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象传》,凡言位当不当者,独三、四、五三爻尔,初二皆无之。 盖所谓位者,虽以爻位言,然实借以明分位之义。 初居卦下,上处卦外,无位者也; 二虽有位而未高者也。 惟五居尊,而三、四皆当高位,故言「位当不当」者,独此三爻详焉。
凡言「位当」「位正当」者,皆谓德与位称也。 不然则谓时位有所适当,而必善所以处之也。 凡言「位不当」「未当」者,皆谓德不称位也。 不然则谓时位有所未当,而必善所以处之也。 《大传》曰:「列贵贱者存乎位」,则知爻位有六,而贵者惟此三爻矣。 以《象传》之言「位当」「位不当」者,施于此三爻而不及其他,故知借爻位以明分位之义也。
或曰:「二虽未高,然亦有位焉,何以不言也?」曰:据《大传》,「其柔危,其刚胜邪。 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则三、五宜刚者也,四宜柔者也,二反宜刚者也。 三、四、五以当为善,不当为不善; 二则反以不当为善,故「当不当」之义不得而施于此爻也。
然其于三也,有言不当者矣,未有言当者也。 于四也,有言当者矣,未有言正当者也。 惟五言正当,其言不当者独大壮五而已,而又反以不当为善。 盖三危位也,以柔居之,固不当; 以刚居之,亦未必当也。 此其所以多凶也。 四近位也,以刚居之,固不当; 以柔居之,亦仅止于当而已。 此其所以多惧也。 五尊位也,以刚居之为正当,以柔居之,有柔之善焉,虽不当犹当也。 此其所以多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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