰童蒙,而辞所谓求我者此矣。 讼之五曰讼元吉,蹇之五曰大蹇朋来,萃之五曰萃有位,巽之五曰贞吉悔亡无不利,而辞所谓大人者此矣。
盖爻之意虽根于卦而后可明,而卦之意亦参于爻而后可知。 卦爻相求,则所谓主爻者得矣。 主爻者得,则其余爻之或吉或凶,因是可推。 何则? 凡卦义善者,爻能合德则吉; 反之则凶也。 卦义不善者,爻能反之则吉,合德则凶也。 故师、比、谦、豫之类主爻之吉者也,以其德与时适也。 若其当与时反者,则为主者反不得吉,如讼之上九则终讼者也,履之六三则咥人者也,明夷上六则明所以夷也,归妹上六则妹所以归也。
主爻吉,则余爻之吉者必其德与主爻类者也。 非然则其比应也,而反是者则凶。 主爻凶,则余爻之凶者,必其德与主爻类者也,非然则其比应也,而反是者则吉。
又主爻不拘于一,如蒙之九二固主爻矣,六五以童蒙应之则亦主爻也。 师之九二固主爻矣,六五使长子帅师,则亦主爻也。 履之六三固主爻矣,九四有虎尾之象,则亦主爻也。 泰之九二固主爻矣,六五为下交之主。 则亦主爻也。 又如临之初二,观之五上。 坎、离之二五,萃、升之四五,则皆自卦义而定,不妨两为卦主也。
又如震有两主,而其重在初; 艮有两主而其重在上。 既济二五得中而其重在二,未济二五得中而其重在五,此则因卦义而变者。
履之三四象虎尾而其吉在四,颐之初上象颐而其凶在初。 大过三四象栋而其吉在四,小过初上象鸟而其尤凶在初,此则又因物象而变者。 若此之类,推说难尽,姑举其概,各随卦义爻才而观之可也。
凡卦有无主者,则以其义甚大而爻德不足以配。
如同人于野之义至大,六二之吝固不足以当之矣,惟上九居卦外有野之象,而其德非中正,故仅止于郊而已。
恒久之义至大,六五之贞固不足以当之矣,惟九二刚中有久中之德,然位失其正,故止于悔亡而已。
是二卦者无主爻也。 盖撰德于卦,则指爻以为主者,卦象之正也。 系辞其爻,因卦义之大而必审论其才德者,爻义之精也。
艮以人身取象,则当以六四背位为主。 然止者刚德,而四柔也,故以上之止体为主,四止于无咎而上吉也。
中孚以中虚取象,则当以三四为主。 然孚者实德中德,三四阴而不中,故以二五之刚中为主。 六四虽有几望之吉,而亦不得为主也。
然乾坤之义,大之至矣,而其所以有主者,则以乾五刚健中正,备天之德也; 坤二柔顺中正,备地之德也。 故《彖传》所谓「乘龙御天,首出咸宁」者,皆以九五之德位当之也。 《文言》所谓「动刚德方」者,皆以六二之德当之也。 自乾坤发此例而六十四卦因之,其《彖传》有赞爻德以赞卦者皆此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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