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卦传
序卦者,孔子因文王之序卦,就此一端之理以序之也。 一端之理在所略,孔子分明恐后儒杂乱文王之序卦,故借此一端之理以序之,其实本意专恐为杂乱其卦也。 如大过以下,使非孔子序卦可记,则后儒又聚讼矣。 蔡氏改正,丘氏犹以为不当僭改经文,岂不聚讼。 所以序卦有功于易,宋如不知象就说序卦非圣人之书,又说非圣人之蕴,非圣人之精。 殊不知序卦非为理设,乃为象设也。 如井蹇解无妄等卦辞,使非序卦杂卦,则不知文王之言,何自而来也。 自孔子没,历秦汉至今日,叛经者皆因不知序卦杂卦也。 以此观之,谓序卦为圣人之至精可也。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稺也。 物稺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 需者饮食之道也。 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
盈者言乾坤之气盈,充塞于两间也。 如有欠缺,岂能生物。 屯不训盈,言万物初生之时,如此郁结未通,必如此盈也。 物之始生,精神未发,若蒙冒然,故屯后继蒙。 蒙者蒙也,上蒙字卦名,下蒙字物之象也。 稺者小也,小者必养而后长。 大水在天以润万物,乃万物之所需者,需不训饮食,谓人所需于饮食者,在养之以中正,乃饮食之道也。 饮食人之所大欲也,所需不如所欲则必争,干餱以愆,豕酒生祸,故讼。
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 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 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争起而党类必众,故继之以师。 比者比也,上比卦名,下比相亲附之谓也。 众必有所亲附依归,则听其约束,故受之以比。 人来相比,必有以畜养之者,无以养之,何以成比,故受之以小畜。 礼义生于富足,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 礼盖人之所履,非以礼训履也,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故受之以泰。 治乱相仍,如环无端,无久通泰之理,故受之以否。
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 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 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 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
上下不交,所以成否。 今同人于野,利涉大川,畴昔俭德辟难之君子,皆相与出而济否矣,故继之以同人。 能一视同人,则近悦远来,而所有者大矣,故大者皆为吾所有。 所有既大,不可以有自满也,故受之以谦。 有大不盈而能谦,则永保其所有之大,而中心和乐矣,故受之以豫。 和乐而不拒绝乎人,则人皆欣然愿随之矣,故受之以随。 以喜随人者,非无故也,必有其事,如臣之随君,必以官守言责为事,弟子之随师,必以传道解惑为事,故受之以蛊。
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 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 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 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茍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 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
蛊者坏也,物坏则万事生矣。 事因坏而起,故以蛊为事。 可大之业,每因事以生,故受之以临。 临者二阳进而逼四阴,骎骎乎向于大矣。 临不训大,临者以上临下,以大临小。 凡称临者,皆大者之事也,故以大释之。 凡物之小者,不足以动人之观,大方可观。 德之大,则光辉之着,自足以起人之瞻仰。 业之大,则勋绩之伟,自足以耀人之耳目,故临次以观。 既大而可观,则信从者众。 自有来合之者,故受之以噬嗑。 物不可以茍合,又在乎贲以饰之,不执贽则不足以成宾主之合,不受币则不可以成男女之合,贲所以次合也。 贲者文饰也,致者专事文饰之谓也。 文饰太过,则为亨之极,亨极则仪文盛而实行衰,故曰致饰亨则尽矣,故继之以剥。
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 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 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 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所谓剥者,以其剥落而尽也。 然物不可以终尽,既剥尽于上,则必复生于下,故继之以复。 复者反本而复于善也。 善端既复,则妄念不生,妄动不萌,而不妄矣。 无妄则诚矣,诚则好善如好好色,恶恶如恶恶臭,然后可以畜德,而至于大,故受之以大畜。 物必畜然后可养,况我之德乎。 德既畜于己,则可以优游涵泳而充养之,以至于化矣,是可养也,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之义也。 有大涵养,而后有大施设,养则可动,不养则不可动矣。 动者施设而见于用也,故受之以大过。 大过者,以大过人之才,为大过人之事,非有养者不能也。 然天下之事,中焉止矣,理无大过而不已,过极则陷溺于过矣,故受之以坎。 坎者一阳陷于二阴之间,陷之义也。 陷于险难之中,则必有所附丽,庶资其才力,而陷可免矣,故受之以离。 离者一阴丽于二阳之间,附丽之义也。 物不可以终通终否终尽终过,以理之自然言也,造化乃如此也。 有大者不可以盈,不养则不可动,以理之当然言也,人事乃如此也。
右上篇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有夫妇则生育之功成而有父子,有父子则尊卑之分起而后有君臣,有君臣则贵贱之等立而后有上下,上下既立则有拜趋坐立之节,有宫室车马之等,小而繁纓之微,大而衣裳之垂,其制之必有文,故谓之礼。 其处之必得宜,故谓之义。 错者交错也,即八卦之相错也。 礼义尚往来,故谓之错。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泛論物理也。如人臣居寵位之久者是也,豈有夫婦不居其所之理。序卦止有一端之理者,正在于此。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退,故受之以大壯。既壯盛則必進,故受之以晉。進而不已,則知進不知退,必有所傷矣,亦物不可以久居其所之意。易之消息盈虛,不過如此。時止時行,則存乎其人也。
夷者傷也,傷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
傷于外者,其禍必及于家,故受之以家人。禍及于家,則家道窮困矣。家道窮困則父子兄弟豈不相怨,故受之以睽。一家乖睽則內難作矣,故受之以蹇。凡人患難,必有解散之時,故受之以解。緩則怠惰偷安,廢時失事,故受之以損。
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 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 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损而不已必益,益而不已必决,决去即损去之意。 盛衰损益,如循环然。 损不已必益,益不已必损,造化如此,在易亦如此,故曰损益盛衰之始也。 损者盛之始,益者衰之始,所以决字即损字也。 夬与姤相综,夬柔在上,刚决柔也。 姤柔在下,柔遇刚也,故决去小人,即遇君子,所以夬受之以姤。 君子相遇,则合志同方,故受之以萃。 同志既萃,则乘时遘会,以类而进,故受之以升。 升自下而上,不能不用其力,升而不已,则力竭而困惫矣,故受之以困。
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 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 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 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不能进而困于上,则必反于下,至下者莫若井也,井养而不穷,可以舒困矣,故受之以井。 井久则秽浊不可食,必当革去其故,故受之以革。 革物之器,去故而取新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鼎重器也,庙祭用之,而震为长子,则继父而主祭者也,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 物不可以终动,动则止之以静*,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物不可以终止,静极而复动也,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进以渐而不骤者,惟女子之归,六礼以渐而行,故受之以归妹。 得其所归者必大,细流归于江海,则江海大; 万民归于帝王,则帝王大。 至善归于圣贤,则圣贤大,故受之以丰。 穷大而骄奢无度,则必亡国败家而失其所居之位矣。 唐明皇宋徽宗是也,故受之以旅。
* 「止之以静」原文误作「主之以静」,依慈恩本订正。
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 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 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 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 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 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 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旅者亲寡之时,非巽顺何所容? 茍能巽顺,虽旅困之中,何往而不能入,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 人情相拒则怒,相入则悦,入而后悦之,故继之以兑,兑者悦也。 人之气忧则郁结,悦则舒散,悦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离披解散之意。 物不可以终离,离则散漫远去而不止矣,故受之以节,节所以止离也。 节者制之于外,孚者信之于中,节得其道,而上能信守之,则下亦以信从之矣,所谓节而信之也,故受之以中孚。 有者自恃其信,而居其有也。 必者不加详审,而必于其行也。 事当随时制宜,若自有其信,而必行之,则小有过矣,故受之以小过。 有过人之才者,必有过人之事,而事无不济矣,故受之以既济。 物至于既济,物之穷矣,然物无终穷之理,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物不可穷,乃一部易经之本旨,故曰物不可以终通,以至终离,言物不可者十一,皆此意也。
右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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