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费氏注》一卷,汉费直撰。
直字长翁,东莱人,治易为郎,至单父令,见《汉书‧儒林传》。 《隋书‧经籍志》云:「梁有汉单父长费直注《周易》四卷,亡。 新旧《唐书‧志》、陆德明《释文》、《序录》并作《费直章句》四卷,与本传所称「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者不合。 疑为费学者附益之,今已佚亡。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云:「凡彖象文言等参入卦中,皆祖费氏。」 东京荀刘马郑皆传其学,王弼最后出,或用郑说,则知弼亦本费氏也。 赵汝楳《易辑闻》云:「陈元、郑众皆传费学。 马融、郑玄、荀爽、王肃、王弼皆为之注,今《易》乃费氏经也。」
案:汉易皆祖田何,宣帝时立施、孟、梁邱,元帝立京氏,费及高相皆未立于学。 自刘向以中古文《易》校三家,惟费氏经与古文合。 东汉之世,其学独盛。 王弼用费经,注疏今存。 其《易》亡而不亡也。 然《隋志》称费直《易》,其本皆古字,号曰「古文易」。 今王本及马、郑、荀、刘诸佚义,字多同异,故陆氏《释文》亟引古文,以甄覈之。 宋吴仁杰、晁说之考定古易:吴录费直易乾卦以见例,爻系画下,以传附经,而以初九至上九、用九以及彖曰、象曰之文,皆郑氏所加,爻下象曰、文言为王弼所附,具有攷证; 晁合诸家以订古文,最为明晰。 兹据辑录。 直别有《周易分野》、《易林》言占验事,依《隋志》辑入五行家,考论详彼书,不复具说云。
历城马国翰竹吾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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