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挂扐
归奇于扐,古人之说不同,何也? 曰:其说大略有二:一曰归左右之余于两指之间也,如此则奇为余而扐为指间; 一曰归所挂之一于左右之余也,如此则奇为一而扐为余。 按《礼记·王制》曰:「祭用数之扐」,则扐固为余义。 况曰「归奇于扐」,则是并两而一之之辞也。 若曰归余指间云尔,则挂一亦于指间,而何以不言扐? 揲四者何所顿置而亦不言其处? 故知归挂于扐之说是也。
然亦有未是者,盖为此说者曰:「以挂象闰而已,故必曰后二变者不挂而但有扐也。 不挂为无闰之岁,故曰再扐而后挂也。」审如其说,则当曰「三岁一闰」,否当曰「六岁再闰」,不应曰「五岁再闰」。 使五与再皆为剰字,而再扐再闰之文两不相应。 〈若以挂象闰,当以再挂象再闰,方得两再字相应。 〉且自分挂揲归皆有所象,独扐无象乎? 扐无象而又曰「归奇于扐」,则扐亦为剰字矣。 愚故合二说而折之曰:「合挂与扐皆以象闰也。」或曰:「以再扐应再闰而不及挂,则挂非闰也。」曰:「归奇于扐,则以扐为主。 以扐为主,故以再扐应再闰; 然挂实其起积之端,故又曰再扐而后挂也。 分先于挂,如挂非象闰,则应曰再扐而后分,不应曰再扐而后挂。 使挂又为剰字也。」
是故以挂象闰者,横渠及郭氏之说也; 以扐象闰者,疏家及朱子之说也。 合挂与扐皆以象闰,则愚之私见也。
论挂扐二
挂为气盈,扐为朔虚。 气盈则揽期之成数而可知,故分二之后,即除一而挂之也。 朔虚者,计每月之空分而后得,故逐揲之后,乃存余而扐之也。 归气盈于朔虚而闰法立,故归奇于扐以象闰也。 闰余生于朔,不尽周天之气,则朔虚者闰之本法,而气原无盈也。 据十二月之成数而先除之,则谓之盈; 据十二揲之全策而先去之,则谓之挂。 及其积也,通谓之朔虚可也。
故旣归挂于扐,则可以扐槩之。 以再扐象再闰而不复及挂者,以此也。 然古人以三百有六旬为期之整数,则气盈者其起积之端矣; 以四十八策为蓍之整数,则挂一者亦其起积之端矣。 虽以再扐象再闰,而又必曰再扐而后挂者,以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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